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出臺財政金融政策助力企業做好疫情防控

一是加大對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罰息,到期還款確實出現困難的,按政策予以展期或續貸。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按政策範圍內最低標準執行。企業存量貸款疫情防控期間到期辦理續貸或展期,按川辦發〔2020〕10號關於中小微企業存量貸款相關支持政策執行。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幫助企業儘快恢復生產經營。金融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企業提供續貸支持而造成貸款損失的,企業所在地財政按金融機構承擔損失額的50%給予損失分擔。

二是增強融資擔保增信能力。融資擔保公司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融資拓寬反擔保物範圍,免收擔保費,擔保費用補助由市財政承擔50%,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擔保成本。

三是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積極運用應急轉貸資金、鄉村振興農業產業發展貸款風險補償金、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等政府主導的金融創新產品,為企業提供信貸資金支持。企業在使用應急轉貸資金過程中,產生的損失根據企業註冊所在地,由市、縣財政按30%、70%比例按應承擔損失額的50%給予補助,由市、區財政按70%、30%比例按應承擔損失額的50%給予補助。因疫情原因導致金融機構無法辦理抵押登記的,根據疫情情況適當延長應急轉貸資金使用時間,不算作逾期。各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開闢快速審批綠色通道,為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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