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車駕管業務怎麼辦理?

(一)問:疫情防控期間機動車逾期未檢驗怎麼辦?

答:疫情防控期間,機動車按規定應當接受安全技術檢驗的,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統一 延期。在此期間,對於機動車未能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將不予處罰。對因逾期未檢驗可能導致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的,交管部門將統一延長期限, 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疫情防控結束後,請車主儘快辦理。

(二)問:疫情防控期間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駕駛證過期未及時換證怎麼辦?

答:對於近期駕駛證有效期滿需要換證或者需要參加審驗教育的駕駛人,可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統一延期,待疫情防控結束後,請駕駛人儘快換領駕駛證、參加審驗教育。在此期間,群眾確有駕車出行等生產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員、物資運輸等應急保障需求的,對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等情形,交管部門將不予進行處罰。對因逾期未換證、逾期未體檢等原因,導致駕駛證可能被註銷的,將統一延長註銷期限,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此外,駕駛證實習期到期的可繼續正常使用,AB類駕駛證實習期到期的,待疫情解除恢復相關業務後再參加實習期考試即,C類駕駛證實習期到期無需參加考試,換證後可繼續使用。

(三)問:疫情防控期間互聯網預選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有效期是否延長?

答:疫情防控期間,對於申請人已在互聯網預選機動車號牌號碼,但未及時辦理機動車登記的, 預選號牌號碼的有效期將視疫情防控情況進行延長。申請人可以在疫情防控結束後,前往車管所確認選擇的號牌號碼,繼續辦理機動車登記。

(四)問:疫情防控期間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有效期快到期的怎麼辦?

答:駕駛人在一個違法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12分及以上,需要參加駕駛人滿分教育,《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有效期為3個月。疫情防控期間,對已申請滿分教育但未完成滿分教育的駕駛人,學習教育期限將統一辦理延長。待疫情解除恢復相關業務後,安排學習計劃。

(五)問:疫情防控期間學員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快到期的怎麼辦?  

答:對學習駕駛證明三年臨界到期考生,由所在駕校統計名單,車管所會妥善處理因疫情防控導致的過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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