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父母為了生兒子把我送給了熟人生養,三十幾年現在才想起來認我。我該不該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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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送養也是無奈!為了要兒子嘛。關於你認不認你的父母?只有你自己拿主意!你是成年人。


源泉19676


不認,我也是被父母送人的,她也是想生兒子,我是家裡第四個女兒,剛出生剪完臍帶就被養母抱走了,養母那時候還上班,餵養我特別不容易,而且我小時候哮喘特別厲害,根本不能躺下睡覺,都是養父母輪流抱著我睡覺,一直到了三歲以後,養父出差認識個好心的中醫大夫,給了個偏方,讓我徹底治癒了哮喘,在我13歲的時候,親生父母打聽到我們家住在河北區黃偉路的地址,還過來要領走我,我才知道自己身世,我哭著說,養父母就是我的親生父母,因為這個原因,養母生了一場大病,後來又中風,得了半身不遂,我那時候上初中,每天回家伺候養母拉尿,喂水喂藥,十年以後養母去世,雖然不是親生父母,是她們給了我二次生命,親生父母在好,她只是生下了我,根本就沒養育過我,要懂得感恩,要懂得報恩,養父母對自己的養育之恩無以回報。如果認了親生父母,對養父母就是一個打擊,我到現在對親生父母也是形同路人,我的生命裡只有養父母。所以我也奉勸你,不要太沖動去相認,即使認了,相處起來也沒有感情的。


燕燕174795523


你應該認他們,畢竟血濃於水。

父母把你送人後,終於生了個兒子。他們把兒子視為掌上明珠,捧在手上怕摔碎,含在嘴裡怕熱化,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才把你弟弟養大成人。

你弟弟22歲那年,父母託媒人給他說了個媳婦,光彩禮就給了人家十萬,買房、買車花完了他們一生的積蓄!

婚後,你弟媳生了個男孩,把你父母樂得合不攏嘴,大牙差點笑掉,終於後繼有人了!可是,沒笑幾年,你弟弟的兒子長大了,不需要你父母照顧了,你弟媳一腳把你父母踹出了門外。你父母走投無路,沿街討飯,突然想到了你!為何不找你養老送終?

當初,把你送給了城裡的富人,你在蜜罐里長大,要吃有吃,要穿有穿,享盡了榮華富貴,這都是他們的功勞啊!

所以,你父母也要享受一下你擁有的幸福生活。投靠了你,基本就可以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樂了!

到了你家,你父母還可以偷偷拿你的錢,送給他們的兒子、孫子,那才是他們傳宗接代的種子啊!

你任重道遠,父母的幸福全寄託在你身上了,快把他們接到你家養老吧!


複製時間


孩子,認不認你的親生父母順著自已的心意,心裡不願認他們也別免強自已,給你說說小玲的故事,這閨女和你一樣,爸爸為要兒子,生下她就讓同村的一對夫妻抱走了。這對夫妻,女的有先天性心臟病不能生育,把她抱回來視如己出,為了給她掙奶粉錢,養母帶病走街串巷做點小生意,把賺來的錢都花在了她身上。小玲雖說不是養父母所生,可養父母卻把她當公主一樣的寵著愛著。小玲在這個有愛的家一晃長到了13歲,在這期間,這孩子一直不知道自己是抱養的,雖說是和親爸媽同住在一個村裡,從她記事起,她的親爸媽也從來沒有特別關心過她。

13歲那年,她的養母突發心臟病去世了,從此這個快樂的小姑娘,臉上在沒了笑容,養母的去世也使養父一撅不起,小姑娘失去了媽媽,更害怕爸爸有一天也象媽媽一樣突然離她而去,幾個月之內,這孩子突然向長大了,懂事了很多,她會哭著勸爸爸吃飯,會拉著爸爸的手到人多的地方散心,慢慢讓自已和爸爸從失去媽媽的痛苦中走出來。

有一天,她的親媽媽偷偷的把她拉到一邊,把小玲是她的親女兒的真相告訴了她,並勸她說:“你養母已經不在了,你在那個家不會幸福的,養父以後只能會託累你,回來吧,家裡有姐姐弟弟,有親爸親媽,大家都會關心你……“

