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大慶“口罩騙子”被判二年三個月

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大慶“口罩騙子”被判二年三個月


2月17日

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對一起妨害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進行公開宣判

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大慶“口罩騙子”被判二年三個月


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大慶“口罩騙子”被判二年三個月


庭審現場

2020年1月30日至2月4日,被告人李某某在無供應口罩能力的情況下,謊稱其手中有大量一次性口罩、3M口罩、N95口罩,並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信息,騙取3名被害人共計2.25萬元,後以口罩未到貨、疫情封路無法按時抵達等理由拖延交貨時間。所得贓款被李某某用於償還債務。

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大慶“口罩騙子”被判二年三個月


庭審現場

李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認罪認罰。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李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大慶“口罩騙子”被判二年三個月


宣判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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