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除了凌遲以外還有哪些讓人感到恐怖至極的極刑?

史說三朝


關於“刑罰”,從在上古的“三皇五帝”時期便已經存在了,而且,最早的“刑罰”則源自於“舜帝”擔任天下共主治理天下期間的“皋陶”,當時,他與高辛氏的契、后稷共同輔佐“舜帝”,而他恰恰便是負責掌管“刑獄”的官員,而且其創刑、造獄,倡導“明刑弼教,以化萬民”的思想,也為此後四千多年當中所出現的歷朝歷代制定、完善、充實各項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礎。


皋陶在上古時期便已制定了完整的刑罰體系,稱之為“五刑”

為了能讓當時整個的社會有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皋陶在舜帝的授命之下執行了一套十分完整的“司法管理體系”。

在這套“司法管理體系”當中,皋陶主張“明於五刑,以弼五教”,意思就是說讓五刑處於輔助的地位,對於有過激行為甚至犯罪的人要先曉之以理,一旦他們不聽教化,再繩之以法。

很明顯,他的主張其實就是現如今我們的整個社會當中所並行的兩套“行為規範”的準則,一是道德準則,一是法律準則,而一旦上升到了“法律準則”的層面便意味著人們的行為已經具備很高的危害性。

皋陶所說的“五教”指的是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是一個人在一生當中會主要涉及到的“倫理關係”。

而“五刑”的話,指的便是墨、劓、剕、宮和大辟這五種最為原始的“懲罰”,其中,“墨”指的是在臉上刺字以說明被刺字的人曾經犯過罪,“劓”從字的結構上就能推測出來,指的是“割掉鼻子”。

“剕”又可以稱作“刖”,指的是砍去一隻腳或者兩隻腳,這個我想主要取決於情節的嚴重程度,“宮”我想列位對這種刑罰應該都十分的熟悉,只不過最早期的“宮刑”一般都是將男性的整個生殖器連根割掉,應該說不可謂不殘忍。

最後一種“大辟”,指的便是我們都十分熟悉的“斬首”了,之所以這種刑罰排在最後,那是因為一旦承受“大辟之刑”便沒有活命的可能了,而承受其他的刑罰則還有可能繼續活下去。

而由於這“五刑”都會傷害人的血肉之軀,所以,又統一被稱作“肉刑”,與此同時,在皋陶的時代,他也發明了“監獄”,其中這個“監”字據說便是根據當時“監獄”的形狀發展而來的。

有了這五種刑罰做基礎,在後世的朝代當中便發展出了各種各樣不同的刑罰,當然,有很多的刑罰都要比這五種刑罰要殘忍和可怕許多,下面我就來按照時間順序來給列位列舉一下。

歷朝歷代當中都有哪些“駭人聽聞”的“酷刑”

在夏朝的歷史當中,末代君主“夏桀”原本就是一個“嗜殺成性”的人,他曾經做過很多“草菅人命”的事情,比如,他喜歡讓很多的奴隸抬著他和妹喜不斷的行走,直到們累死為止。

另外,還曾經放虎進鬧市,看著很多的百姓被老虎咬死、咬傷,而夏桀則坐在高臺之上“看好戲”。

而且,就從他在位的時候開始,荒淫無度從而有了“酒池肉林”,同樣也有很多人葬身於“酒池”當中。

說完夏王朝的“亡國之君”,下面就要來說“酷刑”了,而這第一個酷刑便與另外一位“暴君”有關,便是商王朝的亡國之君——商紂王。

他所發明的“酷刑”我想列位應該都比較熟悉,稱之為“炮烙”,關於這種刑罰在《史記·殷本紀》當中便有記載:“於是紂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

所謂“炮烙”之刑,具體的操作方法就是:先在橫放的銅柱上塗抹上膏油,然後,在銅柱的下方放著一大堆燃燒這的炭火。等到銅柱被炭火燒熱,便讓犯人赤足地往被燒得通紅的銅柱上走,可想而知,由於銅柱上有膏油,犯人勢必會滑下去而被炭火活活地燒死,這種刑罰可謂是殘酷至極,只不過跟《封神演義》當中的“炮烙”的情景有所不同。

到了西周,作為推行“仁政”的一個朝代,有其更新換代的法律體系,並未出現“酷刑”,據史料記載,西周在《禹刑》和《湯刑》的基礎上制定了《九刑》。

《九刑》的主要內容,主要在於嚴厲懲治那些所謂“盜”和“賊”的行為,從而維護奴隸制度的基本法則和奴隸主貴族的根本利益。

此外,據《尚書·呂刑》記載,周代的主要的刑罰包括:墨、劓、刖、宮、大辟、鞭刑和流放,而且在周代的法律體系當中,能夠判處五刑的律條便有三千條之多,法網已經十分的細緻和嚴密。

