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裡人慾在農村購買一交通方便、整潔、清靜、不大的院落養老,購買、交易程序繁瑣嗎?

悟空25885


30年前農村人想去城裡,30年後城裡人想到農村來,城裡人在農村購買土地做房子,只要村幹部接受是沒問題的。就是農村房屋土地使用權,房屋面積,2018年從新測量統計過了,你在購買如果拆遷已經得不到保障。

農村戶口遷出去容易,城裡戶口遷到農村已經非常難了,只要人勤奮到哪裡都一樣。請3思在行動


輕煙薄暮


買房不現實,可以租住,也可以參與投資入股農家樂,只能是暫住。其實也是一時心血來潮而已,老了農村住也有很多困難,比如住院,買萊,人情來往。我是從農村出來的人,家裡有一套老房子,家裡現在沒有什麼親人了,原來想退休後回老家住。試住了一下,雖然能種些萊養些雞鴨之類,但農村人情關係複雜,大行小事你都得參加,家族大,人又多,幾乎天天做人情,有時還要熬更受夜,一月退休工資做了還少。後來,出來帶下一代,離家遠,也很少回去。也不想回去,回去麻煩。如果有錢,我隨便去過僻靜的旅遊點住,空氣同樣好,還有人侍候,人老了,生活越簡單越好。


戴訓德退休教師


城裡人想在農村買一套不大的院落居住,法理上是容不通的。

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土生土長的農民現在蓋房,如果不是在現有的老宅基地上蓋,都需要事先申請批准。遑論毫不相干的城裡人。

當然也不是沒有可能。比如,農民某甲老屋宅基地寬廣,自家人口少,想買掉一部分,除了本地人可以買,外地人是不大感興趣的,而事實上本地人肯定排斥外地人,本地人不買,外地人又不敢買,其實可以通過長租變相實現城裡人買房居住的目的。代價是你不能明目張膽自己修建,自己修建的話,本地人毫無疑問會阻工,只能通過房東代建而自己掏腰包全款悄無聲息購買。而且房屋也沒有所有權,也不可能拿到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證。代價不可謂不大,這些尤其要考慮清楚。

作為城裡人,真的沒必去購買。想長住,可以長租呀。現在農村長時間無人居住的房子有的是,還怕找不到交通方面,清靜,整潔的房子嗎?比起去購買,划得來得多,不想住了,厭煩了,拍拍屁股走人,有何不好?


吳下阿兵


對這個問題,我的看法是:你想買交通方便,整潔,清靜又有一個院落的農村房屋養老的想法很好。但你是城裡人,想你是城鎮居民戶口吧,這個你想買農村的房屋,法律是不允許你買的,所以也就談不上交易程序的繁瑣,也不可能有房產證。如果是私下買,可訂立一個房屋買賣協議,但這協議因為是違法的,因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且你要承擔可能的風險,比如這房屋遇上拆遷了,或房屋升值了,原來的房屋主人有反悔,或村裡要嚴格按法律辦事,不許城裡人買房,或村裡人,特別是左鄰右舍對你有不少意見,他們向村反映,叫你退還房屋,這你要作好從壞處著想的準備。為了規避買房的風險,我建議你通過租賃的方式獲得房屋的居住權,租賃合同租期時間長一點,但最長不能超過《合同法》規定的20年,如租期屆滿可以續租。因為你是為了養老的目的,所以這個方法應是適合你的。至於村裡是否會排斥外人的問題,我想只要為人低調隨和,處理好與村裡和左鄰右舍的關係,時間長了,你也會與他們和諧相處的。以上供你參考。


杜銖寶


城裡人在農村買房,還是要慎重考慮一下。

首先,手續並不複雜,只要當事雙方無異議,找個中間人,籤一個三方協議,如果有可能,再讓村委會蓋一個章。

但是,如果後期房屋拆遷,或者有其他利益關係,出讓方眼紅你的所得利益,他如果去打官司,還是對購買方不利的。

因為(物權法)有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之一,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所以,購買時還是要慎重。





