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去世前有一房子但也有外债,他离异的妻子后来回来要房子但是不想还外债,应该怎么办?

笑语嫣然194161092


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运用法律的手段。

因为从你前弟媳的行为看来,她就没有打算讲理。她与你弟弟已经离婚了,肯定就财产分割这块已经达成了共识,在法律层面已经是没有关系的两个人,她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权力,所以她回来要房子于情于理都占不住,这种只享受权利不承担这个责任的行为,一般人是做不出来,可见这是一个理上讲不清的人。

遇到你这种人,若是讲理肯定是讲不明白。因为她跟讲的不是理,所以你说的,她也不会听。 这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你现在跟你弟的前妻也是同样的道理,到时又哭又闹大打滚,有理也说不清,还很容易被不明真相的人议论纷纷,所以这种处理方式并不解决问题。

最好的办法就是走法律程序!这种属于是泼人,所以一般人的镇不住,找警察来,把这件事讲清楚,告诉她,按照法院判,法院怎么处理就怎么办!这种情况走法律程度,别说离了婚,就是亲生儿子,若是想要遗产都得先把债还了,一个离异的妻子,法律不会支持她的任何诉求的,到时房子一卖把外债一还,若是有剩的钱,按照继承法一分了事。

若是一家人,还可以讲些情分,面对这个已经离了婚的前妻,人在时一点没联系,人死了分遗产,实在是没有什么情分可言了,若只是私下谈这件事,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走法律程序,让法律替你说话!法庭上不怕不讲理的人,有的是方法治他们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些事就难处理了。

所以,走法律程序 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选择。


吾非汝但知汝之苦


无非就是财产如何分配。

首先,你弟弟的孩子未成年,这个有抚养费的,按照抚养规则,你弟弟的财产首先要切割出一部分拿来给付一半的抚养费(另一半你弟弟的前妻给付)。

然后,你弟弟的债务,也是用你弟弟的资产进行偿还(房子)。

最后,如果你弟弟资不抵债,到此为止,剩余债务作废;如果还有剩余资产(房子还有剩余价值),开始按照遗产进行分配。

第一顺位继承人,由于你弟弟已经离婚,只包括未成年孩子与你弟弟(你)的父母,每个人享受三分之一剩余遗产。如果两位老人已经去世(在你弟弟去世之后去世),三分之二剩余遗产变成老人遗产进行分配,你弟弟的未成年女儿有权利代位继承,你同样有一部分继承权。如果两位老人在你弟弟之前去世,没有继承权。

由于你弟弟的女儿未成年,除非其母亲明确放弃抚养权利,否则其起码可以获得支配抚养费+剩余三分之一遗产的权利。


远方好书美食都不可弃


这问题,不用你这做哥哥烦。

你弟弟死了,有房子,有外债。

最紧张你弟弟的房子的,是那些债主。

谁要你弟弟的遗产,谁就要承担债务。

最好的结果是,房子给弟弟的前妻,外债由前妻负责还,孩子跟妈妈。

这里反而最可能出现的问题是,房子的价值远远大于债务。弟弟的亲戚们,想要弟弟的财产。

如果没孩子,就是简单的遗产案。按继承顺序弄就行。但有孩子,孩子没了爸爸,跟妈妈是最合适的。子女的继承顺序优于兄弟,跟兄弟们说清楚,别跟弟弟的娃争遗产,这样不道德。


春暖花开003


题目没有说明死者的父母是否生存、生前是否立有遗嘱及房屋产权等情况,其遗产继承分割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死者持有房屋份额作为他的遗产范围

1、如离婚时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该房屋归男方所有的,或者依法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该房屋全部作为死者遗产。死者前妻与该房屋产权无关系,她无权主张该房屋份额,但可以女儿法定代理人身份代理女儿继承法律事务。

2如果此房屋为死者与前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分割该房屋的,死者与前妻各占一般份额,死者拥有的一半房屋份额作为他的遗产,前妻拥有另一半房屋产权份额。

二、死者房屋继承分割

1、如死者生前立有遗嘱的,遗产按遗嘱继承办理,由他的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死者女儿不是遗嘱继承人的,因她未成年,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先为死者女儿留下必要的遗产,其余的遗产才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2、如死者生前未立遗嘱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死者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女儿、死者父母,死者女儿与祖父母一般均等分割遗产。

死者拥有全部房屋产权的,死者父母均在世的,死者的女儿、父母各继承三分之一份额房屋。因死者父母继承所得三分之二房屋份额,法院一般判房屋归死者父母所有,死者父母支付孙女继承份额房屋对价。

死者拥有一半份额的,法定继承人各继承六分之一房屋份额。因为死者前妻享有此房一半份额并要求登记房屋产权人,死者前妻可以支付死者其他继承人房屋份额对价,或者法院拍卖房屋后按份额分配。