下面就要說到“東周”時期,由於諸侯之間的紛爭不斷,所以,在這一時期誕生了很多駭人聽聞的“酷刑”,其中最為駭人聽聞的還要屬“車裂”,所謂“車裂”指的便是我們常說的“五馬分屍”。

具體的方法是,將犯人的頭和四肢全部都用鐵鏈或者繩子捆綁牢固,然後,再將鐵鏈或者繩子的另一頭捆綁在馬屁上,而後由專人不停地向著五個方向驅趕馬匹直到中間犯人的身體活生生地被五匹馬撕裂開為止,可謂是“殘酷”至極。

隨後,這種“酷刑”便在秦朝一統天下之後傳到了“秦國”,秦始皇更是曾經用這種刑罰懲處過不少他憎恨至極的人。

此後到了漢朝,國家的“律法”和“刑罰”又有所改變,只不過,漢朝是以“孝”治天下,因此,很多十分嚴酷的刑罰都被漢朝的皇帝給“廢黜”了,甚至到漢武帝的時候乾脆就將“肉刑”全部廢黜看了。

但是,針對那些窮兇極惡的犯人,朝廷同樣還是會採用一些“極刑”來進行懲處,以示朝廷的威權,這裡我有兩種“刑罰”想跟列位來說,一種叫做“腰斬”,一種叫做“金瓜擊頂”。

所謂“腰斬”,顧名思義,指的便是將犯人從腰部一斬兩段,雖說,這種刑罰跟“大辟”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但是,從殘酷程度上來講會更加地“駭人”。

而所謂“金瓜擊頂”,指的便是使用“瓜形”的銅錘來擊打受刑人的頭頂從而致其死亡,一般來講使用鈍器對人的頭部進行擊打,嚴重的情況下都會造成“顱底骨折”而致死。

據史料記載,這種“金瓜擊頂”的刑罰是在商代開始出現,但直到西漢末期才推廣開來並且使用的,而且關於這種“刑罰”誕生的時間還存在著一種爭議,另外一種說法是這種刑罰是由“女真人”發明的,在元、明兩朝開始盛行。

此外,這裡還有一種特殊的“刑罰”甚至是“洩私憤”的方法不得不提,那便是由西漢的開國皇后“呂雉”曾經殘酷地施用在“戚夫人”身上的“人彘”之刑,也是“殘酷”到了極點。

而在此後的隋、唐、宋、元四朝,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文明開化的程度越來越高,在法律和刑罰方面並不像之前的朝代那樣十分的殘酷,“牢獄”已經佔據了主流,面對罪大惡極之人基本上都會要承受“斬首示眾”的極刑,並沒有其他更加殘酷的刑罰出現。

到了明朝的時候,為了反“貪腐”,開國之君朱元璋發明了一種十分殘酷的刑罰,當然,這主要是基於他對“貪官”的憎恨,這種刑罰便叫做“剝皮揎草”,而且,為了能夠確保這種“刑罰”能夠順利施行,朱元璋還單獨開辦了一個名叫“皮場廟”。

這種刑罰具體的操作方法是:先通過某種手段把人皮完整地剝下來,然後填入稻草從而製成人皮稻草人,而且還會將這種可怕的“稻草人”立於衙門門口或者當地土地廟的門口,以用來警告繼任官員不要再貪贓枉法。

而接下來在“清朝”,在“刑罰”方面有著一個約定俗成的說法,便叫做“滿清十大酷刑”,主要包括: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彈琵琶、抽腸和騎木驢等。

通過這些具體的刑罰,我們可以從中看出,清代的刑罰可以說是將之前的歷朝歷代的刑罰都沿襲下來了,而“滿清十大酷刑”這個約定俗成的詞語其實只是在概括性地說清代的“刑罰體系”。

當然,如此豐富的一整套“刑罰體系”並不一定都是滿清所發明的,但卻是在滿清時期用的最為頻繁的,主要用於滿清對外族的大屠殺,尤其是針對漢、蒙及其他的南方民族。

其中的烹煮、灌鉛、抽腸和騎木驢等刑罰,通過“名稱”便能夠想象地出會是怎樣的一種場景,而且,這也恰恰體現出了當時生活在蒙古草原的滿清的野蠻。

通過這些殘酷的“刑罰”,再加上,滿清政權的開創者努爾哈赤在死後仍然曾使用過“活人殉葬”的制度,便更加能夠說明滿清在建立政權之初身上所存在的“殺戮性”。

好啦,以上就是我按照時間順序來給列位分享的歷朝歷代當中所出現的種種“酷刑”,但無論是法律還是刑罰,最終的目的還是為了實現長治久安,絕不能夠“矯枉過正”而推行“酷烈之政”。


