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書法叫“書法藝術”而不叫“寫字藝術”?


中國漢字是非常深奧,一字多意,甚至不同的語境和聲調意思不同。相應的以漢字為母體的書法成為獨特的藝術,是文化的哲學的,蘊含情、意、修養、精神。如漢字“大”“犬”“太”三個字,點放在不同的位置就組合成不同的字、不同的意,若是用書法再寫,更是有無數個寫法,可以寫的形式多樣,但基本結構不能亂寫,這是文字結體的規定性,一樣書法的書寫也要有法度,書法是一門特別講求法度的藝術,所以叫“書法藝術”而不叫它“寫字藝術”。


為什麼書法叫“書法藝術”而不叫“寫字藝術”?


“法度”即方法、制度,法度是從書寫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基本方法和必須遵守的尺度,或者說是“法”的運用需要把握的尺度,是用來規範書寫行為的,為書者所公認了法度都是為了順利地實現書寫、適應實用需要和取得藝術效果而逐漸成為一種規定。除了書法字體的基本結構,草法等,還要遵循同軟筆即毛筆。毛筆性軟,可八面出鋒,但必須正鋒行筆,才能使線條圓厚,寫出勻正的筆畫,所以運筆有“中鋒”的講求。如果是以硬筆作書,就沒這種法的要求了。書法作為藝術還要保證審美效果的實現。無論是中鋒用筆,還是偏、側鋒用筆所成之筆畫,厚重有力,為人所美。

法度是書法藝術審美效果得以產生的重要保證。一切藝術的創造,都憑藉一定的條件,都受一定條件的制約,都是充分利用“制約”它的條件進行創造,才成為特定的藝術。沒有一定條件的制約,不能充分利用它的限制,就沒有一定的藝術。

不同字體、書體書寫之法又有所不同。一切法度,都只在相應的書寫目的要求和條件下產生而具有運用的效果和意義。不承認法度在保證書寫效果上的意義不行,把法度看做是離開了書法的目的要求,將法度絕對化,當做不可變異的教條也不行。

為什麼書法叫“書法藝術”而不叫“寫字藝術”?

于右任標準草書


書法之“法”之所以產生、運用,並對傳統之法該繼承者敢於大膽繼承,該揚棄變化發展的,敢於變化發展,這本身就是“法”。不同場合、不同層次法度的把握運用,反映了書者對法度運用的正確理解和能力,也具有審美意義與價值法度,集中表現在書寫上,具有實踐性的本質,具有個性化運用的特徵。同是“平正”與“險絕”的尋求,不同書家有不同的具體表現;同是臨寫法度森嚴的唐楷,一百個人有一百個不同的風神。清人董遖所著《廣川書跋》,在這點上深有體會,他一方面說:

“書法要得自然。其於規矩權衡,各有其法,不可遁也。”同時又說:“隨機應變,不守一定,若一切束於法度,非書也。”

歷史上所有有成就的書家之書,都體現了這一點。這才是藝術意義的書寫,為藝術而用法。

法度運用的美學價值,全在於尋求創造生動的有個性面目的書法藝術形象。離開了這一根本,縱有百法的嚴格講求,也沒有書法藝術創作的意義。


為什麼書法叫“書法藝術”而不叫“寫字藝術”?

蘇軾書法


蘇軾總說自己“我書造意本無法”,他對唐法持持批評態度,他說:“吾書雖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踐古人,是一快也。”事實上,蘇軾之書並非無法,而只是沒有把前人之法視為教條,用來限制自己的藝術創造。實際上,他的書有完全符合藝術創作根本規律的方法存在。因為按藝術規律辦事,是一切藝術的根本大法。

為什麼書法叫“書法藝術”而不叫“寫字藝術”?

戲劇表演,有演法,生、旦、淨、末、醜,登場、亮相、舉手、投足,都有程式,這就是法。但演喜劇的目的是從演“法”到演人的過程,是寄託情感的一種表演形式。舊體格律詩亦有法,必遵循平仄、格律,目的不是為了那些格律,作詩是把真情實感以詩表達出來。書法,也有一個從寫法到寫情、寫意、寫修養、寫精神的過程。開始要學會執筆、用筆,臨習法帖,研究字體、書體的筆法結構。學法是為了用法,用法是為了寫字。於是慢慢地由我受法拘到法為我用,走上藝術創作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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