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旭旭宝宝“运气用错了地方”,帮水友增幅18成功,自己遭遇26连败,如何评价?

涛咪电竞


已经不玩DNF很多年了,但是每次看到这个游戏的一些消息总有一丝怀念,有一次大年三十我玩这破游戏玩了一个通宵。


笑之癫疯


谢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

旭旭宝宝在春节增幅大戏中,可谓是收获最丰的主播之一,在花费不多的情况下,就完美达成红眼的增幅目的,左右槽增幅17成功,达成了防具增幅16,首饰增幅16,武器和特殊装备增幅17的国服第一装备的壮举,这样的成绩让宝哥有点飘飘然,觉得自己从“增幅亡”晋升为了“增幅王”,开始着手打造第二个心爱角色,目标直指“国服第一武神”。


在做了充足的准备的情况下,旭旭宝宝开始增幅武神的装备,宝哥计划28把增幅13的拳套,去冲击成功一把增幅16,来达成第一武神装备,结果在一系列的垫和增幅的猴戏下,最后只完成了一把增幅15和3把增幅14,这4把武器冲击16,旭旭宝宝觉得希望渺茫。

这时,旭旭宝宝做出大胆举动,拿出了仓库中的3件增幅15,4件增幅16和红眼多出的1件增幅17右槽,准备拿这8件装备和上面4把拳套,一起冲击更高增幅,想完成增幅18右槽的宏愿!旭旭宝宝继续增幅,结果4把拳套变为2把增幅15拳套,然后旭旭宝宝拿3件红15装备垫拳套,结果意外的3件上了2件红16!这下尴尬了,旭旭宝宝逼不得已,拿两件红16去垫拳套,这应该是史上最贵的垫子了吧!

接下来,旭旭宝宝经历了个人增幅史最黑一幕,所有红16装备全碎,两个增幅15拳套全碎,最后旭旭宝宝增幅上头,把增幅17的魔法石也丢进去了,然后,还是碎了,旭旭宝宝直接下播了!遭遇增幅26连败,据网友计算,损失惨重,达到了近500万人民币。


旭旭宝宝增幅惨败,引起轩然大波,但是也阻止不了水友们的热情!有一位水友选择脱坑,却触发了脱坑Buff,全身装备全碎仅剩一件增幅17的超界腰带,这位水友请旭旭宝宝帮忙增幅18,在没有宠物,没有称号,没有秘药的情况下,旭旭宝宝仅用了几个强化垫子,就给增幅18超界腰带成功了,这也是目前为止,全服增幅最高的腰带,一件就相当于一身红11,100级版本还可以继续升级或者铭刻。

面对这样的增幅结果,旭旭宝宝也很无奈,直言“运气用错了地方,自己是真正的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在经历了增幅惨败后,旭旭宝宝也是及时调整心态,发布心声:“红眼装备都在,只是损失了一件多余的红17,以后还会继续增幅武神的16拳套,不成不休”,睡一觉之后,旭旭宝宝满血复活了。



结束语:

增幅16的毕业装备当垫子,你见过吗?旭旭宝宝为你诠释了这一切!

关注秀儿,深渊闪光不停,打团金牌不断,祝勇士们“鼠”不尽的钞票,“鼠”不尽的史诗,“鼠”不尽的欢乐。


星辰DNF秀


这就相当于自己连续26天买彩票不中;

然后帮朋友捎带买了一张,结果朋友中了十元;

这里面包含几点;

1、这张彩票是帮朋友买的,因此里面包含朋友的幸运值。

2、有的人魔兽世界中打龙,打了12万只都没有爆想要的装备,结果有人去把第120001龙打了,结果爆了,这就是几率。


佛赐善积


旭宝宝在春节增幅大戏中,可谓是收获最丰的主播之一,在花费不多的情况下,就完美达成红眼的增幅目的,左右槽增幅17成功,达成了防具增幅16,首饰增幅16,武器和特殊装备增幅17的国服第一装备的壮举,这样的成绩让宝哥有点飘飘然,觉得自己从“增幅亡”晋升为了“增幅王”,开始着手打造第二个心爱角色,目标直指“国服第一武神”。


小枫进城辣


相信绝大多数的DNF玩家对于旭旭宝宝还是非常熟悉的,他是一个忠实的DNF玩家,最开始是制作DNF视频的,在直播行业兴起之后,他开始转型成为了一个DNF的主播,一开始的她也是非常的不容易,没有多少人气,但是最终凭借着他的节目效果,再加上他国服第一红眼的实力,逐渐地成为了DNF界的头号主播,目前应该也就只有它每天能够保持这么高的热度和人气了,其他的DNF主播已经没有办法和他相提并论了!那十几个垫子还算好的,就个高增幅的装备全部都碎掉,真的是有很大的价值,要知道普通玩家有一件高增幅的装备就已经非常开心了,对于这样的土豪玩家来说,他们追求装备的极致打造,而目前宝哥也已经有了多件加17的装备,这些装备真的是有市无价的那种,完全就是凭借着运气才能够上去,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的玩家不敢去高增幅的原因,毕竟没上一级,都是非常困难的,失败了,前面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我叫瓦洛佳


哈哈哈,可能是被盯上了吧,这段我看过,失败后早早下播了。直接损失一辆劳斯莱斯,感觉就像分解机,这么多连碎确实没见过[大笑][大笑][大笑]


埋伏心间的不设防


怎么说呢,游戏这个东西说到底就是一种数据,玩家享受的是爆装备的快感,强化也好增幅也好,其实就像赌博一样,赌自己能不能成功,整个过程肾上腺素极速上升让你感觉紧张刺激,强化成功了就是天堂,失败了就是地狱。当然这是我自己的一些看法仅是个人观点,谢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