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同意取消物业吗?

豫北见闻


同意,我们这没有物业,都是小区统一管理,卫生费一年一户20元,包括楼道卫生,美栋楼选一个楼长管理其它事情。我看挺好的。


祝福149119071


物业成立的初衷,是以增加就业为主要目的的,实际是业主花钱找了个管家,有钱不在乎,没钱的业主很反对物业公司,花钱不说,有时候还给业主添堵,为难业主。因此我同意取消物业,减轻业主负担。



钣金展开专家


同意取消,物业具有黑社会性质,新建小区,装修讹诈业主,多方面刁难业主,水泥沙子只能用他的,与业主大架,把业主都打住院了,收费非常高,小县城每家2300-3000元,每到收物业费时就控制电梯,不交不给回家,除了垃圾正常运外,卫生都不能正常打扫,电梯间半月不打扫一次,车位管理很着,乱停乱放无人问,小区物业会所都被物业租出去,公共区寓广告费都被物业贪了。


史先生312


同意取消物业。物业与房产商勾结,又与住管局利益输送,所以:物业没一个能为业主服务的。

让业主委员会自已管理最好。


甘草333999


#取消物业,实行居民自治#。关于物业管理的问题现在逐渐凸显,在网络平台讨论关于物业管理的问题越来越多,因为我们购房时只关注地段,户型,价格忽视了物业管理这一重大的问题,既然现在准备购房人,他们一样对物业管理不够重视,所以我认为,现在购房关注这样三个要素,产品,价格,物业管理。既使是商业也一样,未来的运营管理决定你商业的价值。

有点扯远了,取消物业,实行居民自制,我持中立的观点?为什么?我认为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无论哪个组织管理都一样。

首先要人人平等,比如说,小区业主车辆在公共区域乱停乱放,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如果让居民管理,你会怎么处理?假如一个小区在人行道停私家车,要么你强势不怕得罪人,不顾是邻居也好亲戚也罢,强势执行。作为小区的邻居你真的好意思吗?现在大多数小区就是因为物业管理执行力不到位,有些业主是有钱人,有些事当官的,这些人你不好意思管,导致不公平,才引起民愤。所以要建立严格的管理体系,人人平等。

其次要做好服务工作,物业管理不仅要做好保洁,保卫,保绿工作。现在是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多了服务两字,其实大城市的物业公司服务水平还是很好的,有些小区保卫人员只要见到业主的车牌号码,就知道姓什么?就知道住那一栋?只要见到老人家提着东西上楼物业人员就过来帮你提东西。类似的案例非常多,说句实话你住这样的小区有这么好的物业服务,难道还好意思不交物业费吗。所以要建立良好的服务体系。

第三要物业不仅要做好服务工作,而且要考虑如何降低业主物业费用,去年咱们小区物业公司老总和我聊天,说人员成本很好,不敢配置太多的人员编制,这话貌似有道理,在广州有很多小区不仅服务做的好,而且物业费很低。每个小区都有公共区域,如电梯,外墙面,物业管理用房,这些部分都可以产品收益。如果你物业管理用房,可以拿出部分出来做便民服务,你销售的产品不仅比外面便宜,而且送货上门,这样不仅小区物业服务上去了,物业公司还可以盈利,说句实话一个小区一般都有用千人来计算,人流就是财流。

比如说,电梯广告收益,那本来就属于业主的权益,不能是物业公司独家所有。物业不仅要提高小区的服务,而且要降低业主的物业费成本。所以物业公司要有一套盈利体系。

总结,无论是什么样的组织管理小区,都要有一套好的管理制度,好的服务体系,好的盈利模式,同时要多为业主考虑考虑,就像我们伟大的主席说,要好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






老张说地产


物业就是吸血鬼!就应该取消有街道负责管理,业主集体出钱雇保安,保洁人员,账目信息公开化,实事求是为业主服务!


用户4433962410820


去取物业非常赞成,归社区及居委会管理,组建,管理班子,护园人员,电工,卫生,小主管理主任(兼维修),会计,安全员,电工等能人!


春雨秋风才春



秀英178699636


近年来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不和谐,甚至于有所失控。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物业没能认真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也有业主自身的问题。大家最关心的现实问题是物业服务怎样能让业主满意。而是否取消物业公司不是民众单方面的意愿所能决定的,这是由我国的相关法律和国情决定的。物业管理能否更好的为广大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业主是否遵照合同履行缴费义务,双方发生矛盾纠纷和违背合同时有效的权威处理等,都是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当前物业管理模式主要分三种:聘用物业公司,业主(业委会)自治,弃管(弃管后的管理就是交由街道办事处,如果由社区管理,就是只清运垃圾,如果是街道办事处管理,其有权指派物业公司)。个人认为,目前的讨论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柯夫


现在很多人都说取消物业,这是非常无知的想法,一个小区,最基本都要有,保安员,保洁员,收费员,工程人员,管理人员,这些是少不了的,他们的工资肯定也是通过收取物业费来维持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