小玲不相信的掙脫了親媽的雙手,她哭著跑回去問爸爸,她爸爸承認了這一切,說她親媽說的是事實。

爸爸說:“你媽媽已經走了,爸爸也照顧不好你,你如果想回到你親媽身邊,爸爸不攔你,必定是一個村子裡,只要能讓爸爸天天見到你就很開心了"。

小玲說:“爸爸你別說了,我媽媽雖然不在了,我的爸爸只有你,他們從小就不要我了,我也不會認他們,以後日子在難,女兒也會和你一起面對"。

小玲說到做到,在以後的日子裡,她的親媽在勸,她的姐姐在拉籠,她硬是沒有踏進那個家一步。等她快高中畢業的時候,她不忍心看著為她操心的爸爸,整天爬高上底的幹著既苦又累的建築活,她沒和爸爸商量就去了南方打工了。是金子到那裡都可以發光,經過自己十幾年的打拼。她現在已經成為一個大公司的高管,她給爸爸買了房,還託人出錢給爸爸找了一個合心的後老伴。每次回家給爸爸和後媽買衣服都是撿最好的買。村裡人都羨慕極了,都說,看人家這抱養的閨女比親閨女都強,又孝順又顧家。親閨女也沒做到象小玲這樣的。

小玲的親媽氣的也曾經跑到廣州,找到她的公司去求她,認她,說不清楚這姑娘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明裡暗裡始終沒有開口叫她一聲媽。也或許,在她心裡,既然生下了她,連一滴奶水就沒讓吃,就把她丟了,從此血緣關係上的親人對她來說就沒有什麼親情了吧!



針針相縫


認不認,還是要看你自己吧,說一下我身邊這樣的事情,就是我二媽的一個女兒。

小時候,生了一個兒子,還想生一個兒子,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都是女兒,沒辦法,就把第四個女兒送出去了,我父母平常講當初的一幕:剛出生才三天,六月天氣,找好了下一家,是另外一個縣村子裡的人,對方沒有生育,當時六月天氣,用一個麻袋子一裝,提著就走了,要走整整60公里山路,再去坐車(60年代),一整天下來,我堂姐就在麻袋子裡捂了一天,竟然還活著,那時候可是三十多度高溫,翻山越嶺的。

後來,二媽如願以償地生了一個兒子,女兒送出去後,從來沒有去尋找,5年前,二媽身體不太好了,開始思念這個送出去的女兒,開始嘗試去尋找,但對方已經搬走了,去了鄰省。

我堂弟在廣州來公司,比較有錢,想了卻二媽的心願,就發動身邊力量尋找,最後根據線索,終於在湖南懷化找到了這個堂姐,我這個堂弟看堂姐生活不太好(她老公吸毒,還有三個孩子),堂弟當場就給堂姐十萬元,並重新購置傢俱,堂姐也原諒了二媽當初把她送出去的怨恨心理。

我因回去的少,至今沒有見過這個堂姐,說這個故事,就是想說,原諒不原諒,其實還是要看個人,有的人,可能會怨恨父母當初把自己像垃圾一樣扔掉,一輩子會怨恨,不原諒,有的,大了,可能也想明白了,就是農村重男輕女思想導致,農村的侷限性導致,因此,即便起初怨恨,後來,也想通了,也不再那麼怨恨。

很多事情,不好說,不管你原諒或者不原諒,都要順從自己內心選擇,如果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我同樣不敢保證會原諒,也要看當時情況,以及自己的心境了。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我姐比我大10個月,是我外婆在老家撿的,說是撿,其實是救她一命,她的父母和我外婆一個村的,當時張多生男孩,她是女孩所以生下來父母就準備弄死的,我爸媽結婚幾年都沒懷孕,外婆悄悄的和她的奶奶商量就把她救了下來,後來能記事的時候她的爸爸經常來找她告訴她他才是她的親生父親,那時候我姐還小不懂事,她那個親生父親給的吃的她都還會接,十來歲我爸媽把她接到身邊讀書,在她二十幾歲結婚生了孩子以後她親生父母 姐姐哥哥都打電話給她說想認回她,有一次她親姐打電話給她說我是你姐,其實那時候她清楚是誰給她打的電話,但還是故意說 你打錯了吧,我只有一個妹妹一個弟弟,我家我是老大我沒有姐姐,那家人還在糾纏,我姐直接說的,你們別再說了,我的父母妹妹弟弟都在貴州,我一輩子都不會認你們的。


