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沒事叫做過度檢查。沒有檢查,出了問題叫漏診,醫生該怎麼檢查讓大家滿意自己安全?

醫學教育與專業選擇


初診檢查費用醫保全額支付,降低一般疾病診療費用醫保支付比例,傳染病醫保全額支付,重大疾病按照現行比例支付。即利國又利民,即合情又合理。


天津衛老城廂


知道美國警察為什麼總是在稍微有點威脅的情況下就開槍嗎?特別是在對黑人的時候。因為,美國黑人佔監獄人口的50%,威脅是最大的,美國警察流行一句“寧可站著進法庭,也不要躺著進墳墓”,這叫趨利避害。回到問題,醫生檢查沒事叫過度檢查, 沒檢查出了問題叫漏診,那麼醫生怎麼選擇呢?過度檢查,檢查開了,你不做就簽字,不是我沒考慮到,是你不做,檢查做了也頂多被人罵,再就是扣獎金,扣工資。但是如果沒有檢查出了問題,出現漏診,暫停執業,甚至吊銷執照丟掉工作都是輕的,嚴重的有丟掉性命的可能。所以,怎麼選擇很清楚了吧,“寧可站著損失工資,也不要躺著進墳墓”。


天地之寬


題主提出的問題確實值得所有人深思,目前社會上很多人抱怨醫生過度檢查,嘲諷醫生沒有了檢查就不會看病。但是一旦醫院未做檢查,出現漏診,病人又會不依不饒,狀告醫院!

一、檢查被認為是過度檢查;不檢查,漏診會被投訴、被告!

去年5月份,曾發生過一起整容女子兩天後發現懷孕,狀告醫院未做孕檢的事件。

該女子整容前,醫院僅做了血常規及病毒四項,未做孕檢。院方詢問其是否懷孕,女子認為自己未懷孕而簽字做了手術,術後兩天發現懷孕跡象,在婦幼保健醫院查出懷孕40多天。

要知道,孕檢並非術前常規檢查項目,醫生一般詢問病人月經史,是否懷孕。月經史正常,如果給病人查孕檢,那才是真正的過度檢查,更要被病人及網友罵死!

但是,如果不檢查,一旦出了事情,醫生就有可能被告!

網上有律師對此事發表看法:女子在進行手術前,應明確自己的妊娠狀況;而醫院方,雖然曾口頭詢問過妊娠情況,但結果應該建立在更科學的診療報告上,雙方都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所以,無論是醫生檢查還是不檢查,都無法取得所有人的滿意。

二、那麼,醫生應該怎麼做更合適?

△所有的疾病全靠病人的症狀,醫生的望聞問切,視觸叩聽,迴歸到數百年前的看病方式行不行?病人的檢查費用肯定會直線下降,誤診率卻會直線攀升!不但醫生不同意,恐怕也沒有哪個病人願意如此!

△所有的病人,不問病情,所有的檢查,血、尿、B超、CT、磁共振等全部查上一遍?不但病人不同意,醫保不同意,恐怕也沒有幾個醫生會如此沒有職業道德底線,願意如此!

正確的做法還是根據患者的病情,再結合我們掌握的醫學知識、疾病的指南共識,牢守職業道德底線,做出合理檢查!

不可否認,由於每個醫生的醫學技術水平存在差異,有些醫生自認為做出的合理檢查,也許在經驗更為豐富的專家看來,檢查可能並不必要,或者檢查還有缺漏,並不是那麼合理。

比如說一位腎絞痛患者,臨床高度懷疑輸尿管結石。當地衛生院彩超僅發現一側腎積水,未發現結石。當地醫院的醫生就告訴患者到市醫院做一個靜脈腎盂造影檢查。而實際上,腎絞痛患者做靜脈腎盂造影檢查是多年前的老觀點。腎絞痛發作時,由於存在急性尿路梗阻,尿路造影往往不顯影,查不到結石。現在對B超未發現的輸尿管結石,首選CT平掃,結石的診斷準確率接近100%。因此病人來到市醫院後,醫生給他開了個CT檢查,並未做造影!

