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改變傳統的庭審模式,在室外設立臨時法庭依法開庭審案,既保障了當事人能夠及時訴訟維權,又防止因人員在室內開庭聚集增大傳染風險,做到疫情防控和開庭審案工作“兩不誤”。
↑2020年2月18日,在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大院內,法官梁兆英(後)在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CICPHOTO/吉喆 攝
↑2020年2月18日,在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大院內,法官梁兆英在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CICPHOTO/吉喆 攝
↑2020年2月18日,在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孟莊法庭大院內,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CICPHOTO/吉喆 攝
↑2020年2月18日,在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孟莊法庭大院內,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CICPHOTO/吉喆 攝
↑2020年2月18日,在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大院內,法官侯傳群(後)在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CICPHOTO/吉喆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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