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公司爆通讯录,暴力骚扰,对此你怎么看?

无名666777


前天朋友接广卅一个名叫严生的催收人,辱骂老人,扬言杀其全家!这就是标准的恶意暴力催收!我告诉朋友,应留着证据,对其必须坚决打击!!决不留情!我反复多次表明我的看法;催收公司是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皮包公司,是靠攫取中间利益的高利贷公司。告诫全民,对他们的催收行为除了走法律途径之外,一般可以置之不理,如果发生威胁黑恶暴力催收,那么坚决反击,决不留情!


君临天下102102459


你们说的催收是电催,上门催,这种催收,一般金额都不是很大,,第三方催收,估计没有多少接触过。。第三方催收,可以让你怀疑人生。不知道你们遇到过没有。。我一个朋友,网贷,资金撸不出口子了,借高利贷,累计,21万。还了2个月利息。开始别个找他要钱,,听他说,没有钱还,有钱也不想还。。有次晚上4点,突然给我打电话,救命。又是哭又是闹的,,我没有借,也不可能借。。从那次电话后,到现在都没有消息,他家人也报警了,,目前没有任何信息,,估计,搞到那个山沟,种地去了。。悲剧


会飞的鱼71468320


近日,有很多债友问到俗人先生信用卡逾期,逾期费、违约金、罚息高昂,本就困难导致的逾期,这样更还不起了,怎么办?还有就是银行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是他们怎么找到我的通讯录的联系人?这些合规与否呢?

债友各不相同,银行也各不相同,下面就以交通银行的一个违规案例为例,跟大家讲一下在履约的同时,一些自己的权益应该怎样维护?

看下边这个投诉

有关交通银行违规催收投诉:

兹因交通银行信用卡业务涉嫌违规,侵犯持卡人及第三方合法权益,向你机关提出投诉。涉诉事项自5月31日至6月7日连续与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交涉但未能达成一致。交通银行员工李先生一度负责上述沟通,工号*****,联系电话:021-95559。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信用卡催收业务及后续事件处理中,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首先,被投诉人涉嫌以威胁、恐吓方式向第三方催收。

(后边涉及相关法律条文很冗长,还请大家耐心看完,枯燥,但都是有用的。)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2号)第六十八条规定: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依被投诉人与投诉人间协议,被投诉人向第三方联系之目的仅限于了解用卡人有关信息,不含与第三方洽商代为归还欠款。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章程》[1] 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约定:

发卡机构有权索取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其他申请资料,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其身份、财产和其他有关信息,根据《领用合约》向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和报送其信用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

《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2] 第一条第二款约定: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信用卡申领关系建立和存续期间,随时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乙方在其中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身份、财产和其他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拥有机动车、房地产或金融资产等信息);甲方有权为审核领卡申请、核定或调整信用额度、开展贷后管理、进行异议处理和清收应还款项等目的,查询、了解、保留和使用上述信息。

被投诉人工作人员在与第三方沟通过程中虚构或夸张事实,恶意曲解投诉人主观意思,向第三方施加心理压力,进而促成第三方代为偿还欠款,实质构成向第三方催收。被投诉人与第三方沟通之内容与向投诉人催收之内容几乎完全一致,且投诉人并无知悉涉及协议约定对投诉人个人信息进行了解之内容,因而显然构成催收。

被投诉人向第三方表示,投诉人连续数月无有归还信用卡欠款,与事实不符。

被投诉人向第三方表示,投诉人将被列为失信人,未来难以搭乘飞机、高铁。后经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直接交涉,被投诉人承认,相关结果发生必须满足诸多条件,需经司法或行政等第三方机关调查或裁定,且历时相对漫长。被投诉人确认,投诉人目前并不满足相关条件。被投诉人并且主动补充,上述程序期间,如投诉人业已还清欠款,则上述程序当然终止。后续交涉期间被投诉人所陈述有助于第三方理性认知事件后果之事实,被投诉人与第三方沟通期间均无说明。

