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民康元醫藥一分公司銷售“三無”口罩 被罰

中國網財經2月17日訊 日前,昌吉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五起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等典型案例”,其中,昌吉市民康元醫藥有限公司大西渠分公司因銷售“三無”口罩被罰款1萬元。

公告顯示,1月25日,昌吉市市場監管局檢查時,發現昌吉市民康元醫藥有限公司大西渠分公司藥店櫃檯上擺放有外包裝無中文標識口罩30盒,規格為每盒50個,產品外包裝上未標註廠名廠址、產品標識、產品質量合格證等內容。經查,當事人的丈夫楊永春於送其前往機場,在返回途中經烏市烏拉泊辦事,順路到一個商店以每盒15元的價格購進口罩30盒,隨後將購買的口罩擺放在公司藥店內銷售。截止案發,該口罩無合法進貨票據,產品外包裝上無廠名廠址、產品標識和產品質量合格證,貨值金額450元。

公告稱,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構成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商品的行為。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責令立即改正,並對其作如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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