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拋下三個小孩離家出走有一年多,不管小孩,不離婚,現在在夜場上班,是什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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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拋下三個孩子離家出走一年,不管孩子,也不離婚,她可能有以下想法:

1.管孩子是很辛苦的事,何況三個孩子。如果沒有人幫忙照顧,有時會厭倦那種生活。她離開可能想放鬆自己,到夜場上班是一種放縱。

2.如果家裡有老人,和老人關係相處不好,也會想著逃離。有的去夜場是種報復心裡,其實也是自傷。

3.夫妻關係不融洽,心理總會存有抱怨,想擺脫自己的處境選擇出走。

4.也有可能是因為經濟問題。常言說:貧窮夫妻百事哀。缺錢想買自己喜歡的東西辦不到,心裡五味雜陳。當看見別人活得輕鬆快樂,自己也很嚮往那種生活,就想著走出困境。

出現這種情況原因是多方面的,誰都想過更好的生活。如果雙方不能互相體諒,包容與理解,很難幸福。有時做出的選擇也與人的品質有很大的關係。人生觀不正的話,只會自毀。

對方不想離婚,有可能那一天熬不下去了還想回到原來的家庭,這樣做或許是想給自己留條後路。

至於男方怎樣處理,就看自己怎麼想了。現實中,也有出走不顧家跟別人走了幾年的,後來日子久了發現別人對她也不怎樣,又返回去回到丈夫的身邊。有接受的,現在過的也挺幸福。不接受的,心裡五味雜陳,難以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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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根本就不會懂,為什麼一個女人會不想要孩子家庭只想要逃離那個家庭,因為我現在就是和那個女主一樣的女人,我也有三個孩子,家庭還算是過得去,只是根本沒有人能理解你也不會有人懂你,三個孩子都是我一個人從小帶大,在老公的心裡永遠都你什麼都沒有做過,不就是帶孩子做家務嗎?,我想說的是我也是一個人,也是會累會傷心的人,從來都沒有關心,在他父母眼裡我過得非常舒服,他們兩個老人年紀也不大,可是從來沒有幫忙帶過一天的孩子,還動不動就來指手畫腳的說我這不好那不好的,我真的是非常想和這個女主一樣離開這個家,但是根本沒有人知道這個想法是在我心裡默唸了幾萬遍的,但是每一次想到自己生下的三個孩子一次次放棄了,我只是希望可以得到尊重,和理解有人心疼一下自己而已,可是現實生活永遠不是你想象中的那麼美好[流淚]這是我的親身經歷,不喜歡的請誤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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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二婚的,拋棄我和孩子走了,拿著所有的錢和值錢的東西走了,一年多了,孩子7歲,我老婆很強勢,脾氣暴,人也懶,從小是後媽帶大,我娶她為她付出咯好多,連我爸媽到目前都不知道我老婆是二婚的,她喜歡跟網友聊天,她對網友對同事比對我都好,現在跑了,跟人跑了,他老爸還包弊她,最後一場空,你說可悲不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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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生小時候要麼是孤兒,要麼就是被媽媽拋棄。她的行為心理基礎:
1.自身愛的缺失,不具備愛的能力,無力愛孩子。
2.自己後天成長不足,人格不夠健全。
3.安全感缺失經歷過非常人的生活。害怕窘迫的生活狀態。
4.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扭曲。
5.她的所有快樂建立在滿足自身慾望的基礎上。自身慾望不能被滿足,就會是不快樂的狀態!
離家出走並非家庭矛盾,是自身慾望不能被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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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因為家庭暴力或其家人的欺負,離家出走,遠投他鄉是有情可原的。也是在社會上時有發生的事。但是,象你所說的這樣,丟下三個孩子不管,一走一年多不回來,也不離婚,只是為了在夜場上班,尋歡作樂。過那種紙醉金迷,迎新送舊的生活,這樣的人還是真的少見。

對於她,我只能用好逸惡勞,貪圖享樂,人前歡笑,人後淒涼來形容。

做為一個女人,為了逃避繁忙的家務,為了掙錢享受,只看到了夜場工作者的光鮮,便棲身而去。誰知道這是一個不大光輝的職業。為了客人的貪婪,你強顏歡笑,為了客人的發洩,你迎身上去,獻出自己的珍愛。為了客人多給些小費,你又要嬌柔獻媚,風光無限。當客人將你玩至氣洩,雖然給了你大把的紅紅綠綠,卻冰冷的轉開,就象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讓你多麼的心寒。

過去的女子,逼良為娼時,堅守一個底線,賣笑不賣娼,賣唱不賣身。現在她倒好,躋身此種行業。賣身不賣唱,賣娼不賣笑,自願獻身去做這種肉體生意,思想意識墜落到何種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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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家出走和去夜總會上班有沒有必然關係?看完2個【也許】 你會找到答案。

沒有依據的猜測是解決不了問題的,不管出於什麼心理,既然知道人在哪兒,難道不應該先找到人溝通溝通實際情況嗎?

一日夫妻百日恩,既然事情已然這樣,畢竟是孩子的媽媽,瞭解完情況再做結論的情分還是應該有的。

  • 也許她還愛你,愛孩子,沒有勇氣對你們說自己的心裡話。

能扔下3各孩子獨自出去闖蕩,除了她自身的原因,自己是不是也應該去反思一下。

如果是一個和睦溫馨的家庭,誰會願意無緣無故離家出走;現在的很多婚姻都敗於雙方有想法有分歧的時候不去溝通。最終導致家庭破碎。

身邊就有這樣一對夫婦,兩人戀愛7年最後結婚,因為彼此實在太熟了,結婚後有事也不願意溝通,覺得反正也就那樣,說了也白說,反正沒法解決。

雙方也越來越看不慣對方的行為,矛盾頻發,然後開始分居。

就這樣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戀愛7年的兩個人居然因為沒有共同語言宣佈了離婚。

有效的溝通至少能解決80%的家庭矛盾,前提是我們想要去改善。

  • 也許她更愛自己!

如果最後實在沒辦法協調,也可以走法律途徑。

依據目前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一方離家出走不管孩子的,是不盡撫養義務的行為,可以視為遺棄孩子,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的,會構成遺棄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四條 【遺棄】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南程


我覺得是這樣:

第一,家裡經濟條件不好,三個小孩怎麼說也是自己身上的骨肉,僅僅考微薄的收入真的很難養活,尤其是現在,只能狠下心扔下三個小孩去外面掙錢。可是由於掙錢的能力有限還要有可觀的收入,沒辦法只能選擇去了夜場,掙到可觀的收入才是重要的。

第二,迫於家裡的壓力。比如夫妻生活不和諧,家裡經濟條件不行,和婆婆關係和不來,只能通過離家出走的方式來逃避,也不離婚,去了外面就放蕩自己去了夜場,典型的是一逃避。為了逃避好多的責任,在夜場可能才能更好的麻痺自己。


有問題boy


丈夫冷漠,婆媳對立,孩子隨奶奶,母子對立似一時無可挽回。在家已無必要,心又不捨,冷靜一段時間,郭臺銘之謂沉澱,等孩子長大懂事。男人早已傷透了心,已無激情,工作不必累死,能夠自持,掙錢存著,為救孩子不時之需。

一個母親的無奈中年。


周宗明217


拋棄孩子的女人不值得可憐


會飛的魚gv142


可以告訴你,她窮怕了,你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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