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進出 紹興推出外來務工人員“白名單”通行證制度

憑證進出 紹興推出外來務工人員“白名單”通行證制度

2月15日,紹興市出臺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單位)用工“白名單”人員通行證制度,在切實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推進企業(單位)復工復產。

根據申領的標準,申請者必須是已確定為企業“白名單”的員工,且在工作所屬區、縣(市)有固定居所,並且近14日內未有湖北等重點地區旅行史、生活史及確診(疑似)人員接觸史,身體無發熱、咳嗽等症狀。

對申請通行證的人員各地公安機關將嚴格把關,逐一“過堂”。用工企業(單位)統一填寫員工通行證申請表,提交轄區派出所辦理通行證,經由轄區派出所與企業用工“白名單”核對一致後,加蓋派出所公章,發放通行證。同時,通行證辦理也將實行首辦責任制,企業所在地派出所和員工居住地派出所是通行證發放的責任單位。

“通行證僅作為進出所居住村(小區)、紹興市內涉疫交通檢查點的通行憑證,各鄉鎮(街道)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各村(小區)對持證的無異常人員必須無條件予以放行,對拒不執行的將依法進行處理。”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用工企業和出租房房東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申請人要如實申報填寫相關信息。如發現有瞞報、謊報疫情信息,偽造通行證等情形的,也將依法予以處理。

(原標題《憑證進出企業和居住地 我市推出外來務工人員“白名單”通行證制度》,原作者周夢琪。編輯阮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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