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1百平方1百萬元的話產權70年每年物業費4千元,是租房合算嗎?

用戶12445959004


租房肯定是不合算的

1.長遠看,房子還是有升值空間,有居住需求,能買的起,肯定買一套住的安心。

1.70年,是指土地使用權,建築是永久性屬於您,當到了70年土地使用年限,補交土地使用費就可以,一般這個費用不會超過萬位數。

2.在我們國家,租客和承租方法律約束條款不多,更多是雙方協商,好說話的房東還好,難說話的真是沒辦法(本人就有碰到過)

3.租房住也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

4.租房住,無法落戶口,小孩無法上學,特別是優質的公辦學校。











地產阿標


100平的房子,使用面積也就65-70平方米左右,物業費4000元,那就是大約6元/平方米的物業費,您這是住皇宮麼?還是管家式物業服務?

不知道你說的是哪裡,在東北的話,生活成本還有大約40元/使用平方米左右的取暖費,按你所說房產就是每年大概2800元!物業費的話就是1200元,每平方米2元左右!這樣推算出來,你所說房產大概率是東三省的房產了!

而租房的情況下,以哈爾濱為例,物業費2元的小區基本就是比較好比較新的小區了,而這樣的小區使用面積70平方米的話,租金正常應該在3000-4000左右!

買房的情況下,哈爾濱二環內新房100平方米一百萬的也能找到,貸款八十萬,每月還款大概4500左右!

所以您自己看租房合適還是買房合適?



David李77


其實呢,購房跟租房來比較的話,如果不缺錢,一定要買房,為什麼呢?我們一定要知道70年產權講的是土地的權限,而不是房子的年限。根據《物權法》,房子一旦買下,它就永遠屬於是我們的財產,所謂的年限只是因為咱們的房子佔用了國家的土地,國家只給我們佔用70年的土地使用權。70年後咱們可以再續交土地使用費讓房子繼續佔用國家的這一片土地。如果國家確實要徵用到這一塊土地的話呢,我們就得進行拆遷,如果你擁有房子的所有權,那麼在拆遷的時候國家就會給到你相應的補償。而租房的話呢,我們的家庭生活就無法穩定了,房子是房東的,房東叫你走你就得走。房租交給了房東,基本上也就是幫房東交月供。萬一國家要進行房屋拆遷,那麼賠償金也是賠給房東,等於你白白幫房東做了幾十年的月供,最後你補償沒有,房子沒有,錢還花沒了。所以呢,如果說你並不缺錢,建議還是買房的好。



陶思博


從物權法上相關解釋來說呢,如果是購房的情況下,你就是房產所有人,可以享受此房產給你帶來的相關權利,比如分攤到的土地使用權70年,房產所有權,你可以出租,收取房租,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以市場價出售,獲得相應的通過交易和物價上漲所獲得的增值紅利!但是租房是沒有辦法享受這些權利和紅利的,所以主張買房!



商業地產達仁


70..年每年租金4000,就是28萬,但是沒有誰會把房子一直租給你住70年,搬家是很麻煩的事,房子是不會貶值的東西,100萬買它只會升值,而且能讓你一直住,不會讓你搬家,省區很多的麻煩,個人覺得租房不合算


Ai小蠻蠻


這是銀子不夠人的想法,就像一部豪車,費用大多了,麵包車也可以到。什麼叫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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