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如何辦理暫住證?

周琦


鄭州的暫住證已改為居住證,辦理居住證的要求如下:

一、首先要進行居住登記。

二、居住登記半年後,需本人持身份證、居住證明材料,暫住登記憑證到居住地警務室採集指紋,申領居住證。

三、申報暫住登記材料:

1、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流動人員:需提交房東身份證、申報人身份證、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房屋備案證明、房屋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2、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流動人員:需提交申報人身份證、房屋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3、居住在親屬房屋的流動人員:需提交房東身份證、房屋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申報人身份證、能證明與房東親屬關係的證件。如果無法提供親屬關係證件,請到所屬轄區警務室填寫承諾書申報辦理。

4、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流動人員:需提交申報人身份證、勞動合同、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

5、居住在學校內部的就讀人員:需提交申報人身份證、學生證,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靜雨軒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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