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社区、街道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物业、社区有必要存在吗?

孤岛为民


小编是几零后啊?提出这样幼稚可笑的问题?街道办事处是我国政体中城市里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由于它管辖的区域大,因此下面设有N个群众性质的管理机构,即社区。社区又管理N个居民小区,理论上讲:居民小区是由小区业主选出的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小区的一切事宜全都应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发布。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归社区领导。至于物业,它不过是业主委员会雇来干活的工人。但现实中情况好象有些问题:主要是业主委员会不建全,不负责任,物业自己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喧宾夺主。


草狼的平沦


提问者太无知,也太狂妄了!

世界上还没你的时候,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已经存在了。这二者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就有了,比你父母的年龄都老。

至于物业公司,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和商品房小区一同出现的。

你少说了一个机构——业主委员会。因为与物业公司关系最直接的就是这个业主委员会。二者都是为了小区业主和房子而存在的。

街道办事处是基层政府机构,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下负责社区居民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者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都有扶助、指导和监督职责,但并不是直接领导关系。

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是群众自治组织,前者的职责简单,只负责小区的公共财产管理。后者的职能复杂、庞大的多,主要是面向辖区居民的社会事务。


执中bj1


物业是为小区提供综合服务的公司,其性质为企业;

社区是我国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通常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街道是我国最基层一级行政机关,也就是最低一级政府,同级别的还有乡、镇。一般而言市辖区的下一级政府称为“街道办事处”,县的下一级政府称为“镇”或“乡”。

不论是物业还是社区,其主要功能就是管理和服务,所以存在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至于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还是体现在服务的相对缺失上,只要加以改进,且加强社区和物业之间的联动和协调,应该会发挥更好的服务作用的!


老铁观言


物业应该是取消,恢复街道办事处管理是民心所向,由分散管理到集中管理,可减少更多的管理人员做清扫和其他事情,现在的物管是拿钱多的不做事,拿钱少的没人干,业主交的钱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


用户4384060716


在富人区,物业应该是受欢迎的。在贫民区,自己吃,喝,水,电,养老人,养孩子,,,,都费劲,又没电梯,物业是不受欢迎的。所以,同一个档次的小区,当一个小区一年只收100元卫生费,而有物业的要收1000多元时,很反感。


五岳有清风


物业是最该取消的,社区主任应该通过全体居民选举产生,而不该是任命!


夏虫语冰53325676


赶紧把物业取消了吧,除了知道收物业费啥也不干,居民可以自行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简直就是一群寄生虫,,,,


我以我手写我心


什么关系不好说,但存在的必要没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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