這個病例中,無論是衛生院醫生還是市醫院醫生,都是選擇了自己認為合理的檢查,從主觀上都是合理的,客觀上給出造影檢查的建議就不太合理了。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醫生應該不斷學習,提升醫學水平,讓自己開出的檢查,主觀客觀都是合理的!

三、大眾應改變觀念,檢查結果正常並非檢查沒有必要,而是為了發現少數的異常必須付出的代價。

沒有任何一項檢查能夠每次檢查都能發現異常結果,除非是一些非法醫療機構私下修改檢查結果。事實上各項檢查,檢查發現問題的佔比很小。但如果不檢查,我們又無從發現其中有問題的人群。

比如說血尿患者,年齡越大,由泌尿系統腫瘤引起的可能性越大。美國指南建議超過35歲以上,加拿大指南建議40歲以上血尿患者做CTU(CT尿路造影)、膀胱鏡檢查,以排查泌尿系統腫瘤。雖然其中查到腫瘤的還是很少!

所以國內、國外醫療機構做檢查都有可能檢查沒事,目前的醫療技術還做不到確認病人檢查一定有問題,再給病人開檢查!

醫生:恭喜,您的檢查完全正常!

患者:完全正常,你讓我白花錢,過度檢查!

總結:當今社會對醫療檢查有諸多誤解,檢查沒事就會認為是過度檢查。雖然過度檢查確有發生(一些醫生的保護性醫療;部分醫生診療水平不高導致的不當檢查;極少數不良醫生有意行為),但絕不是普遍現象。

醫生應該堅守本心,提升技術,力爭給出最合理的檢查建議。民眾應對醫療檢查多些理解,檢查結果正常正是醫患雙方希望看到的結果!


王成大夫


在正規醫院工作的醫生,按照規章制度+診療原則來做即可,並不需要每個人都能理解,我們也並不需要做到也不可能做到“萬無一失”,讓患者滿意從來就是個偽命題


就拿我的工作來說吧,產科的特點是繁忙、工作量大、急危重症多、糾紛事故多,所以凡是但凡工作能力正常的產科大夫,經過10年以上的磨練,處理病患都會越來越注重規章制度。我用一個真實的例子來說明一下這個問題吧:


急診上突然來了一個孕晚期突然大量陰道流血的孕婦,你作為首診醫生首先給予急診檢查,然後高度懷疑【重度子癇+胎盤早剝】,你馬上通知護士建立雙靜脈通道+全套血液檢查+急診超聲+輸血科急備血+通知上級醫生+通知手術室、IUC急會診、新生兒科+術前準備。這一些列的決策可能僅僅是你的判斷,在10分鐘內做出的通用急救處理,有可能病情並沒有這麼嚴重,也未必一定要進行手術 ,但是作為醫生我們的原則就是寧可誤診不能漏診,誤診患者頂多就是多花點檢查費而已,而漏診則是要付出生命的代價,孰輕孰重不言而喻。這上面的一系列行動牽扯到【首診醫師負責制】、【急危重症患者搶救制度】、【多學科會診制度】、【三級醫生查房制度】這些核心醫療制度。


積極對症治療,糾正休克,術前準備,應急團隊到位,完善輔助檢查後,發現患者確實和你預料的一樣,是嚴重的【胎盤早剝】,同時胎兒胎心緩慢伴有嚴重缺氧,檢驗科報告危急值患者嚴重凝血異常,經急救團隊討論後,患者生命垂危,馬上行剖宮產術。術中胎兒娩出重度窒息,經救治無效後死亡。患者凝血障礙,出血不止,給予動脈結紮,栓塞介入的輔助治療方案無效,多臟器衰竭,無奈之下只能切除子宮挽救生命。這裡面牽扯到了【手術分級制度】、【危急值制度】、【輸血制度】、【術前病例討論】、【疑難病例討論】、【查對制度】、【抗菌藥物分級】等。


術後患者併發多臟器衰竭,在ICU長達半月救治後才脫離危險,花費巨大,期間因為腦水腫、腎衰、肺部感染、心力衰竭等等反覆做過CT、磁共振、數不清的血液檢查等等。


儘管你認為已經盡全力了,診療過程並無嚴重差錯,但是患者家屬依然不滿意,開始打鬧,醫調委協調無效後患者起訴法院,認為你救治不及時,延誤治療,家屬認為來院時患者已經病危,不應做任何檢查,應直接去手術室等等。


