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房租,支持口罩…復工復產,湛江這些政策必須知道!

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如何在維持正常生產經營和疫情防控上找到平衡點,是當前企業面臨的最大困擾。湛江市委、市政府想企業所想,急企業所急,針對目前企業面對的困境,統籌考慮開工開業可能面臨的各項風險挑戰,提前謀劃、周密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經濟社會發展,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各地各部門迅速行動,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生產企業安全科學復工復產,全方位協調解決企業遇到的困難,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對經濟運行的負面影響,確保實現一季度平穩開局。


2月17日,市委十一屆第119次常委會(擴大)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湛江市企業穩定發展若干政策的意見》,重點圍繞穩定企業用工、減輕企業負擔、加大金融支持、優化政務服務等四個方面提出了10條針對性更強、支持力度更大、更加務實管用的新舉措。其中在扶持企業技改和創新、加大金融支持、確保企業信貸餘額、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建立防疫物資進口綠色通道、支持復工復產防控物資等六個方面結合湛江實際提出一系列特有舉措。

2月18日,記者先後採訪市工信局、市國資委、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市銀保監分局、市人社局、人民銀行湛江市中心支行、國家稅務總局湛江市稅務局、湛江海關等部門和單位相關負責人,對政策進行解讀。


【關鍵詞】

扶持企業技改創新

凡屬湛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物資保障一組確認的應急物資生產供應(含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醫用酒精等)生產技術改造擴大產能的企業,通過技術改造新增或轉產的產品納入本次疫情防控調撥使用,對其設備投資按照不超過發票金額(不含稅)的70%給予事前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解讀

湛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確認的應急物資生產供應企業,在湛江市內登記註冊且在湛江生產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施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含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醫用酒精等)生產技術改造擴大產能的工業企業;或具有轉換條件,通過技術改造快速轉成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醫用酒精等應急物資生產,並且產品生產獲得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工業企業。上述企業在1月10日至國家相關部門正式宣佈疫情結束前,通過技術改造新增或轉產的產品納入本次疫情防控調撥使用,對其設備投資按照不超過發票金額(不含稅)的70%給予事前獎勵(設備發票時間暫定:2020年1月10日-2020年6月30日),單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減免房租,支持口罩…復工復產,湛江這些政策必須知道!


【關鍵詞】

支持防控物資

市、縣(市、區)、鎮三級政府要按轄區權限統籌支持口罩、防護服、消毒用品、測溫儀等防控物資,優先幫助骨幹企業協調解決防控物資短缺問題,推動企業儘快復工復產。


解讀

各級政府強化主體責任,按照中央、省的統一部署統籌各項疫情防控物資,結合湛江工業經濟特點,抓住疫情可能導致經濟基本面下滑的主要矛盾,優先幫扶骨幹企業解決在復工復產過程中遇到的員工防護物資短缺問題,推動骨幹企業平穩有序開展正常生產,實現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兩手抓”。


減免房租,支持口罩…復工復產,湛江這些政策必須知道!


【關鍵詞】

減免企業房租

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且受疫情影響較大不能正常經營的企業,免收第一個月租金,減半收取第二、三個月租金。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對免租金兩個月以上的企業,按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困難減免。


解讀

減少疫情對各類經營主體生產經營造成的影響,體現國資國企擔當,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共渡難關;對承租我市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疫情影響較大不能正常經營的企業,免收第一個月租金,減半收取第二、三個月租金;市國資委將督促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對所出租資產租金收繳情況進行梳理,主動了解承租戶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的情況,對承租戶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企業落實“免收第一個月租金,減半收取第二、三個月租金”政策。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稅務機關審核後,可按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困難減免。


【關鍵詞】

減緩公積金繳存

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補繳住房公積金,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至國家規定的5%;對符合我市緩繳條件的,企業可申請緩繳,待企業效益好轉後再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解讀

疫情防控期間,因受控制人員流動、未復工復產等因素影響,中小微企業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允許延後匯繳住房公積金。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企業應及時補繳疫情期間所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繳住房公積金視同正常繳存;為支持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對按現繳存比例繳交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可按規定向公積金中心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5%),以減輕企業負擔,支持災後復產;對符合我市緩繳條件(連續兩年虧損或被政府定為困難企業)的,企業可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緩繳申請,待企業效益好轉後再恢復繳存並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關鍵詞】

