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大慶“口罩騙子”被判二年三個月
2月17日
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對一起妨害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進行公開宣判
庭審現場
2020年1月30日至2月4日,被告人李某某在無供應口罩能力的情況下,謊稱其手中有大量一次性口罩、3M口罩、N95口罩,並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信息,騙取3名被害人共計2.25萬元,後以口罩未到貨、疫情封路無法按時抵達等理由拖延交貨時間。所得贓款被李某某用於償還債務。
庭審現場
李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認罪認罰。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李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宣判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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