最後經法院審理判決,你的診療過程並無嚴重差錯,但在切除子宮的問題上有所延誤,增加了患者的不良預後(儘管醫生是想盡量保留患者的生育能力),判決醫院負有次要責任,承擔患者損失的20%。

最終患者欠款30萬不交,醫院賠償患者10萬,醫院扣罰科室獎金1萬。


然後大家還是該上班上班,該工作工作,我們繼續治病救人。你可能覺得委屈,但是主任安慰你,你做的很好,責任是全科室的,面對醫療糾紛咱們“有難同當”,我們盡力就好,我們不依靠【道德】作為行事準則,我們依靠規章制度和診療規範,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儘可能的維護患者生命安全即可。患者救治過來,不能說明我們技術有多高,只是患者病情還不算重;患者就不過來,也不是我們品德不好技藝不精,只是生活中的無奈而已。


所以這個世界人和人的經歷不同,對問題的出發點和看法也不同,相互理解是不可能的,能理解的人不需要過多解釋,不理解你的人說破天也沒有用,所以作為醫生,最可靠的就是按照規章制度+診療規範行醫,這樣才即是對患者好,也是對自己好。


產科李醫生


現在我國的醫生可能是這個世界上最難當的醫生,不檢查,漏診了還是醫生的錯。檢查了,沒有什麼問題,也是醫生的錯,愛錢如命 斂財機器。反正裡裡外外都不是好人,這個我深有體會。不管怎麼說,該檢查的都應該檢查,寧可多查,不能不查,絕對不能漏診,誤診,這樣也對得起醫生這個名字。至於病人怎麼說,怎麼罵都行,只要檢查清楚,對症下藥就好了,這就是醫德,大家覺得對不對[祈禱][祈禱][祈禱]?


麟山散人


告訴你一個不好的事實:所有的疾病全是患者堅持犯錯而成功獲得的收穫,完全跟醫生檢不檢查正確沒有任何邏輯上的必然關聯!

當然不幸的卻是堅持犯錯決不改錯的患者一定會將自已的過錯直接推卸給面對的專業醫生並會要求醫生必須為其長期愚蠢承擔責任!這是人間的悲慘苦難大量反覆出現又無法禁止的第一主因了!


宇宙時空聯盟


這個就是西醫的悖論。設備花大價錢買的,得收回來。另外檢查以後根據檢查結果開處方非常容易,電腦裡都有模板藥方,醫生稍微修改一下就行。其實已經不是醫生在看病了,是機器在看病,排隊一小時檢查一小時醫生花1分鐘開處方,這就是現在醫患關係的惡化根源,因為按照西醫模式已經不把病人當人看了,當機器看了,就類似4S店修車檢查車一樣。


新疆紅棗大叔


首先,現在大環境下確實檢查有些多,但很多也是無可奈何的現狀。

先不可否認,檢查儀器讓我們的誤診率比以前低了許多許多,對於某些疾病早期發病也很有幫助,需不需要檢查,檢查什麼,就是需要醫生來判斷。

目前的醫療環境是不太好,少數的老鼠屎(包括少部分醫生和少部分患者及家屬)弄的大家人心惶惶,病人怕被坑,醫生也怕被訛錢,所以大家都很小心,所謂的檢查很多情況下就是證據,只有證明了沒有問題或者有這個問題,這個診斷才是成立的,所以適當的檢查是必要的。

最後說一下怎麼解決這種問題,肯定是需要社會的力量,提高國民素質,解決看病的各種問題,加大醫療經費投入,融洽醫患關係,需要在國家的引導下,慢慢才能改善了,同時醫生也要多點耐心,雖然真的很忙,病人也要多點理解。