確保企業信貸餘額

各金融機構加大對困難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以及其他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政策有效期內,對地方法人銀行企業貸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且貸款規模增長的,合理確定其監管評級和績效評級。


解讀

通過加大對疫情防控相關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低息專項再貸款支持。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區、行業和企業提供差異化優惠的金融服務。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同時,完善受疫情影響的社會民生領域的金融服務,提高疫情期間金融服務的效率,加強制造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等重點領域信貸支持,發揮金融租賃特色優勢等措施,鼓勵予以緩收或減收相關租金和利息,提供醫療設備租賃優惠金融服務。


【關鍵詞】

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補貼

對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參保企業,符合申領條件的,可返還企業和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其中: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全國上年度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解讀

辦理時需要提交湛江市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請表、企業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的)複印件(需同時提供原件核對)、用人單位申領補貼對應年度12月份招用人員花名冊、申領補貼對應年度單位用工人數變動情況說明等材料。企業可向參保登記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失業保險的業務股室提出上一年度穩崗補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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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

對按照粵人社規〔2019〕6號文規定程序認定的受影響企業,符合申領條件的,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我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省規定執行。


解讀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可辦理:1.根據粵人社規〔2019〕6號文件認定的參保困難企業;2.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3.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4.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我市城鎮登記失業率;5.與本企業2018年平均參保人數相比,申請失業保險費返還時企業崗位流失率不超過30%;6.已與工會組織協商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


【關鍵詞】

緩繳社會保險費

對於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延長期間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


解讀

疫情期間無需另行辦理,相關補辦補繳手續需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前往稅務部門辦理。疫情期間,參保人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長期待遇、失業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可通過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辦理,未按期辦理認證的,不暫停待遇的發放。


【關鍵詞】

減免增值稅、所得稅

落實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設備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疫情防控期間不限制增值稅發票領購數量和最高開票金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蔬菜和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解讀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有關部門屆時將會公佈具體名單;此類企業應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適用免稅政策的納稅人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但應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對生產和銷售醫療救治設備、檢測儀器、防護用品、消殺製劑、藥品等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以及對此類物資提供運輸服務的納稅人,申請增值稅發票“增版”“增量”的,可暫按需調整其發票領用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不需事前實地查驗。


【關鍵詞】

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造成納稅困難的納稅人,

可酌情給予減徵或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解讀

因疫情影響造成納稅困難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稅務機關審核後,可酌情給予減徵或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關鍵詞】

實行公益捐贈稅收支持

符合規定的公益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物品、進口物資,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符合規定的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解讀

企業根據該規定享受全額稅前扣除政策時,凡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的,應及時要求對方開具公益事業捐贈票據,在票據中註明相關疫情防控捐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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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延長虧損結轉年限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符合規定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解讀

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佔當年收入總額扣除不徵稅收入和投資收益後餘額的比例,應在50%以上。納稅人應自行判斷是否屬於困難行業企業,且主營業務收入佔比符合要求。2020年度發生虧損享受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政策的,應在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適用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聲明》。


【關鍵詞】

准予延期申報、納稅

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依法准予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


解讀

延期申報的期限一般為一個申報納稅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經稅務機關核准延期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程度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核准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稅款結算時如有補繳稅款,補繳的稅款不加收滯納金。納稅人經核准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其財務會計報表可以同時延期報送。

納稅人因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或者因疫情導致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可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延期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關鍵詞】

建立防疫物資進口綠色通道

對用於疫情防控治療的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確保通關“零延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疫的物資免徵關稅;免稅進口物資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並予以退還。


解讀

舉措有效縮減了企業通關成本和經營成本。根據《海關總署關於用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捐贈物資辦理通關手續的公告》(公告〔2020〕17 號),對免稅政策項下進口物資海關可先登記放行,實現疫情防控物資通關“零延時”,減免稅申請人事後按規定補辦減免稅手續。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公告》(2020年第6號)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對符合免稅政策規定的進口物資,已徵收的應免稅款,海關在2020年9月30日前(含當日)按規定辦理退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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