三、死者继承人应当清偿死者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死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例如房屋价值50万元,死者债务为30万元,继承人应当先清偿30万元债务,然后继承房屋。再例如,房屋价值50万元,死者债务为60万元,继承人最多清偿50万元债务。

如死者债务不属于其与前妻夫妻共同债务,死者前妻无义务偿还的。

死者女儿未成年,成长需要巨额抚养费,孤儿寡母生存不易。祖父母有儿女赡养,一般还拥有自己的房屋和退休金,我认为祖父母可以放弃遗产并指定孙女一人继承,祖父母监管孙儿继承财产用于其正常成长所需。


429方寸世界


不可能是共有的,要是共有的离婚时就已解决,应属于男方所有。她前夫去世,现回来要房,还不承担债务是不可能的。她没有任何权利要房,所以让她到一边凉快去,与她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


蓝天54948


这件事有点乱,我们需要一点点分析,你弟弟去世,有一个房子,有外债,离异,有一个孩子,不知道你父母是否健在,这是几个关键因素。

你弟弟去世,我们首先要明确财产,一个房子,和外债,这里面缺两个信息,房子多少钱,外债多少钱,这个要明确。在继承发生前,要先还债的,债权人是无辜的。

债务问题解决后,就解决继承问题,因为你弟弟是离婚的,所以财产都是自己的,他的前妻是没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你父母,他的一个孩子三个人可以继承,一般情况下是平均继承。

你弟弟的前妻,跟这个房子的关系在于她是你侄女的监护人,所以你侄女继承的财产,她妈妈是可以监护的,这个也是她的权利,但是这种监护不得损害你侄女利益。

因为这种继承不可能把房子分三瓣,所以只能折价处理,要房子的出钱,都不要房子,就交易,然后先还债,后继承。


韩东言


离异的妻子没有继承权,也不承担债务。因此,丈夫去世后,他的遗产如果有合法遗嘱,就按合法遗嘱来分配,如果没有,那就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由于离异,没有配偶,有一个女儿,如果父母健在,父母也有权,如果父母先于他去世,那就只给女儿,如果是父母在他去世后再去世,那么他的兄弟姐妹,也就是提问人可以代位继承,但是所有的兄弟姐妹继承的份额仅仅是他们的父母应该分得的部分。最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应该继承债务。在遗产份额内承担债务。如果说债务超过了遗产,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权的。因此,在本案中,离异的妻子是没有继承权的,由于女孩子的父亲去世,所以她的最佳监护人首先是母亲。如果她的母亲选择当监护人,那么她就可以合法的替女儿保管财产,前提是,要在遗产范围之内承担债务。如果她不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可以让她滚蛋,连杯茶都省了。


独上西楼21882002


对您弟弟去世的事情感到遗憾,遇到您说的这种情况,虽然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但是我认为,既然已经离异,那就没有权利来分遗产,当然也没有义务来承担债务。但是他们还有女儿,孩子总归跟着自己亲生父母好,我也不知道现在小女孩是跟着谁,所以我的建议是:

第一,如果是跟着您弟媳的话,或者说您弟媳愿意以后抚养小女孩的话,那么房子可以给她,毕竟抚养一个人成人是需要成本的,而且,如果您弟弟还在,他也是有抚养义务的,房子可以变相当做抚养费。但是你们得签订一个合同,把具体条款写清楚,以免以后后悔,小孩子痛苦。

第二,债务问题,看能不能与放贷公司协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看能不能与他们达成协议,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减免,要减免本金可能会有点困难,可以约定减免一定的利息,只还本金。

现在每个县城都有法援,可以去寻求他们的帮忙,或者直接拨打12348,全国法律援助热线,寻求专门意见。

祝您安好。


秋之素素


房子是你弟弟一人的?还是跟他前妻共有的?

如果是你弟弟一人的,那他前妻没有份,让她哪里凉快哪里去。

如果是跟他前妻共有的,那按她所占的份额归她得,她没有义务替你弟弟还债,她拿她自己的份额,不是继承。她份额之外的部分,她没有份。至于怎么分割,你们商量着办。不行,就诉讼解决。如果你弟弟的债,属于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发生的共同债务,那她也有义务要还。


逗笨逗


弟弟去世有房子也有外债,这个时候前妻显然是没有继承遗产的资格的,可他们有个未成年子女,很显然前妻是以女儿的名义来继承遗产的,就法律意义来说女儿和你父母是有继承权的,不过他们继承的财产是以资产扣除负债过后的净资产,理论上来说女儿有净资产三分之一的份额,所以不能随便让前妻把房产拿走,最好的办法是把房子卖掉这样以后就不会有纠纷了,如果让前妻拿着不处置,等到你父母百年之后又涉及到父母所占份额怎么处置的问题,到时更麻烦很可能弄的反目成仇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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