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檢察:揮刀威脅防“疫”值勤人員的吳某獲刑6個月

抗拒防“疫”檢查且揮刀威脅值勤人員的吳某獲刑6個月

2月18日上午,一起特殊的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案件正在阜新市拘留所內的簡易法庭開庭審理,阜新市兩級檢察院“接力”提審、快捕快訴的被告人吳某防“疫”期間妨害公務案當庭宣判,吳某以其拒不配合防“疫”檢查且揮刀威脅值勤人員的魯莽行徑,換來了觸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的慘痛教訓,吳某當庭認罪悔罪並表示不上訴。

阜新檢察:揮刀威脅防“疫”值勤人員的吳某獲刑6個月


吳某在“疫”情防控期間暴力抗拒例行檢查的妨害公務案,在阜新地區引起廣泛關注,也是全市政法機關齊心合力、速戰速決的典型案例。被告人吳某於2月7日14時許,駕車途經彰武縣大冷鄉套力村“疫”情防控執勤卡點時,拒不配合值勤人員例行檢查、拒不提供個人信息、拒不登記備查,反而認為卡點工作人員故意刁難、影響其出行、不許其買菜,遂從車上拿出砍刀掄砍防“疫”工作人員周某等未果後,仍持刀辱罵威脅防“疫”工作人員,後駕車逃離現場,被公安機關於當日抓獲歸案。

阜新檢察:揮刀威脅防“疫”值勤人員的吳某獲刑6個月


該案移送檢察機關請捕後,阜新市和彰武縣兩級檢察院“接力”辦案、代替提審,於2月13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吳某。阜新市檢察院第一辦案組持續跟蹤指導彰武縣院辦案,就該案的證據蒐集、事實認定、程序適用、量刑建議、庭審方式等方面,進行周密安排和溝通協調。

阜新檢察:揮刀威脅防“疫”值勤人員的吳某獲刑6個月


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後,彰武縣檢察院利用休息日完成提審,僅用3天時間即完成了所有審查起訴工作。按照認罪認罰案件的程序規定,庭前徵求被告人吳某對公訴機關擬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意見等均無異議後,在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讓其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彰武縣人民檢察院於2月17日提起公訴,並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此案。

阜新檢察:揮刀威脅防“疫”值勤人員的吳某獲刑6個月


2月18日,彰武縣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開庭審理、當庭宣告判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吳某犯妨害公務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吳某持械妨害公務,應酌情從重處罰,但其認罪悔罪,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決定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阜新檢察:揮刀威脅防“疫”值勤人員的吳某獲刑6個月


本案的及時開庭審判,彰顯了全市政法機關嚴厲打擊防範“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類案件,有力維護社會穩定和防控“疫”情工作有效開展的堅強決心和法治力度。該案警示人們:“疫”敵當前、防“疫”為要,任何人都要服從大局、遵章守紀,切莫觸碰法律的底線,切莫以身試法、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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