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粵鄂跨省的“隔空”緊急解封

1月31日晚7點,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法官周曉宇打開電子信箱,發現一封來自湖北疫區醫院的緊急申請書。

申請書上寫道:醫院屬於政府辦非營利性三甲醫院,系市級防疫醫療救治專家組成員單位之一,因為賬戶凍結嚴重影響抗疫工作開展,由於醫院領導均處疫情防控一線,無法開會研究如何提供醫院資產作為擔保,懇請法院理解支持……

原來該醫院與廣東某融資租賃公司於2017年12月27日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租賃公司通過第三方公司將某大型醫療設備出租給醫院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醫院拖欠到期租金400萬餘元。後租賃公司向醫院發送融資租賃租金加速到期通知書,宣告未到期租金加速到期。

今年1月10日,南沙區法院對此案正式立案,並根據租賃公司申請依法凍結了醫院名下3個銀行賬戶的存款。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周曉宇將情況層報院領導後,南沙區法院領導高度重視,在合議庭的組織下緊急召集租賃公司、醫院展開多次連線商議。徵得租賃公司同意後,2月5日,南沙區法院依法作出瞭解除對醫院基本賬戶中國農業銀行賬戶全部存款凍結的民事裁定。

2月6日,南沙區法院再次組織租賃公司、醫院代理律師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就財產保全事宜再次緊急磋商。但租賃公司表示只同意對交通銀行賬戶部分存款予以解凍,雙方陷入僵局。

2月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發佈《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民事行政案件審理的通告》,明確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對參與防疫救治醫療機構可酌情解除或變更凍結、查封等強制措施。有了這把“尚方寶劍”,南沙區法院要求醫院根據通告要求儘快補充提交相關證據材料。

在法官的提示下,2月9日,醫院向法院提交了抗疫藥品入庫清單等證據,次日上午又提交了一份宜昌市防疫指揮部於2月9日出具的調度令,顯示指揮部決定啟用該院外科樓作為發熱病人集中觀察點。

2月10日晚9點,周曉宇召集合議庭成員通過遠程辦案系統緊急合議,在充分討論案情後,一致認為醫院符合疫情防控期間可以解除賬戶凍結的情形,同意一次性對剩餘被凍結存款予以解凍。

2月11日上午9點,南沙區法院院長吳翔召集相關人員瞭解情況,並於9點半召開審委會緊急研究同意了合議庭意見。

2月12日上午12時許,凍結存款已全部解除凍結。自此,一場在廣東和湖北之間的“隔空”緊急解封完美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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