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車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碼:002510 公司簡稱:天汽模 公告編號2020-021

債券代碼:128090 債券簡稱:汽模轉2

天津汽車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日期為:2020年2月24日

2、本次申請解鎖股份類別為: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股份解鎖

3、本次申請解鎖的激勵對象共計471人,可申請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7,131,900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總數的0.77%。

天津汽車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2月14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本次符合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共471人,可申請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7,131,900股,佔目前公司股本總額的0.77%。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公司於2018年10月30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天津汽車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激勵計劃及其他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2、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9日,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對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提出的異議。2018年11月9日,公司監事會發表了《監事會關於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3、公司於2018年11月15日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並披露了《關於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4、公司於2018年12月1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調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及授予數量的議案》、《關於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監事會對激勵對象人員名單進行了核實,獨立董事關於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5、公司於2018年12月26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工作,公司以1.89元/股的授予價格共向489名激勵對象授予2,461萬股限制性股票。

6、公司於2019年6月12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因公司2018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根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同意將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由1.89元/股調整為1.86元/股。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

7、公司於2020年2月14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和《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獨立董事就此發表了獨立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

根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等如下:

1、限售期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為2018年12月13日,該部分股票於2018年12月27日上市,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已滿,可解除限售比例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的30%。

2、解除限售條件

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各項解除限售條件。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根據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將於第一個限售期滿後按照《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相關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與已披露的股權激勵計劃是否存在差異的情況說明

公司於2020年2月14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公司17名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董事會決定對其持有的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計585,000股全部進行回購註銷;公司1名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因2018年度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2”檔,2名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因2018年度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3”檔,1名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因2018年度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5”檔,公司董事會決定對其持有的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計75,600股進行回購註銷,共計回購註銷限制性股票數量為660,600股。

除上述情況外,本次實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除限售相關內容與已披露的股權激勵計劃不存在差異。

四、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日期為:2020年2月24日

2、本次申請解鎖股份類別為: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股份解鎖

3、本次申請解鎖的激勵對象共計471人,可申請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7,131,900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總數的0.77%。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注:

(1)因部分激勵對象離職或個人考核指標未達標而不符合激勵對象條件的權益份額未統計在上表內。

(2)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限制性股票在本次解除限售後,仍需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

(3)《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對象名單》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五、股本結構變化情況

六、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議

2、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關於天津汽車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鎖及回購註銷相關事項之法律意見書

5、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獲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請表

特此公告。

天津汽車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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