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市達阪城區法院:家事“雲”審判 防疫、辦案兩不誤

法官在防疫一線,東溝鄉葦子村。

書記員在法院,達坂城鎮。

原告代理律師在家中,烏魯木齊市區。

今天必須開庭,怎麼辦?

2月17日11時30分,新疆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法院利用“雲間”遠程庭審系統開庭審理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

“雲間”系統成功地將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東溝鄉人民政府派駐卡點幹部李芳),和書記員,原告代理律師連接在了一起。

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的母親訴稱,其與被告協議離婚,被告需向原告每月支付1400元的撫養費,但被告在支付了三個月之後,就不再履行離婚協議約定內容,為維護合法權益,訴至法院。

法本院受理該案後,因被告下落不明,起訴書採取公告方式送達。按照規定: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90日,視為送達,公告期滿的三日後為法定開庭日期。2月17日正好是公告期滿第四日,利用遠程網絡庭審系統,法院實現瞭如期開庭。

審理過程中,經過核對當事人身份、原告方宣讀訴訟請求及事實與理由、出示證據、審判人員發問等環節順利完成全部庭審程序。由於被告未到庭,無法主持調解,本案將擇期宣判。(盧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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