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崗區發佈第15號公告

紅崗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養老機構管理的公告

第15號

  為嚴格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傳播,進一步做好“防輸入、防輸出、防擴散”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嚴格禁止各類養老機構、樓區內小託老所封閉期間接收回院及新入住老人,已收住老年人不得離院外出,因病外出就診的嚴禁返院。

  二、疫情防控期間,嚴禁接待走訪、慰問,謝絕子女、親屬及其他外來人員探視老年人,嚴禁接收以走訪、慰問、探視等名義送交的食品、物品。

  三、各養老機構、樓區內小託老所嚴格落實登記測溫、環境消毒等制度,嚴禁入住人員聚集、實施分餐制、餐具餐前餐後消毒等管控措施。

  四、各養老機構、樓區內小託老所工作人員嚴格執行24小時看護、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工作人員、值班人員需院內居住,除物資採購人員外其他人不得擅自外出。

  五、各養老機構、樓區內小託老要落實專人負責食品、物品等採購,嚴格執行採購人員出入登記測溫、消毒制度。採購物品要索取發票(憑據),確保物資特別是食品原材料安全可追溯。

  六、疫情防控期間,各養老機構、樓區內小託老所因防控制度、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所引發的疫情傳播、安全消防事故等,由各養老機構負責人、樓區內小託老所經營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紅崗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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