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的公安笔录不真实或诽谤当事人,是否可起诉侵害名誉权?

沧海捭阖999008


第一,行为人有过错。证人去公安做笔录。

显然,行为人根据公安要求去做笔录,如果其客观上并未丑化你人格,侮辱、诽谤你。其行为是合法的,而合法的行为不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

第二,造成了名誉损害之事实。

从这点看,如果其未在其他公共场所散布这件事,而公安的笔录是保密的。而侵犯名誉权通常以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为前提,所以导致你觉得名誉被侵犯可能并不是因为公安笔录,而可能是后续散播。

第三,损害行为与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宣律师


刑事案件的卷宗是秘密的,属于国家机密。即使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可以阅卷了,依然是机密,不可以外传。法庭通过质证决定是否采信证人证言。既然拿不到书面笔录,未经批准又不可以在法庭开庭时录音录像,你拿什么作为证据去起诉?


桃花客栈2019


由警察掌握,认为有用采信,采信出了事了追究法律责任。


用户7575274344088


如果外泄 对当事人造成实质影响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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