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嚴懲】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阻礙執行公務違法犯罪行為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蔓延傳播,文昌所民警衝鋒在前堅守崗位,舍小家顧大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但仍有個別人漠視疫情防控要求,無視疫情防控的重要性。

【依法嚴懲】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阻礙執行公務違法犯罪行為

2020年2月13日文昌路派出所民警在疫情巡邏、疫情宣傳等工作時接到110指令:“西夏區某小區門口有人與防疫工作人員發生衝突”。文昌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後瞭解到:“根據西夏區新型冠狀病毒指揮部統一部署,文昌街道辦事處按照政府要求安排工作人員在該小區南門負責疫情防控工作,15時許宋某某準備外出離開小區,防疫工作人員要求宋某某登記外出,宋某某拒絕登記,並對勸阻其出小區大門登記的工作人員進行辱罵,態度惡劣,並將工作人員左手手背抓傷”。

處警民警及輔警將工作人員李某某及宋某某帶回文昌路派出所內詢問查證,在詢問查證過程中瞭解到,宋某某,現年61歲,是該小區常住戶。

經請示文昌路派出所領導及西夏公安分局法制部門領導,違法嫌疑人宋某某涉嫌阻礙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對宋某某的違法行為給予治安罰款貳佰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對小區門口防疫點工作人員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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