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彩禮拿到手之後,找個藉口就悔婚,彩禮也不退,屬於什麼行為?

王大1


騙婚!起訴她到當地律師事務所,把騙婚的理由與律師訴說明白,你出證據你買的彩禮發貨票,過女方現金多少你得有當事人給你證明,所有的一切的一切騙婚理由充足充女方無條件的退回你為他付出的一切婚前財產和禮金分毫不差的退回,堅決把她告上法庭付出騙婚應有的代價!!!


金英玉


先講個故事

我們家有個遠房親戚,是媒婆,然後她想辦法拿到我的聯繫方式

跟我說,給我介紹男朋友,只要是見面就會給我紅包,如果是外地的更多,答應結婚就可以拿到十幾萬彩禮,過半年就可以偷跑回來,而且她還給我透露,說她們那邊的父母就讓女兒幹這事,一年啥也不幹就可以賺個20萬

就算是不結婚的,相看一次就幾百上千的,

說這個事情,是讓你想想,是不是遇到這樣專門騙婚,騙彩禮的人了?遇到這種人,你可以報警,這是專門騙婚團伙

一般來說,正經人家,不結婚彩禮都是要退的,如果沒有退,你可以追回,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起訴,法律是支持的。

你有沒有人證?或者支付的證據?這個證據一定要有,不然人家不承認,你這有理也說不清啊!

如果你什麼證據都沒有,那你先去協商,記得帶個錄音筆,或許可以錄到有用的證據。一定想辦法套她說出收了多少彩禮的事情,錢的數額也很重要,基本上有證據了,起訴是妥妥的。

如果沒有錄到證據,這個時候可以嚇唬她要報警,說她是專門的騙婚團伙。這樣一般人家都會退給你的

如果不是專業騙婚的,那不退彩禮錢也就只能算是比較無賴的做法,但是可以追回彩禮錢,祝幸福😁


肖蜜xx


彩禮如果符合法定條件可以要求返還。如果有證據證明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彩禮涉嫌構成詐騙罪。以下是一個具體案例,後附有法律規定:

  2016年元月,原告王某華與被告蘭某連經媒人王某生、王某春介紹相識。2016年3月17日,原告到被告蘭某連家與蘭某連見面,給付被告蘭某連見面禮1600元及弟、妺紅包1200元,共計人民幣2800元。2016年3月17日,被告蘭某連、蘭某友、周某群及親戚十五人到原告家擺酒“訂婚”,酒席過後,被告蘭某友同意將其女即被告蘭某連嫁給原告,並提出要求原告支付彩禮39000元,“和事禮”6000元,購買金銀首飾款5000元及打發小孩紅包款1800元,共計人民幣51800元,指定由其由嫂嫂即被告周某群代收。被告蘭某連當天就留在原告家生活。2016年3月20日,被告蘭某友以“回門”為由,將被告蘭某連接走。此後被告蘭某連既不與原告登記結婚,又不退還各種禮金。故原告以被告以締結婚姻關係為名,騙取原告財物,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由,向法院起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蘭某友以其女即被告蘭某連與原告王某華締結婚姻為由,二被告共收取原告王某華各種彩禮共計人民幣54600元,在收取彩禮後,被告蘭某連既不與原告登記結婚,二被告又不退還彩禮。依照法律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方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故原告要求被告蘭某連、蘭某友返還彩禮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律師說法:彩禮是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 在現實生活中,存在很多男方給付了彩禮,但女方最終不願與其結婚的情況。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本案中,原告方給付彩禮後未能與被告蘭某連結為夫妻,因此被告方理應返還彩禮。

另外,如果有證據證明二被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締結婚姻為手段騙取原告方財物的,還可追究二被告的刑事責任。



小飛說法


拿到彩禮又立馬說悔婚的,彩禮又不退,這個時候一定要警惕了,是不是上當被騙了?

有幾種可能性:

第一,這個女人根本不想跟你結婚,但遭受家庭逼迫,或者其他原因。

第二,這個女人是不是以前也通過這種拿彩禮後又悔婚的方式獲取彩禮錢?也就是慣常用法。

第三,這個女人是外地人專門騙取彩禮錢逃跑的。

第四,這個女人是否已婚。

根據很多我們生活中的很多例子,還有網絡新聞,我們發現很多人都會有彩禮糾紛,比如去年一個案件,女方也是不願意跟男方生活,彩禮錢也是不退還,後來男方把女方殺害了,造成了悲劇,所以我們面對這樣的感情,彩禮糾紛一定要冷靜,要找正確的方式去處理。

一,你們可以立馬找到對方父母家,談及此事,是結婚還是分手有個結果,不要等待。如果分手,這個彩禮錢到底如何還,由誰還。

這裡提供一個方法,可以帶上村裡的幹部等能夠幫你說理留證據的人去,以免因為彩禮事情談崩了發生矛盾糾紛。

二,注意留下錄音錄像證據資料,如果他們願意還是怎麼樣的,不願意還又是什麼理由。

三,沒談成以後可以去派出所報案。

一來請排出所介入調查,幫自己拿回彩禮錢

二來通過司法幫助調查他們是否有詐騙的可能

四,如果可以去民政部門查詢這個女性是否已經登記結婚了,有這個資料更能證明他們詐騙的可疑性。

五,建議你在報案的同時請專業人士(律師)向法院起訴,並且申請財產保全,以免對方趁機逃跑轉移財產,到時候人財兩空。


小葉子的婚姻法


彩禮屬自願給付,不屬詐騙。要求退還須要證據,法院才能認定。


何安華168


這屬於詐騙,騙婚要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遇到這樣的人,想辦法吧他騙到小樹林,然後當著她的面解開褲腰帶,狠狠地抽她,然後去他家門口拉橫幅,用個大喇叭廣播,就這麼玩,只要不要過激,隨便他們去告你,只要你過不好,都別想過好


流浪的玻璃瓶子


此行為屬於騙婚欺詐行為,只不過是利用婚姻為導體間接施行詐騙行為,屬於犯罪。

很多人知道這是騙婚,是欺詐可還是有很多人卻對比事沒有辦法損失慘重。一方面是對法律知識的缺乏,另一方面是為了面子怕人們看笑話。有些不道德分子就是看中人們些心理才會讓他們有趁之機。

其實這種手段之所以會得逞,起原因無非就是他們把詐騙通過婚姻的形式進行,到時候事件的性質就成了民事糾紛,這樣就巧妙的繞過了詐騙性質。

最後還是提醒廣發群眾,相此類事件完全可以報警尋求法律解決。我們平時要了解法律,織法、用法 來維護權益。




南南生活錄


兩個字:詐騙!



領悟逆時針


社會失去了誠信,婚姻成了交易,彩禮成了交易價格,利用婚姻合同弄點錢花,錢到手後撕毀協議!

利用婚姻詐騙,告他!


用戶8597555210253


這種行為明顯是不好的,拿了彩禮後,隨便說個理由你就把前面說好的婚約給毀了,這行得通嗎?法律會允許他這樣幹嗎.明顯是不合法的,從情理上講,幹這事也缺德啊,如果說有什麼難以調合的矛盾,那也要把收人家的彩禮給退了.不履行婚約,又不給人家退彩禮那就是不要臉,耍賴皮,是會招止問題激化的,後果可輕可重,我也不在多說,讓當事人想想後果,別得不償失,最後及丟了錢財也失了面子。這就是我本人對這種行為的看法,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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