好啦,這個問題就跟列位聊到這裡,歡迎列位關注我的頭條號“冒牌東方朔”。


冒牌東方朔


【優質回答】來自野史日記!有一種針對女性的刑罰,叫做“坐飛機掛炸彈”。這種刑罰是民國時期發明的針對女性犯人使用的刑罰。具體操作方法是先將女犯人變為裸身,再將女犯人的雙手和雙腳牢牢的綁在一起,用一根繩子將整個人吊起來,就像是“坐飛機”一樣,只要有人一晃繩子,人就在空中來回飛蕩。這樣吊著賊難受,別問我為啥知道,我自己想象的。如果女犯人毅力堅定,那就要“掛炸彈”了,將兩個籃子用繩子綁好,另一頭綁到女犯人的上半身凸起處,籃子裡可以隨意的增加重量,以此來增加女犯的痛苦,迫使女犯人招供。

招供“坐飛機掛炸彈”的刑法是國民黨的特務機關研製出來的。

坐冰凳

這招是戴笠對付日本女特務使用的,狠辣異常。要不咋說這國民黨特務狠呢,招招要人命,專門摳眼珠子的辦法。

事先準備好大冰塊,然後將日本女特務變為裸身,放到火盆旁邊溫暖加熱一下,等到女特務大汗淋漓的時候,請出大冰塊,你不要誤會,這冰塊不是用來給她涼快的。然後將女特務強行按坐到大冰塊上,讓女特務下面與大冰塊緊緊挨在一起,這種冰火兩重天雖然讓人痛苦,但是這並不是重點。

不知道各位在冬天用舌頭舔沒舔過鐵大門,一舔,舌頭就粘到了鐵上,使勁一拉,舌頭就會脫一層皮。

這大冰塊和女性皮膚某處接觸有異曲同工之處,稍等片刻,特工就會將女特務強行拉離冰塊,與冰塊相接之處,就會血肉模糊。這種刑罰殘忍至極,戴笠的兇名也就傳播開去,據說戴笠也是和日本人學來的招數,後來,川島芳子落到戴笠手裡,乖乖的就招了供,沒敢讓戴笠動刑。

幽閉

女性刑罰之一,將女犯人綁到柱子上,然後用鈍器使勁兒捶打女性的小腹,這樣一來,女性嬌弱的身軀就會承受不住,子宮就會墜落,造成下體的關閉,從此以後,被用過刑的女犯人,只能正常的小便,再也無法生育和交配了,此刑罰特別殘忍,對女性的摧殘極大。

虎豹嬉春

說起這個刑罰,想起了周星馳的電影裡面對付鰲拜的辦法。將其關在木頭人裡,然後放入老鼠,再放入蛇去吃老鼠,特別搞笑。現實之中有一個刑罰和此類似,但是卻一點都不好笑。

虎豹嬉春,講的是將女犯人裸身,然後將其用麻袋裝起來,只露出頭來,將老鼠和貓一起放入袋子中,貓和老鼠就會在裡面四處亂跑亂抓,如果犯人不服,就再往裡扔一串引燃的鞭炮,這樣一來,貓和老鼠就會拼命的撕咬,這可不是湯姆和傑瑞,它們可不管是不是肉體,等結束的時候,女犯人遍體鱗傷,為了不讓得鼠疫,還會給她殘忍的“消毒”,在傷口上澆鹽水,痛不欲生啊。

接銅陽,女犯人四肢抱著柱子,下方有一燒紅的銅製陽具,行刑人一按機關,燒紅之物就會向上抬起,傷害女犯人重要的位置。

還有封陰、除晦烙印、騎木驢、活取肉蓮、獸刑、抽腸、開花、梨貓刑等等等等,就不一一介紹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單獨去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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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日記


說兩個冷門的,是不是比凌遲還恐怖,大家自行判斷。

另外請注意: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就不要點開看了,真的。

話說,14世紀愛琴海出了一堆突厥國家,其中就有一個艾丁貝伊國,1334年烏木爾成了成了這個小國家的大老闆。烏木爾的實力還是很強大的,造了不少大船,一邊做生意一邊當海盜,日子過得美美噠。

據說這個烏木爾非常奢靡,胖成了球一樣。他平時穿著絲綢的衣服,喝著杏仁乳,用金湯匙吃著加了香料的蛋,耀武揚威……而且,因為就在愛琴海旁邊,所以他的艦隊經常找拜占庭帝國的麻煩,十分囂張。

有一次,幾個海盜打劫了威尼斯的商人。烏木爾十分生氣,敢在我的地盤搗亂,我這生意還怎麼做,找死是不是?


