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影副校长浅谈关于慈善募捐的法律规定


北影副校长浅谈关于慈善募捐的法律规定

慈善组织,只有慈善组织才可以开展慈善募捐。《慈善法》第八规定,本法所称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所以,慈善组织都是社会组织,但并不是所有社会组织都是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是组织属性,社会组织是组织形式。

只有慈善组织才能开展慈善募捐,如果不是慈善组织,可以通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或联合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

慈善宗旨,包括《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慈善活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优抚、环境保护、灾害救助、促进教科文卫体健康发展等活动。另外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也要依据慈善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比如一个做儿童的的慈善组织,就不得开展青少年方面的慈善募捐。

募集财产,在慈善捐赠中提到过财产的范围,慈善财产包括货币、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均属于财产的范围。

《慈善法》公布以后,公开募捐资格有所放宽,由原来的身份管理转变为资格管理。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获得公开募捐资格,违规募捐的也可以取消募捐资格。《慈善法》规定,登记满两年,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中对如何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进行了详细规定,比如:

1.理事会有效决策,理事会能够理事,并且依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由理事会表决重大事项;

2.理事会、监事会人员符合规定,同一单位关联关系理事、监事人员不超过1/3,省级慈善组织监事会至少三名监事;

3.法人是内地居民,理事会成员非内地不超过1/3,理事长是内地居民,排除港澳台和外国人,另外理事会成员当中非内地居民的不超过1/3;

4.秘书长专职,理事长不得兼秘书长;

5.社会组织评估3A以上,办理纳税义务;

6.没有违法情形,未纳入异常名录,申请两年内没有遭受行政处罚,没有其他违法行为。

开展慈善募捐,应当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违法募捐的情形包括:

1. 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组织或个人;

2. 虚构事实等方式,诈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

3. 向单位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

4. 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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