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检察院检察长范志良到案件管理中心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2月17日,阳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志良带领全体班子成员到院案件管理中心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督查中,范志良检察长详细了解了疫情期间该院的案件收送、律师辩护与代理情况,以及询问案件管理中心是否按照要求配好相应的防护工具,做好各项防护工作,该院案管中心干警向范检汇报了疫情期间的案件收送以及每日的防护工作情况。范志良检察长强调,案件管理中心作为对外案件受理、对内分流的窗口,肩负业务管理枢纽责任,防范疫情的任务更是重大而艰巨,要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做好疫情防控和案件受理工作,保障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

随后,范志良检察长还就疫情期间如何更好开展案管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设立“疫情期间接待专岗”,专人专门负责疫情期间案件受理、移送、流转等事宜;对于检察机关内部的案件受理、移送、流转,原则上提前与其他检察院联系,以机要通道的方式移交纸质卷宗。二是向社会公众公开案管中心电话,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同时针对律师申请提交法律意见、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等,均建议以邮寄方式递交各项纸质材料,最大程度避免人员频繁、密集接触。

三是积极做好案管人员每日身体状况查询登记工作,案管人员在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对于前来案管中心办理业务的,要求其在值班处登记好个人信息,体温检测正常并佩戴好口罩后,方可进入案管中心。四是重视工作场所安全干净。加强与计财部门的沟通,配齐消毒水等相关防护物品,坚持每日打扫工作场所,开窗通风,喷洒消毒水,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卫生。


阳山县检察院检察长范志良到案件管理中心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阳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志良督查现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