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行動|“雲調解”三步走,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戰“疫”行動|“雲調解”三步走,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北京一中院民四庭法官邵普剛一上班,就接到一起買賣合同糾紛的當事人打來的電話。薛某從某酒店購買了11盒茶葉禮盒,後來發現禮盒沒有生產日期,認為屬於“三無”產品,於是訴至法院請求酒店賠償6萬餘元。

邵普法官翻閱案卷後發現,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經驗豐富的邵普法官認為,調解是對雙方利益最大化的選擇。邵普法官立即致電酒店,並在徵得雙方同意後,迅速安排了第二天的網絡庭審。


戰“疫”行動|“雲調解”三步走,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第二天下午,雙方當事人按照約定時間同時上線。由於事先做了比較充分的工作,在邵普法官熟練規範的操作和組織下,雙方很快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在線上簽字確認,僅用半個小時就圓滿結案。“想不到疫情時期,我的案子非但沒有耽誤,還得到如此高效、高質量的解決。”薛某簽完筆錄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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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調解,通過透明的操作、完備的流程、嚴謹的程序,也能讓當事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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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普法官

戰“疫”行動|“雲調解”三步走,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這是北京一中院民四庭開展“雲調解”的一個剪影。受疫情的持續影響,許多涉訴經營者無法正常營業,在房租、工資、銷售等各方面備受壓力。民四庭針對這一特殊情形,積極探索“雲調解”三步走工作模式,平衡特殊時期當事人訴求和中小企業的經營權益,高效妥善化解矛盾糾紛。


第一步:

“前期”閱卷梳理、明晰訴求

從案件分類與人員分類兩方面入手,在案件分類方面,從案件當事人所在地、代理人所在地、是否有律師代理、訴求內容等角度將案件的緊迫性進行梳理,做到分清輕重緩急,有序開展審判工作;在人員分類方面,法官助理負責初步閱卷與篩查,法官負責進一步審閱與合議,確定可以進行“雲調解”的案件。


第二步:

“中期”加強聯絡、釋法溝通

針對經過篩查確定的案件開展“雲服務”工作。對於簡單案件,由法官直接聯絡進行初步調解、瞭解訴求,力爭網絡庭審“一次性”糾紛化解;對於複雜案件,由法官助理與書記員與當事人取得聯絡,告知網絡庭審時間、電子設備準備工作,通過電話、微信、郵件等形式,手把手地幫助當事人做好網絡庭審的準備。


第三步:

“後期”規範流程、依法調解

“雲庭審”全面瞭解案件和爭議焦點,為準確裁判奠定基礎;

“雲調解”緊跟其後,調解協議現場製作、現場簽訂;“雲送達”依託訴訟服務平臺,開展電子送達,實現零距離接收訴訟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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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調解’工作模式是我們在新冠肺炎疫情特殊背景下的一次探索和實踐。這一機制在未來還會繼續完善和深化。期望通過我們的持續探索實踐,能為疫情之後營商環境的修復和進一步優化,提供一個鮮活的實踐樣本。”北京一中院民四庭負責人丁宇翔表示。


供稿:北京一中院民四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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