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區商務樓宇、產業園區、眾創空間(孵化器)等載體復工復產告知書

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落實我區商務樓宇、產業園區、眾創空間(孵化器)等載體(以下簡稱“載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科學引導各載體積極穩妥復工復產,根據《廣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穗防控辦〔2020〕13號)《廣州市商務局關於商貿企業和商務樓宇復工復業的工作指引》(穗商務函〔2020〕100號)等文件要求,經天河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復工復產條件

各載體的業主和物業運營管理方是其物業載體復工復產工作的責任主體。各載體在復工復產時要嚴格落實載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按照《廣州市企事業等集體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落實檢疫查驗、健康保護和安全生產等措施。

(一)防控機制到位。各載體要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明確各級負責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職責和內部責任機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體系。要嚴格按照企業分類做好載體內企業的復工復產工作,餐飲、商業綜合體、住宿必須符合《廣州市就餐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廣州市購物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廣州市住宿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等對經營場所、消毒衛生、從業人員、疾病監測等方面的要求。影院、劇場等娛樂場所,各類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等,旅遊景區、旅行社等文化旅遊業以及經營單位,要審慎核實復工復產條件。督促載體內企業按照《天河區轄內企業復工復產的告知書》(附件3)

嚴格落實復工復產條件和要求,並進行檢查,配合區行業主管部門(聯繫方式詳見附件3)和屬地街道做好監管工作。

(二)員工排查到位。各載體要做好員工排查登記,掌握復工復產每名員工健康狀況、過去14天去向,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嚴重地區的員工建立臺賬,按規定對其採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觀察無恙後方可上崗;對仍滯留在疫情嚴重地區的員工,要勸其暫緩返崗。

(三)設施物資到位。各載體要準備必需的紅外體溫探測儀、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落實隔離場所。優先保障一線員工配備防護用品。不具備自行設立隔離場所條件的載體,要按照市、區的統一安排,確定具體的隔離觀察地點並向所在社區報送。

(四)內部管理到位。各載體要做好經營場所、設施設備、公共空間、洗手間、工作人員、商品等的衛生防疫措施,做好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等工作。要實施嚴格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本載體。要合理佈置人流動線,做好人員疏導,避免人群聚集。鼓勵實行錯峰上下班,採取網上辦公、視頻會議、分散就餐等措施,降低集聚風險。

(五)宣傳教育到位。各載體要做好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和培訓,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新冠肺炎的宣傳專欄,大力普及相關防控知識,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工作。

各載體要嚴格執行《廣州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印發廣州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應急規字〔2020〕1號)的規定,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責任、安全培訓、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應急救援到位。在復工復產前要落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制定一套復工復產方案、組織一次全面檢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召開一次班前會議等“五個一”管理措施。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復工復產。對不符合規範要求導致出現疫情防控重大風險或出現確診病例等不良後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載體復工復產後,應當採取24小時電話值班等方式保持應急聯繫,配合做好監督檢查。

二、復工復產申報

各載體在具備以上條件的前提下,按照《天河區轄內企業復工復產的告知書》的要求,儘快登錄“天河企康”微信小程序如實、完整填報有關信息

,並通過郵箱將《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承諾書》提交給區行業主管部門;同時儘快填寫《天河區商務樓宇、產業園區、眾創空間(孵化器)復工復產情況表》(格式見附件1),按照區域劃分通過郵箱將情況表提交給區域牽頭部門(天河中央商務區範圍內的載體向天河中央商務區管委會報送;天河科技園各園區範圍內的載體向天河科技園管委會報送;天河中央商務區及天河科技園以外的產業園區、眾創空間(孵化器)向區科工信局報送;天河中央商務區及天河科技園以外的商務樓宇向區商務金融局報送,具體聯繫方式詳見附件2)。各載體在全面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後,有序開展復工復產,未落實防控措施的不得復工復產。不如實申報信息的將納入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三、復工復產要求

