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鳳慶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楊紅俊受賄被提起公訴

雲南省鳳慶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楊紅俊(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雲南省臨滄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向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紅俊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楊紅俊,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0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楊紅俊利用擔任臨滄市水務局副局長、臨滄市林業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雲南省鳳慶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楊紅俊受賄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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