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因公司通知上班未去,被移出工作群,合理嗎?該怎麼辦?

田靈


通知未去,你彙報原因了嗎?先找自己哪裡做的不到位!瘟疫期間老闆壓力比你大…


0行知道了0


在疫情當前,我覺得作為一個單位,公司的員工最起碼要有一個集體意識,是以雖然是被封閉在家裡不能出,但是公司人家是來自全國各地哪裡都有的工人。所以說公司通知上班的時候,如果真的有人在自己的家裡走不出來,因為當地公路鐵路全部都封閉了,所以說這種情況也不是特殊,只是偶然,因此在公司工作群裡通知上班的時候,最起碼你不能裝作若無其事,最起碼你得在工作群裡跟領導說明白,自己這裡現在疫情管控十分嚴格,自己家裡面的小區都封閉了,無法走出去,所以請領導安排我上班的時間拖後吧,請假也好或是按照病假也好,總之我提前跟您說一聲。

我想任何資格老情商高的員工都會採取這種請假方式,並且在工作群裡領導看到了也不好強加於你,你也不好命令式的讓你回來,畢竟誰也不會跟當前抗及新型肺炎的戰爭作對呀,所以說領導一定會準你假的。

但是面對著工作群恢復上班的通知你置若罔聞,裝作沒看見,等到人家把你從這個群裡移出去的時候,這就是你的被動啦,所以說如果單位不要你這個員工了,你也沒什麼可說的,誰讓你不會辦事不會更好地與人溝通了,有的時候你尊重同事,尊重領導才能給你更多的便利,這是用你的勤奮和禮貌換來的。


伊春美食美客


春節期間,由於疫情嚴重,國家將法定假日延長到2月10號,明確下文企業2月10號前不得開工,這一天我在家原本以為會接到公司的延遲上班的通知,結果公司卻通知讓大家2月5號都上班,由於疫情嚴重,村裡各個路口都設卡點,土封路,嚴禁一切車輛外出,高速也無法通行,實在無法返回工作地,就沒有去上班。期間我看公司群裡,有部分同事已到崗開始工作。看著同事們已經上班,我在家心理也墜墜不安,就這樣待到了2月7號,公司發通知說由於疫情嚴重,沒有返崗的人員讓暫停返崗,在家等通知。此時,我心裡總算鬆了口氣,可是還沒等我這口氣松完,大boss助理就給我打電話,說說讓我2月10號正式上班,我說現在都封路,無法返回工作地,助力說大boss現在再說我分管部分業務上的工作,讓我還是儘量到崗。掛了電話,又接到主管通知,說讓我2月10號上班。至此,我的一顆心又開始焦躁,大boss都發話了,不去也得去。於是開始找車,看能不能搭順風車返回工作地(本人沒有車,節假日都是做客車,疫情期間客車停運),聯繫了一個車,說是過了元宵節走,於是我回復公司說2月12號返崗,等過了元宵節,聯繫的車說又不走了,於是就沒走成,這一天上午,公司又聯繫我,問我返崗了沒,啥時候能返崗,我說回不去,沒車,公司給我發了個呵呵,看見這兩個字我挺生氣的,於是就懟了回去2句,懟了之後,越想越委屈,覺得想我們這種沒車的外地人,上班太難了,公司不但不體諒,還一個勁催!此時姐姐看我這麼難受,說這兩天村裡卡點也鬆懈了,等後天送我去上班。後天我們中午穿過種種屏障,上了高速,到了工作地,返回公司女生宿舍,我想著雖然波折但總算是到了。可是萬萬沒想到,剛到接到社區電話,說我是異地人員,讓我居家隔離7天,期間不能外出,還要在門口貼封條,我說我隔離沒問題,但宿舍還有其他人,封了門其他人咋上班,社區說那其他人跟你一塊隔離,你們都不能出去。這怎麼能行,我不能連累人家。於是我跟公司聯繫,看公司能不能協調一下,我就在我屋自行隔離(我單獨住一間),公司協調的最終結果是社區不同意,給我安排其他標間讓我單獨隔離,自備被子褥子,鍋碗瓢盆,伙食自理。我拿著鑰匙去公司安排的房間看了看,很小且破舊的一間,沒有天然氣無法做飯,空調熱水器都不能工作,就連電燈都是壞的,想著我就要在這個逼仄的地方,被封閉7天,我徹底崩潰了,放聲大哭,我覺得我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傻逼,這就是我克服種種困難返崗的後果。