再快也是86阿


這問題中定義的兩個概念都是錯的。“檢查沒事兒”不叫過度檢查。“沒有檢查出了問題” 也不叫漏診。臨床中,患者表現出的臨床症狀在很多情況下都是不典型的,有時旣像這又像那,常常需要進一步做理化檢查予以明確或排除,做了理化檢查如果是陽性,則可能被確診,如果是陰性則可能被排除,有時既不能確診也不能排除,還需要進一步的理化檢查。在實際的臨床中,陰性的檢查結果遠遠大於陽性結果,這不能叫過度醫療。而過度醫療指的是沒有任何根據、任何可疑的傾向、隨意的、故意的、為了從中得利而開出的理化檢查。這兩者是有本質區別的。而漏診是指由於應該進行而沒有進行的理化檢查而遺漏了疾病的診斷並造成了不良後果。這種情況要作具體分析,並不是所沒作相關檢查而出了問題都叫漏診。要分清沒有做相關檢查是患者的原因、醫院條件的原因、醫生技術水平的原因、醫生責任心的原因……等等,不能一概定義為“漏診”。醫生要做到自己安全比較容易,需要檢查的都要查,可疑的、有傾向性的、有苗頭的都要查,寧可錯殺三千,決不放過一個。但要做到讓患者滿意這很難,多檢查少檢查都會有人不理解。


冷眼無邪


心如止水,神情淡定,不急不躁,多少年我都是這麼做的,該檢查什麼、該做什麼治療我都是按照臨床路徑、診治指南要求去做,並根據新版內容不斷更新。患者的陳述、我的判斷、診療意見要清清楚楚寫在病歷上,有的醫生不太注意這個,認為這個無關緊要,其實這個很重要,一定要寫,不要嫌麻煩。拿最常見的‘’感冐‘’為例子,比如一般的‘’鼻塞流涕‘’沒有過多症狀,很顯然就是普通感冒,一般沒有必要做檢查,甚至也沒有必要配藥,患者如要求緩解一下症狀那就開一些通常的感冐藥(什麼藥就不必囉嗦了)。病歷上都不要忘了寫上‘’若症狀不能緩解或有更多不適請及時就診‘’(很多醫生簡單寫成‘’隨診‘’應該也是沒有問題的)。如伴咳嗽、發熱,甚至心慌、胸悶,那麼就不好說了,血常規+CRP,胸片或胸部CT、心電圖都是該考慮的檢查項目,進一步的如心肌酶譜、肌鈣蛋白、尿常規、生化全套、腹部超聲也可能需要,若伴有明顯的頭痛、高熱,不能用普通感冒的伴隨症狀解釋、無法排除顱內感染的,那麼頭部CT或磁共振也應要考慮做。這就是不少病人難以理解的地方,我來看個感冐,你給我又是驗血、又是拍片甚至CT、磁共振的,不是過度檢查是什麼?我要說的是,絕大多數病人不需要,少數病人不好說,即使暫不需要檢查的病人醫生也不要把話講滿,應要他‘‘隨診’’(一定要在病歷上寫上!)。特別是對不配合、無所謂的病人,醫生要更加小心,一條一條寫清楚,他若認為醫生是濫檢查、賺他錢,那沒關係,儘量解釋,不必免強,寫上‘’患者拒絕相關檢查,若由此影響診斷和治療,患者願意承擔後果責任自負,簽字:***‘’就可以了,權利、義務、責任對等,這在行業規定、法律上是有效的。我的做法供同行參考。

順便說一下今天遇到的例子。上午逛街,門診醫生打電話給我,一個本院同事帶來的熟人,一早起來‘’頭暈、左上肢乏力‘’,頭顱CT做了,未發現什麼,醫生要收病人住院觀察但他拒絕住院,問我怎麼辦。按照常規,一般囑咐年輕醫生該說的說清楚,寫在病歷上就可以了,我也不可能每一例都親自看,但今天逛街的地方離醫院很近,我就過來看看了,見病人左上肢明顯無力,舉不起來,病人說他從來身體好不生病,醫院沒去過,平時就有點血壓高(在他的理解裡血壓高不是病?),手有點發軟沒關係,活動活動就好了。實在沒辦法只好由著他,讓醫生再次解釋,然後病歷寫上‘’高度懷疑超早期腦梗死,建議患者立即住院治療,患者拒絕,如因此出現病情加重等後果,其責任自負‘’。後來的情況我就不多說了,患者從大腦中動脈小分支閉塞發展至主幹閉塞,且時間上也超過溶栓窗口,下午左側上下肢體完全癱瘓入院,只能以一般的措施治療,很多病例恢復都不太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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