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築公攤面積是李嘉誠發明的嗎?相關內容都有哪些?

思想的蘆葦10910719


公攤面積據說也是在香港,由英國著名愛國商人嘉誠·李先生髮明。但現在香港已經取消公攤銷售模式,房本上的面積就是你的實得面積。其他國家和地區也基本都是如此。

目前中國內地只有重慶試點按套內面積收費,其他省份還都是按房子的建築面積(包含公攤)寫入房本,計算銷售價格。關於公攤面積的處理,我國尚無明確法律法規出臺,公攤完全掌握在開發商手裡,也就成了無良開發商打擦邊球的工具之一。開發商的操作空間非常大,報上去基本上都能獲批,所以敢這麼賣的基本上都是有合法手續的,你要維權基本沒戲。

公攤的做法非常有利於開發商製造面積和物業公司收物業費,作為購房者,我們能做的就是選擇買或者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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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攤面積的提出,是有利於買房人和居住者的,李嘉誠提出公攤面積確實是為了自己企業的發展,但絕對不是為了多賺買房人的錢,這一點不認可,啥都不要說了。

中國和香港地區,主要住房消費都是公共住房,並不是歐美國家的一戶間,而居住消費肯定會消費公共資源,樓梯、電梯、走廊、管線井等,所以所謂的公攤面積是絕對免不了的。

而李嘉誠就發現很多開發商,拼命減少公共設施建設,增加套內面積買低價,表面上你得到了多的住房面積,實際上生活品質就下降了,而公共設施建設,遠比套內面積成本大,這才是提出公攤面積的真正原因,可惜,被中國人理解成為了多賣錢了。

重慶第一個採用套內面積交易(套內面積價格肯定和建築面積價格不一樣,但總價是一樣的),最後得到什麼結果?總房價一點不低,但出現了重慶特有的:四戶二梯、六戶二梯、還有八戶二梯,管道就走你家廚房、衛生間,公共走道,沒走你臥室就燒香吧。

所以在中國,房產交易一定要註明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各是多少,價格可以分別計價,但絕對不能支接區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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