會飛的豬000006


首先,要搞清楚被移出工作群並不等同於你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所以被移出工作群,公司不面臨任何法律問題,最多隻能算公司進行內部管理的一種措施。對於公司的管理措施,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向公司反應,或遵守或提出意見建議,如果實在接受不了,可以提出辭職。

從公司角度講,把一個員工移出某工作群,不存在任何合理不合理的問題,只是管理需要而已,是公司經營的自由,這一點法律是管不到的。

如果被公司移出工作群,表現的實質是解除勞動關係,且公司有明確的告知你解除勞動關係,這個時候你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上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如果你所在的地方,疫情嚴重,且不屬於疫情期間必須上崗的工作,一般都會被要求在家,必然失去履行勞動合同的可能。屬於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以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這個時候用人單位應該跟你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不過在此種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前提是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才可以。

因此,如果被公司移出工作群,表現的實質是解除勞動關係,且雙方協商不成,若公司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你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你一個月工資後,是可以解除的。

如果是另外一種特殊情況,比如是疫情期間必須上崗的工作,比如生產醫療物資或設備的,政府都在採取措施保障這些人上崗,就不存在履行勞動合同不能的情況了。這個時候若是不去,用人單位就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直接解除勞動關係了。


小才說事


未能復工原因先放一邊,單單就你“被移出群”來看,公司打算辭退你,你挽回被辭退局面的可能性只有10%不到。

你問公司的做法合不合理,事實上有一個悲哀的事實:任何人,在做出任何決定或者行為時,那一瞬間幾乎都不會認為他們自己是不合理的,不管是在理智的時候還是在生氣的時候都一樣。

以前看過甄子丹的一部電影,叫做《導火線》,裡面鄒兆龍說過一句名言:我們要有自己的家,如果誰不讓我們有自己的家,我們就要打。

其實就是這麼回事。所以這個事情,你應該問合不合法,最好從法律的角度,從你跟公司訂立的合同的角度來看待、處理這個問題,而不是單純的研究它合不合理。如果老闆覺得合理,可是你的合法權益被侵害了,那又怎麼說呢?

我們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我們都知道,公司主動辭退你,如果是無過失性辭退,那麼公司必須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前提是你沒有犯錯,甚至說,你認為【在疫情期間,公司通知你復工有錯】的情況下,你主動提出辭職,公司一旦被證實有過錯,就會給你經濟補償,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6款,以及第46條的若干規定,綜合起來就是:

……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難就難在如何證明公司有過錯,如何證明你不復工跟疫情的防控有絕對的因果關係,比如你拿出公司要求你復工的時候,你工作的地點的確診人數,甚至你是哪裡人等作為仲裁的佐證、依據。

當然,除《勞動合同法》,還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以及《傳染病防治法》,之所以不展開說,是因為從你的描述看,你很可能不屬於被隔離或者被醫學觀察的人員,所以有的福利可能惠及不到你。

話說回來,公司是養著律師團隊的,公司寧肯把這些錢(幾倍於你的補償金)燒給律師,也不會用來支付你的經濟補償,所以你要三思而後行。


夢裡瀾濤


為什麼你會被移除出工作群?

站在領導者的角度去思考,領導是不想因為你沒有復工,影響到其他同事正常復工。

現在很多公司的領導都是迫切希望大家復工的,畢竟長期不復工,對企業影響非常大。

而且這個時間節點,只要有一個人沒正常復工,其他人也會照辦。

所以,這很大概率你為什麼被移除出工作群的原因。

不過,被移除工作群就代表你被辭退了嗎?

這不一定。

1、怕你影響到其他人,領導只是暫時將你移除。

2、不能正常復工的,我估計不會只有你一個人。所以,如果不能正常復工的員工都辭退,這很不現實。畢竟年後招聘也會特別難。

只要公司能扛的過去,一般不會隨意辭退人。

這時候你應該怎麼辦?