被投诉人向第三方表示,投诉人没有还款意愿,表示“随便银行怎么样”。投诉人从未作出该等意思表达,并且该等表述粗鄙无理,显然不符合投诉人言语习惯及自始良善之意愿。

被投诉人一度一天内联系同一第三方三至四次,甚至主动挂断投诉人洽商电话转而立即直接联系第三方。

《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第六条第九项约定:

在无法与乙方有效联系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乙方同意甲方通过其亲友、工作单位或联系人向乙方转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催缴应还款项的信息)。

被投诉人催收阶段,不存在无法与乙方有效联系之情形。被投诉人主动挂断投诉人电话,立即转而联系第三方,并直接恶意歪曲投诉人主观意思,与第三方洽商代为还款,显然违背协议约定。

其次,被投诉人非经投诉人知悉或授权,擅自提供投诉人信用卡账号用于投诉人不认可之存款交易。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向第三方透露投诉人信用卡账号违反相关监管办法及双方协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依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相关信息安全。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八条定义:

信用卡业务……主要包括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

第九条定义:

发卡业务包括营销推广、审批授信、卡片制作发放、交易授权、交易处理、交易监测、资金结算、账务处理、争议处理、增值服务和欠款催收等业务环节。

依上述对“信用卡业务”所作定义,均无涉及第三方,且投诉人并无授权被投诉人向任何第三方个人透露其账号信息。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3〕38号)第十二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不得篡改、违法使用银行业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在未经银行业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依双方协议,被投诉人承诺对投诉人信息严格保密,双方约定被投诉人向第三方披露投诉人信息必须获得同意。投诉人协议授权被投诉人披露信息亦仅限部分第三方机构,不涉及任何第三方个人。此外,被投诉人亦无证据证明其披露过程中已依约定要求第三方遵守保密义务。《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第七条第一款及第三款分别约定:

(一)除适用法律、上市规则规定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外,甲方应5对因履行本合约而获悉的乙方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在本合约中或以其他方式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与本合约无关的其他商业目的。如甲方超出本合约约定范围违法查询、使用和披露乙方信息,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同意甲方出于如下目的使用和披露乙方的个人信息、信用卡账户和交易信息,以及其他有关信息,甲方应要求受披露方遵守保密义务:

1.为开展信用卡业务或履行本合约目的,自行使用或披露给直接或协助进行服务提供或业务处理的第三方服务商;

2.为维护和提升客户关系,向乙方推荐或营销信用卡相关产品和服务,以及甲方开展的其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的保险业务),自行使用或披露给交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

3.为风险分析和管控目的,自行使用或披露给交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以及金融监管机构、银行卡组织、金融同业公会和其他金融机构;

4.为使乙方获取联名信用卡附带的联名合作方会员资格或优惠权益,披露给联名合作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服务商。

第三,被投诉人明知相关款项非投诉人应得款项,并经投诉人多次提出交涉,仍拒绝更正。

被投诉人催收过程中,投诉人明确表达还款意愿,并说明近期财务状况。被投诉人催收过程中,反复要求投诉人以民间借贷方式归还欠款。《交通银行太平洋贷记卡章程》第三条第五款约定:

个人卡人民币应还款项应以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劳务报酬及投资回报等合法款项转账偿还

投诉人据此主张应以个人合法收入还款,不同意以民间借贷方式还款。被投诉人明确知悉投诉人该意思表达。向被投诉人投诉期间,投诉人复多次重申该主张。

投诉期内,被投诉人调查确认以下事实:

一、相关款项系因其向第三方透露投诉人信用卡账号后,第三方转入账款。

二、投诉人不知悉且未同意进行相关转账操作。

同时,投诉人多次申述与任何第三方间无有相关金额之借贷或赠与协议或约定,被投诉人亦未表明或提供证据证明投诉人与任何第三方间存在约定以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处开立账户结算之借贷或赠与协议。

综上所述,相关款项系投诉人非应得款项,且被投诉人知悉并确认相关事实。《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第六条第五款约定:

如任何非乙方应得款项错误存入乙方信用卡,经甲方查实确认的,乙方授权甲方从其信用卡扣转该笔错存款项并恢复原状而无须征得乙方同意。

依上列双方协议条款,投诉人既已授权被投诉人以扣转方式更正。本案中投诉人不仅同意,并多次督促被投诉人更正。惟被投诉人明确拒绝更正。

第四,被投诉人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被投诉人确知以下事实:

一、涉诉第三方与被投诉人间不存在与投诉人三方约定应循投诉人信用卡账号结算之债权与债务关系。

二、投诉人与涉诉第三方或被投诉人间无有以涉诉款项结算投诉人与被投诉人间债务与债权关系之协议。

三、相关转账事宜投诉人自始不知情,被投诉人提供被投诉人账号以供转账之前确知投诉人不认可、不同意。

四、相关转账系被投诉人与第三方直接电话磋商之结果,且被投诉人从未明示或暗示其拟指示第三方藉由投诉人账号向被投诉人汇款之意图。

投诉人因被投诉人短信通知账务出现变动,向被投诉人询问,并获悉系其向第三方催收所致,从而立即告知不认可相关款项记入个人信用卡账户。

投诉人自始要求依双方约定归还欠款,并多次说明认可双方依协议结算利息或其它合法、合规费用。

2017年6月6日10时41分,双方就相关涉诉事项沟通期间,被投诉人仍询问投诉人还款计划,双方依然确认相关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投诉人并予简单说明还款计划。

综上所述,被投诉人以催收方式收到第三方转账款项且拒绝返还,此外同时确认对投诉人之债权依然存续。即被投诉人认为,其原有对投诉人应收款项无有灭失,同时无偿收入第三方款项直接确认为利得,但不确认对第三方负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被投诉人接受相关款项转账没有合法根据,实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经多次交涉仍拒绝返还,显然构成不当得利,恶意侵吞他人财产。

第五,被投诉人作为依法设立之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向第三方催收,其行为在形式上与金融诈骗极其类似,致相关方陷入难以辨识金融诈骗之风险,并易于蒙受损失。

投诉人与被投诉人交涉中指出,被投诉人作为依法设立之金融机构,逾越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协议约定之权限范围,以威胁、恐吓方式,诱使第三方基于善意向指定账号转账汇款。被投诉人指示涉诉第三方转账前后均无知会投诉人,亦无要求第三方与投诉人联系确保其所述账号系投诉人本人使用。被投诉人行为显然易使涉诉第三方未来对采用类似话术之违法犯罪人员放松戒备。

被投诉人辩称,银行转账汇款通常显示收款人姓名,转账人应尽检查、核实义务。

投诉人反驳,被投诉人以其他金融机构内控措施及转账人理应小心谨慎为由,维护其违法、违规催收行为,不具合理性。投诉人并指出,金融机构转账只对姓名进行核实,违法犯罪人员当然可以采取多种手段以他人名义或以重名人员名义开立账户。被投诉人拒绝对此回应。

第六,被投诉人向投诉人直接催收过程中多有侮辱、骚扰性言辞。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被投诉人向投诉人直接催收期间,多有对投诉人本人及其父母人身攻击及侮辱性表述。

催收期间,被投诉人频繁于工作时间来电。虽经投诉人多次礼貌表示对工作确实构成影响,仍持续来电,并动辄持续半小时以上时间。被投诉人催收行为,实质对投诉人劳动赚取报酬构成直接影响,并且影响投诉人积极寻求同过合法劳动获取收入清偿借款之进度。

综上,向你机关提出投诉,并要求你机关就被投诉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确保公平处理对同一产品和服务的投诉。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属内工作人员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虽经投诉人指出,并经被投诉人自行调查确认主要事实,无有任何程度之纠正。投诉人认为相关工作人员之行事获得必要授权且系被投诉人内部惯常操作。相关问题在被投诉人内部并非个案、普遍存在。被投诉人既往一贯以类似方式——拒绝任意程度之纠正——应对消费者类似投诉。