(一)落實載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各載體要高度重視,強化主體責任,在做好載體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積極配合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屬地街道做好載體內各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指導載體內企業按照《天河區轄內企業復工復產的告知書》進行復工復產。各載體要根據經營特點制定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方案,會同載體內各企業在員工“衣食住行”各環節和經營組織全流程落實好各項防控要求。在載體內企業復工復產前就企業疫情防控的相關信息,尤其是員工排查信息進行提前溝通協調,確保員工排查不到位不復工;復工後,加強對企業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在防護穿著上,要提前為員工配備口罩等防護用品,並嚴格要求在人員集中區域和電梯等密閉空間全程佩戴。在就餐安排上,要落實分餐制和錯峰就餐,堅決防止圍餐、聚餐。在環境防疫上,強化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管理,加密清潔消毒頻次,降低疫病傳染風險。在出行保障上,條件允許的儘量開通班車,短途的鼓勵騎自行車或步行,確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要做好個人防護,在座位疏開、消殺加強、全程戴口罩等方面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在防疫檢測上,實行嚴格管理,對進出人員嚴格體溫檢測;配置防控專員專崗。開展員工健康申報APP和每日健康監測,落實員工健康臺賬制度。在經營組織管理上,鼓勵實行彈性工作時間和用工安排,減少集中開會,鼓勵實行分時段上下班制;科學設置辦公場所位置,保持適當間隔和良好通風。在應急處置上,要嚴格按照各級衛生健康部門的相關工作指引,合理設置隔離場所和轉運通道,確保應急處置安全有序,降低疫情擴散的風險。截止本告知書印發之前尚未復工復產的載體要按照要求進行報送,已復工復產的載體要對照本告知書提到的各項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政府、載體、企業聯防聯控。建立政府、載體、企業三方聯防聯控機制,消除監管盲區。區行業主管部門會同屬地街道加強對各載體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服務的同時,組成工作組進行監督檢查,對於不符合復工復產條件的,限期進行整改,整改通過方可復工復產;對於整改後仍不符合復工復產條件的,暫緩復工復產。各社區網格要對本社區網格的各載體、企業加強日常宣傳指導和督促檢查,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各載體要主動加強與區各行業主管部門、屬地街道及社區網格的溝通聯繫,動態瞭解載體內企業疫情防控情況,每日將載體防控信息報送區域牽頭部門彙總;發現疑似病例立即與區衛生健康部門聯繫,進行人員隔離觀察、移送診治等工作,並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毒處理;對出現確診(疑似)病例的,要配合區衛生健康等部門立即採取隔離防護等有效措施嚴防疫情擴散蔓延。載體內各企業加強與各載體的溝通對接,嚴格復工復產相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學習借鑑已有防疫經驗做法。各載體在嚴格落實復工復產條件和各項要求的同時,鼓勵相互學習借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經驗做法,不斷完善疫情防控方案、人流防控方案、消毒保潔方案、物資保供方案,對返崗員工進行分類管理,不斷優化錯峰上下班、網絡辦公、分散聚餐等組織方式,做好大樓出入口人員篩查、體溫監測,加密公共區域消殺頻次,暫時關閉健身房、會所等設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密集,避免集聚性風險。

(四)積極推動載體內企業復工復產。各載體在全力做好疫情嚴密防控的前提下,要配合區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街道做好主動服務企業的工作,積極落實國家、省、市、區的各項援企穩崗政策措施,瞭解載體內企業復工復產存在的問題,努力協助協調解決,切實推動載體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復工復產,確保我區經濟平穩運行。

廣州市天河區商務和金融工作局

2020年2月16日

附件內容:

天河區商務樓宇產業園區眾創空間(孵化器)復工復產告知書0216.pdf

(附件內含以下文件)

1.天河區商務樓宇、產業園區、眾創空間(孵化器)復工復產情況表

2.區域牽頭部門聯繫表

3.天河區轄內企業復工復產的告知書

即可下載附件內容

天河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载体复工复产告知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