尋味大山


朋友,你混淆了一個概念。院落,在農村是指宅基地的,你想在農村買一院落養老,等於說買一塊宅基地,這怕是不行。現在政策,農村宅基地是不允許賣給城裡人的。你可以換一思路,不買院落,買一座房子,或租一房子,就可以住進去養老。你想呀,房子是私人的,可以買賣。而房子不倒,宅基地就可利用。這和你買一院落又差在哪裡呢?並且你可以先看好院落,達到滿意了,再談買房子。租房子也行呀,反正僅僅是想養老,又不是永久居住。又符合政策又省錢,何樂而不為呢。當然,房子是房子,院落是院落,兩者不會合一。你只能買到房子,房子毀了,到此為止。


未雨綢繆180973058


就最新的政策和主管部門最新的政策解讀來說,依然是不允許城裡人到農村購房。所以,真正的城裡人想到農村購買一院落居住養老,目前還不能直接交易,即使是變通的方式也只能在部分改革的試點地區,在試點地區,進入購買、交易的程序不繁瑣,但招拍掛之前的程序較複雜。

這是多年在鄉鎮從事宅基地及農房管理工作,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及日常關注的宅基地改革試點情況,得出的結論。

第一,違法的事兒咱不幹:真正的城裡人(戶口在城鎮),不能到農村合法直接地購買農房。

這是執行了幾十年的政策,雖然希望其改變的呼聲較高,但因涉及農村基本面穩定的問題,去年新頒佈的《土地管理法》仍未打破城鎮戶口人員不能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及農房這一政策界線,所以目前到農村直接購買院落不合法,是無效的交易,購買人的權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第二,希望的曙光就在眼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改革試點正在抓緊推進,假以時日,城裡人到農村居住將成現實。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改革試點的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就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問題,就是自由出讓交易的問題,不少地方在試點,有的已正式啟動了入市工作,到農村購地買房已在一些地方變成了現實。

但就已公開試點情況來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前的手續比較複雜,什麼集體收儲、規劃審核、項目包裝、上報審批等,程序還是比較多,而且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還是有條件的入市,個人要購買這種入市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必須符合當地的用地規劃、發展規劃,也就是說依然不能直接買來建房或直接買院落來居住,要有項目作支撐(如民宿、農家樂、康養、鄉村旅遊、農業項目等)。

但不管怎樣,總的來說是前進了一大步,有了合法的途徑來解決到農村居住養老的問題,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已於去年上半年就將土地拿到了手(40年合法產權),該新建的、該改造的也許已完工或即將完工。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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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裡人不能在農村買房,但可以租,租期不能超過20年,租賃合同一定要簽好,因為你租後肯定會改造,怕改造後農村人又不租給你了,如果不租給你改造費用和違約金就應該給你,不在合同中約定好,會讓你頭痛的。有的城市己試點,試點租賃合同必須受到保護。其實這個政策應推廣,因為農村很多房子和地都空起的,如果能租給城裡人可以雙盈,因為很多退休後的城裡人都喜歡田園生活,農村人又可以收些房租。


韻石姐退休後的生活


城裡人不可以買農村宅基地房的,否則,就可能引發城市工商資本蜂擁而至,土地壟斷,農民失地,會出大亂子的。城裡人對擁有村宅的夢想很普遍,但絕非那麼容易實現。

作為本當地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房屋買賣是否經過審批是關鍵,理論上的差別和條件如下:

一,對於發生在本鄉範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才能被認定為有效。你不是集體成員,免談。

二,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村集體)和政府部門批准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但問題是,一般來說,肯定是不同意的,蓋章都蓋不出來。

三,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本村以外的人員的,未經有關組織和政府部門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這是對上述二的進一步解讀。

四,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村本鄉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政府部門批准,如果合同已實際履行完畢,且購房人已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對合同效力暫不表態,實際處理中應本著尊重現狀、維護穩定的原則,承認購房人對房屋的現狀以及繼續佔有、居住、使用該房屋的權利。

也就是說,你所謂的買和建,國家政策其實都不支持,只要當地村民和“賣出”對象不反悔,你的一些基於合同的權益尚存。萬一鬧起官司(拆遷退出)來,可能還有一定的金額補償。但正規房產證肯定沒有。


姚耀1188


城裡人到農村買房,是可以的,手續也不復雜,但是土地證如果沒被徵用是不能改為國有的,因為村莊都是集體的土地證。房子你雙方買賣可以。但有個建議,儘可能買自己老家本地的同姓村莊房,因為這樣住起來會和諧,方便,友善一點,雖然不是絕對的,但在老家本土處一定會融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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