蹬20150713


認是可以的,但你要記住養育之恩。現在有許多像你這樣的情況。孩子小時候,送別人家養,從此不管不問,等你長大有出息了就來認親的。如果你還沒有出息,式且說長大了,還不一定認你呢。現在認你,是希望你有所回報,要不,早就認你了。


落葉的聲音


親生父母為了生兒子而把我送給熟人養育,三十多年了,現在才想起來認我,我該不該認?

這個問題的答案因人而異。

對你而言,親生父母有生育之恩,卻因為想生兒子狠心地把你送給了熟人養育,而養父母對你有養育之恩,兩者之間,需要你冷靜思考和衡量。

現在我們就來理一理這個問題。

1.這個困擾你的問題的產生有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國家、時代、社會和家庭等幾方面的因素。

你說你已經30多歲,那你應該是80後。上世紀80年代,國家正在大力實行計劃生育,而農村裡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比較嚴重,很多人認為沒有兒子就斷後了。因此,超生、躲著生、耍賴生的現象層出不窮,一支不生兒子不罷休的超生大軍就此誕生。

你的親生父母同樣是生兒子大軍中的一份子。為了騰出名額,他們將你送給別人,自己專心生兒子。


2.養父母將你撫養長大,他們付出了很多心血,對你有養育之恩。

現在,你30多歲,應該已經結婚生子,為人母的快樂幸福和辛苦勞累應該深有體會。所以,你和養父母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在感情方面應該和親生的沒有多大差別。

我也是一個孩子的母親,養育孩子過程中的快樂、驚喜、幸福、煩惱、辛苦等感受都一一品嚐過,看著孩子一天天長大,聽著孩子用軟糯的聲音喊著媽媽,那種滿滿的幸福感就會徹底包圍了我,讓我幸福到淪陷。😘😘

3.親生父母這麼多年沒有來看你,現在來認你,是因為想你,還是有何目的?

說這個問題並不是想挑撥你和親生父母的關係,我只是覺得如果他們想你,在漫長的30多年間有無數的時間和機會來認你,尤其是你人生中的一些重要事件,例如中考、高考、參加工作、結婚、生孩子等,但他們都沒來。


有人會說他們有苦衷啊,他們怕打擾你啊,他們畢竟生了你啊。都滾一邊去,我最痛恨道德綁架,為了生兒子把女兒送人叫有苦衷?世界上有這樣的苦衷嗎?怕打擾你?現在怎麼不怕了?生了你就有功勞?生而不養算什麼功勞?😡😡

而現在他們卻要來認你,我認為他們是有目的的,也許是一直寵大的兒子不需要他們了,因此他們急需認你回去做接盤俠,給他們養老送終。

自始至終,他們考慮過你的感受嗎?不想要就送人,想要就來認。最基本的親情早就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有利己的算計。他們考慮過養父母的感受嗎?人家把女兒養到30多歲,期間他們不聞不問,現在突然說認就認,太欺負人了。說到底就是自私。

別噴我說話難聽。有時候,人性經不起考驗,它會暴露出黑暗的一面。

綜上所述,我的建議是:可以認他們的身份,但是隻給養父母養老送終。

願你安好,祝你幸福。


春日微暖


非虛構。表哥當年生了仨女兒,為了生兒子把二女兒送人了,養父在法院工作。後來表哥生了兒子,小有成績,二女兒高中畢業,尋來不走了,問:這麼些孩子,就多了我一個?養父央我做工作,表哥答應她讀書成家一樣對待,才說服她。這世上很多事情,親情是潤滑劑,利益是動力。


坂上草


我和我媽之前就為這個爭吵過。我是家裡第二個女兒,當然我沒有被送人,是我父母含辛茹苦養大的。我媽說我很幸運生到我們家,說別人家很多二女兒送人了,然後長大了回來認親。我說你們當初要是把我送走,我長大了才不會回來找你們。當初為了生子拋棄我,我就算再苦也不會回來。然後我媽很吃驚,覺得我沒良心的[捂臉]…無法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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