第一、看看有沒有其他同事也沒有復工的,幾個人商量一下怎麼處理這個問題。溝通一下目前情況。

第二、把不能復工的原因和領導好好談一下。順便還要說明自己沒復工也會堅持在家辦公完成工作。


好,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希望對你有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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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迪說


公司通知上班未去被移除工作群,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公司通知上班,自己沒有做出解釋說明,沒有和公司進行溝通,公司把你按曠工處理,移除工作群或者辭退也是情有可原的。

二、公司通知上班,自己由於一些實際情況沒辦法去,比如被隔離,或者被限制出行。這樣的情況的話,你可以與公司管理層進行溝通。相信大部分情況下,公司的領導會有所理解,並且做出決策。

希望大家都平安健康,工作順利!


愛尚說


●李大頭先生:

這個問題應該怎麼說呢,站在不同的角度說,誰都有錯,誰又都沒錯。

公司可以開工,一定也是得到了相關部門的同意,所以並不會存在什麼法律問題,而且國家也規定,即使疫情期間不開工,也得給員工照常發工資,這對公司來說還是有一定的壓力,所以相對來說安全的企業開工,無可厚非。

對於個人而言,出去賺錢是為了啥,當然是養家餬口,混一口飯吃,不過就現在這個情況,大家都人心惶惶的,為了自己的健康,能不出門就不出門,所以員工也沒什麼錯。

只能說 大家處事的方法有些偏激。

對於企業來說,完全可以問清楚員工的情況再做決定,沒準人家被隔離了,或者說真的是家裡有什麼事,如果真是這樣,企業的做法有些不解人情。

公司直接把員工移出工作群,一定是這麼想的:你沒病沒災的,讓你上班還不來,那我還留著你幹嘛。

所以你如果想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去找領導說清楚。

1.如果真的感覺不舒服,那別人不查你也要自己去醫院看看,畢竟是這麼敏感的時期。

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對領導說:我身體不舒服,去醫院檢查,暫時被隔離了,真不好意思。

我想絕大多數的企業都不會給你找茬。

2.如果真的是擔心自己的健康而不去公司,也最起碼要和領導說一聲。 隨便編個理由就行了唄,人家也不會刨根問底的,就說自己覺得不舒服,在家裡自行隔離,國家都支持,公司能說啥。

3.如果身體健健康康的,也不是擔心疫情,而只是因為懶,那我勸你趕緊去公司。


我們很多人在家休息期間,無聊的發慌,可是如此歲月,卻有很多人替我們負重前行,各大醫院的醫生護士,社區工作者,物業工作者,交警,警察,政府部門,他們很多人一天都沒有休息過。

就說我姑,是管物業的,從大年初三到今天,一天也沒休息過,早上七點出門,晚上七點回來,各種煩心事。

大家都在為了這次疫情默默地努力著,所以說如果你的單位也屬於民生部門,或者很忙,我勸你還是完成自己的職責。 不過一定要做好防護,不去人多的地方,出門戴口罩,勤洗手,儘量從家裡帶飯吃。


好了就說這麼多,我是李大頭先生,專注分享最接地氣的成長乾貨,歡迎關注!


李大頭先生


通知你上班為什麼不去呀,有事可以請假呀,起碼的素質應該有吧,不知道你的職業,如果是醫療系統的,你就相當於逃兵,開除都不為過,還問被踢出群合理不,你不在群裡你領導可以說一些狠話以警告那些想校仿你的人,你單位領導對你真的挺善良的。


朱工499


這是當下的形狀,已經逐步演變成勞資糾紛。

①首先說明一種違法行為

國家規定除特殊行業的公司之外,其他的公司都應該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最晚時間復工,如果提前就等同於違法,甚至公司的負責人可以被刑事拘留。

②如果公司復工是不違法

假設公司復工的時間和程序是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的,那你個人不去上班可以理解為曠工,公司可以按相應的規定來處罰你。

③特殊情況需要特殊對待

假設公司並未違法,而你不能去上班的原因,是因為當地政府的規定無法出門,或某些省市規定外地的人不可以進等等,如果是這種原因造成的,不完全是你的責任,可以向公司說明並請假或者是在線辦公。

【HR視角】

假設公司沒有違法,而你自己也是身不由己,這個時候公司將你移出工作群倒沒有什麼,假設是變相的開除你,等同於公司違法,你可以通過勞動部門向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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