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实验区资源生态局了解到,实验区管委会公布实验区第二批历史建筑共44处。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第二批历史建筑主要分布于实验区东美村、山门村、钱便澳村、白沙村、国彩村等传统村落与南北街历史文化街区内, 通过全面普查、广泛征求意见及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东美85—1号陈氏祖宅等44处建筑(含南北街31处)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第二批历史建筑,包含了传统民居类、宗教文化类等类别。
实验区资源生态局规划处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加强规划引导,将历史建筑纳入“多规合一”管理,实现历史建筑的有效保护,促进历史建筑的永续利用,彰显实验区的历史文化底蕴。加快组织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严格按保护图则对历史建筑进行维护、修缮和使用。并推进活化利用,对公布的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
这44处历史建筑到底是哪些呢?
来看具体名单
文字:融媒体记者 林海艳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值班主任:王 超
值班编委:余小梅
閱讀更多 問政平潭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