文昌市东路镇的黄雁,琼山法院催你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


文昌市东路镇的黄雁,琼山法院催你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

被执行人:黄雁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60022********212X

住址:海南省文昌市东路镇美德村委会南明村

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海南仲裁委员会(2015)海仲字第806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19)琼0107执2572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向申请执行人海口衍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支付利息21940元,并支付自2015年10月15日起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仲裁费7200元、保全费1220元、保全担保费4800元,以上三项合计13220元;负担执行费1927.40元。

联系举报电话:琼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0898-6578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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