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朋友圈發虛假口罩銷售信息“空手套白狼”男子獲刑

2月19日上午10時,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虛假銷售口罩詐騙案,並當庭宣判。這是疫情發生以來,鎮江市宣判的首例涉疫通訊網絡詐騙案,庭審過程通過網絡直播向社會公開。

宣判!朋友圈發虛假口罩銷售信息“空手套白狼”男子獲刑

  2020年2月7日凌晨1時許,鎮江新區大港派出所接到一起因出售口罩發生糾紛的警情,被害人孫某因與通過微信銷售口罩的殷某發生糾紛,兩人一同前往大港派出所協商解決問題。民警肖龍在詢問過程中,發現殷某言語閃爍、神情緊張。經偵查發現,這起糾紛背後是一起詐騙案。

宣判!朋友圈發虛假口罩銷售信息“空手套白狼”男子獲刑

  原來,2020年1月,犯罪嫌疑人殷某明知自己沒有經營醫療器械許可,且無口罩貨源的情況下,虛假註冊了一個女性微信號,包裝成醫用一次性口罩銷售商,並在朋友圈發佈虛假售賣口罩的信息。

  2月2日,殷某通過朋友介紹得知被害人孫某急需採購口罩之後,殷某自導自演“雙簧”,將自己註冊的女性微信號推薦給孫某並添加其為微信好友,向孫某虛假兜售一次性醫用口罩5萬隻。求購心切的孫某以微信轉賬的方式分5筆支付訂金、貨款共計4萬元人民幣。然而,孫某付款後,嫌疑人殷某便以各種理由推脫拖延發貨時間。

  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法制大隊大隊長謝健介紹:“這種犯罪,我們稱之為‘涉疫通訊網絡詐騙’,它有兩個特點,第一是嫌疑人利用了疫情、利用了被害人緊張害怕的心理實施趁火打劫;第二個是嫌疑人利用了通訊工具、互聯網,是典型的電信網絡詐騙。”

  結合當前嚴峻的疫情形勢,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與檢察機關、看守所相互協調,通過網絡連線、視頻開庭,開啟“無接觸”審理模式,並同步舉行網絡直播。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楊榮現場宣判,被告人殷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收繳於公安機關的作案工具手機兩部,依法予以沒收。

  本案受害人孫某表示,之所以購買5萬隻口罩,是希望捐往湖北及鎮江部分醫療單位,貢獻一份自己的力量,沒想到口罩沒買成,反而被騙子鑽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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