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一直密切留意新冠肺炎疫情的發展,考慮到春節假期結束及企業開始復工,從外地返澳的外地僱員數量將會增加。行政長官今日頒佈第40/2020號批示,自2月20日零時零分起,在入境前14天曾經到過內地的外地僱員需要取得醫生證明書才能入境澳門。
若有關僱員之後再次離澳返回內地,便需重新執行一次上述措施後,才可再次入境澳門。政府呼籲職介協會及僱主,為其僱員安排適當的居住場所或住宿條件。
外僱入境條件
實施時間:2月20日零時零分起
對象:入境前14天曾到過內地的外僱
要求:到珠海指定地點醫學觀察14天,並取得珠海市衛生部門發出的醫生證明
外僱從機場入境
若數天前曾到過內地的外僱乘坐飛機抵澳,由於他們不能被安排到珠海指定地點作醫學觀察,因此,他們飛抵澳門後需要到本澳指定地點醫學觀察14天,如獲解除醫學觀察,便可在澳門工作或生活。
這些外僱在澳門指定地點進行醫學觀察的過程中涉及住宿、送餐等費用,需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出現難以負擔或不肯繳交費用的情況,特區政府將透過既有制度作出追討。
豁免情況
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正常運作及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況,衛生當局可批准外地僱員豁免遵守有關的措施。
這裡指的主要包括供澳鮮活食品的運輸人員,皆因這是維持澳門社會運作必不可少的部份。特區政府會嚴格控制可豁免遵守有關措施的標準。
數字統計
昨(16)日澳門各口岸的出入境總數為46,673人次,入境為25,000人次,其中:內地僱員11,000人次、澳門居民10,000人次、旅客2800人次(內地旅客1400人次)。統計顯示,外地僱員佔最大比例。
特區政府定會密切關注和分析疫情發展,如有需要會要求從內地回澳門的居民在家居隔離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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