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縣法院:執行幹警微信勸誡成功執結罰金案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倪政偉 萌友 李寧 劉雪豪

2月16日,通過網上辦公、微信勸誡,民權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李清運成功執結了一起1萬元的罰金案 。


民權縣法院:執行幹警微信勸誡成功執結罰金案


在2019年5月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劉某被該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直至劉某服刑期滿,一直沒有繳納罰金。2020年1月18日,該院刑事庭將此罰金案件移交到執行局,並由李清運負責執行。

此案進入執行程序,已經年關將至。被執行人劉某具體在哪、有沒有執行能力,李清運一時犯了難 。經過走訪,劉某並沒有在家,而是在臨近的山東省菏澤市打工,村裡人聽他說今年春節不打算回家。但卻意外獲得了劉某的聯繫電話。電話打過去,李清運告知劉某1萬元罰金的事,已進入執行程序,希望他早日履行法定義務,不要再因罰金,而被法院採取強制措施。

劉某一再找理由推脫。春節過後,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為了儘快了結此案 ,進一步強化執行力度,李清運按照院黨組的要求,一方面加強疫情防控工作,一方面通過網上辦公系統,對這一案件進行梳理,同時,邀請劉某加為微信好友,通過微信,既能及時掌握劉某的出行軌跡,又能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經過一段時間的聊天交往,李清運發現被執行人劉某已回到民權縣某村。李清運通過微信向其講明當前疫情防控形勢,要求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況下,主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其將承擔一切嚴重後果。最終,劉某同意履行法定義務。眼下,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避免人員流動,交叉感染,依照院黨組部署,2月16日,在李清運的指導下,劉某通過轉賬方式,將1萬元罰金如數轉到了該院執行專用賬戶上。至此,一起罰金案,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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