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黑社會保護傘,寧夏區委國安辦原副主任於霆涉受賄被決定逮捕

2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在12309中國檢察網發佈重要案件信息: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原副主任於霆(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於霆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宁夏区委国安办原副主任于霆涉受贿被决定逮捕

去年7月8日,寧夏紀委監委網站曾通報,於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今年1月11日,寧夏紀委監委網站再次通報,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於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經查,於霆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數額巨大;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提供幫助,充當“保護傘”,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形象和公信力。

寧夏紀委監委稱,於霆身為政法機關黨員領導幹部,背棄黨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以權謀私、以案謀私,知紀違紀、執法犯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公開簡歷顯示,於霆生於1965年2月,河南郾城人,曾在當地政法系統任職多年,官至寧夏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2018年10月,於霆調任寧夏自治區黨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履任新職未滿一年便落馬。

就在於霆被通報落馬的同一天,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督導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二次工作通報對接會在銀川召開。

《寧夏日報》報道稱,督導組組長韓勇在會上指出,把“打傘破網”作為主攻方向,堅持以“打傘、破網、斷根”,通過提級辦理、指定管轄、會商協辦、限期辦結、領導包案、責任倒查等方式,深挖徹查黑惡勢力背後的“關係網”“保護傘”,敢於刀刃向內,堅決清理門戶。

採寫:南都記者 劉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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