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出台“十五条”举措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宁波高新区出台“十五条”举措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员工返甬补助50%交通费用”、“推荐用工最高给予每人2000元就业补助”、“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信贷额度不下降”……为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2月17日,宁波国家高新区出台《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十五条政策覆盖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税费政策支持、降低企业生产成本、鼓励参与疫情防控等四大方面,有力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帮扶企业共渡难关。

面对最急迫的缺工问题,高新区鼓励企业加强与外来员工输出地的对接,用“点对点”接送方式组织员工返甬。返甬产生的交通费用,财政给与50%的补助。在疫情期间及结束后三个月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或派遣人员到高新区企业就业的,按就业情况,分别给与每人一次性500元、1000元、2000元的推荐就业补助。在此基础上,高新区还大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补助已付费的境外参展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创业园、商业综合体、大型连锁超市,给予疫情期间实际减免租金的30%补助。

金融支持是帮助中小企业抗“疫”的有效武器。根据政策,高新区将确保全年信贷余额不下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贷。与此同时,高新区也将加大银行贷款、担保费率补贴力度。对疫情期间,银行向中小企业按照不高于基准贷款利率发放贷款的,政府给予贷款利率30%的贴息补助;保险机构提供保险或担保的,按保险金额的2%予以补助。

宁波高新区出台“十五条”举措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强化税费政策支持,高新区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企业最长可延期缴纳税款3个月,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补缴。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疫情防控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2019年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实缴税金50万元以下的商贸企业补助复工后2个月所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

除此之外,高新区还鼓励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对疫情防控技术及新产品等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最高给与200万元的资金补助。列入市级及以上疫情应急攻关项目,给予50%配套资金支持。对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的补贴。疫情期间提供民生保障服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的补贴。

据悉,这些政策措施自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国家、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高新区将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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