投诉人认为,你机关应就被投诉人可能存在的系统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调查。


俗人先生


暴力讨债不可取,掌握不好尺度,钱不仅要不回来,还会把自己讨进监狱。

2017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出台了相关法律条款规定。针对暴力讨债,涉及违法犯罪的肯定会追究其相关责任。

近年来,时有报道,讨债人讨不到债要跳楼自杀,还有采取过激手段的,给社会造成了新的伤害。债权人讨债难,法院执行难,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当今社会欠债人却成了大爷,有悖无恐,你去告吧,我奉陪。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间的经济来往越来越广泛,债务关系也越来越多,债务纠纷也会越来越多。如何解决好债务纠纷,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暴力讨债,一般分为公开欠债人的隐私,对其本人或者家属进行恐吓或者骚扰。此外,就是直接上门围堵欠债者,逼迫归还欠款。还有就是殴打欠债者。

这些催欠手段很容易触碰法律,公开欠债者隐私,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指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例如,偷看、偷听有关隐私的书信、日记、录音、录像,并加以扩散。非法窃取他人隐私,造成他人沉重负担或引起严重后果的,都会被法院认定为侵害了公民隐私权,都要负法律责任;

这些权利的侵犯都是比如在追讨债务过程中,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

直接上门围追堵截,很容易造成涉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债务人不还债,债权人便纠集一帮人闯入债务人家中,安营扎寨,扬言不还债就占着房子不走,这样霸道的行为很容易被债主报警以“请”走。

此外,对欠债者进行殴打,重则会造成严重后果。非法拘禁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往往因催讨债务未果,便通过诱骗的方式将债务人的子女等骗走,扣押作为人质,要求债务人还款赎回被扣押的子女。这种讨债行为很容易会造成非法拘禁,而触犯法律,往往会讨债不成还把自己陷进去。

因此,对于讨要债务,一定要注意不能触犯法律。最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可以聘请律师协助讨债,这样可以在法律可控范围内进行。同时,讨债过程中,要搜集好证据,必要时候可以申请相关部门进行配合协助。

此外,如果有扎实的证据,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通过诉讼来追逃欠款。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加大诚信建设服务体系,老赖的日子是越来越难过,相信在这种情况下,事情会很快得到解决。


李明德


所有P2P非法网贷平台,暴力催收都是为牟取暴利应运而生的毒瘤,其本质就是黑恶势力对国家和人民的犯罪行为,不仅造成社会刑事发案率的上升,而且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与经济秩序,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如不彻底铲除一切非法网贷,套路贷,高利贷,校园贷,暴力催收,那将会是国将不泰,民亦不安!


悠悠闲人


感觉爆通讯录是把人往死路逼,我说的是不是恶意欠款的这类人群,催收爆通讯录毫无底线,直接把人搞臭了,这样即使想赚钱都没办法了。

银行也好,贷款机构也好只是让催收公司把钱要回来,至于催收公司怎么样都是催收公司自己的行为,这样的恶性循环能解决问题么…


自律的价值


爆通讯录的不还!如果要还可以!要求对方去给被爆通讯录的联系人一个一个上门解释清楚,挽回名誉。再还款!

借款相当于抵押我的信誉!你把我信誉搞坏,相当于虚拟抵押物给你了。


才小志大腰粗


年底催收肯定会很疯狂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管理下,免得有更多的人想不开而走向死亡的深渊,欠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努力工作债务总有一天还清,当今而是高利贷的平台诱惑更多创业失败的这一代年轻人去做网贷,还不清就是更多的套路贷,以贷养贷这些,深深危害这这群8090后,谁也不想做老赖,请更多的人群能关注下


迫在眉睫123


这些都是套路,借钱时24期还着还着变36期,借8万,实得到7万多点,还款算起来148000.这算国家标准吗?,


鸿跃制衣


全部电话开启录音,该怼的怼,该骂的骂。打到客服处继续怼,继续骂。催收就是个纸老虎,怕啥,你狠他就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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