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條“乾貨”!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可返還上年度失業保險費50%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9日訊 2月19日,山東發佈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措施中指出,支持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復工達產,

對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9日)開工生產的企業,給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補貼,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2020年2月10日起一個月內復工新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每新吸納1人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安排。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再延長1年,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上年末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將穩崗返還裁員率標準放寬到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放寬到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的20%。加快全程網辦,確保符合條件企業的穩崗返還資金及時足額返還到位。

減輕殘保金、住房公積金負擔,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保金實行分檔減繳,暫免徵收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企業殘保金。對因疫情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可申請減免或者緩繳殘保金。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依法申請按照企業和個人各5%的最低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幫助困難人員就業,完善公益性崗位託底安置制度,重點對零就業家庭成員、建檔立卡適齡貧困勞動力等開展即時就業援助。階段性延長就業援助政策,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以及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長1年。穩定已脫貧的貧困勞動力就業,各市可從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對疫情期間正常經營的就業扶貧車間給予適當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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