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相关政策规定》自2月4日起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问题。我市公积金贷款实行了新政策,能否将第四类优秀成长性人才买房贷款按原政策执行,现在各大城市都在抢人,咱聊城也出台了吸引毕业生来聊工作的政策。对于19年来聊城工作的毕业生,有好多交了钱,打算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新政策的执行,突然不再符合了。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于2月8日上午10:41分,与来信人进行了联系,来信人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希望优秀成长性人才买房贷款按原政策执行。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原定自2020年2月1日执行。因受疫情影响,春节假期进行了延长,对《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相关政策规定》的执行时间进行相应顺延,自2020年2月4日起执行,在2月3日前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仍执行原政策。经了解,来信人已交纳购房定金,还未交纳首付款,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来信人需要交纳购房首付款、签订购房合同后,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单据和身份证件等资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相关政策规定》已于2020年2月4日开始执行,来信人买房贷款需要按规定执行,无法执行原政策,请来信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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