於是,烏木爾就把海盜們的下半身劃拉出一道道的傷口,然後插點木刺,再把犯人放入裝著可以吸血的蟲子的木桶裡……

(清朝也有類似的,但不會把人弄死)

大家可以想象,傷口上爬滿了吸血的蟲子的感受,一定是一心求死了。

但是,烏木爾還不讓人輕易死了,他把海盜們的家人找來,告訴他們每天必須吃掉這個親人身上的一塊肉,肉的大小自己割——犯人只要還活著,親人就能每天領錢。等到犯人死了,他的屍體有多重,親人就能拿到等於體重五倍的小麥。

所以,為了多拿錢多拿糧食,親人們每天小心翼翼的只割下一點點肉,還要想盡辦法讓犯人活下去——這個算是自己的親人動手“凌遲”了吧,而且還想著辦法拖時間,夠狠的。


波斯帝國的“船刑”,也是聽起來就毛骨悚然。

波斯人的想象力非常豐富,為了讓死刑犯更加痛苦,他們發明了一種方式:把犯人扒光衣服,然後放進挖空的大樹幹,或者是小船中,把犯人固定住,只露出頭和手腳。

緊接著,就給這個不能移動的罪犯餵食蜂蜜和牛奶,這東西吃多了必然會腹瀉,所以船裡面的情況大家都知道了吧……不僅如此,還要在裸露的皮膚上塗上蜂蜜,這樣就能吸引蚊蟲來叮咬。

就這麼,把罪犯喂得飽飽的,再把船放在池塘裡,任由各種蚊蟲來享受大餐。結果,船裡成了某些蟲子的天堂,囚犯就這麼被折磨著,最後因飢渴而死。

羅馬帝國的作家普魯塔克曾記載到,一個名叫米特拉達梯的波斯貴族就是這麼被弄死,他掙扎了17天才最終死去……

另外,據說現在某些國家還有“石刑”,受刑的女性會被雙手捆住,然後用白布纏繞全身,接著半個身子埋進事先挖好的洞裡,人們就開始撿起石頭砸她,直到被活活砸死……想象也是恐怖。


七追風


比凌遲更殘酷的酷刑,有兩次發生革命女烈士身上,聽起來讓人毛骨悚然!


活剝皮——陳康容

相信姜文鞏俐張藝謀演的老電影《紅高粱》大家應該有印象。在電影中,抗日戰士在高粱地裡被剝皮,十分殘忍,讓所有觀眾動容。然而,在抗日戰爭中,有一位女烈士,沒有被日寇剝皮,卻被國民黨頑軍剝皮,手段殘忍讓人髮指。<strong>

遭受這一酷刑的女烈士,名叫陳康蓉,她是老同盟會會員、華僑陳錫梅的女兒,先後在集美中學、廈門大學讀書。她放棄了海外優越的生活,投入了中華民族的抗日戰爭中。陳康蓉參加了福建的新四軍的游擊隊,因為多才多藝,經常組織抗日文藝匯演,宣傳抗日思想。

抗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後,日軍停止了對國民黨正面戰場的進攻,以政治誘降為主。國民黨反動派發動的“皖南事變”,8萬人圍攻7000新四軍,為日軍除去一個心腹大患。幾乎同時期,陳康容被捕,受盡折磨,始終沒有屈服。<strong>

頑軍團長要求陳康蓉交代新四軍動向,陳康蓉一個字也不說,頑軍團長惡狠狠地說“不說,就剝你的皮!”陳康蓉她在《自首書》上寫道:“青春無價比,團聚何須提,為了伸正義,豈懼剝重皮!”

當年的農曆農曆八月十六日,家家團圓的日子,堅定抗日女戰士被國民黨反動派剝皮殺害,年僅25歲。憤怒的新四軍戰友在在永定縣金豐大山的彭坑建立了“康容支隊”,繼續著抗日鬥爭。<strong>

火刑——解文卿。

在山東萊西,有一個著名烈士叫做解文卿,她1929年出生,1945年參加革命工作,當時只有16歲。在解放平度、掖縣的戰役中,她和青婦隊員一起,三次搶救傷員。被膠東軍區授予了“支前模範”的榮譽。<strong>

1947年,王耀武、張靈甫為代表的國民黨軍隊,針對山東解放區進行重點進攻,隨軍的還鄉團燒殺搶掠無惡不作。當年5月,張靈甫在孟良崮被擊斃,整編74師3.3萬軍隊全軍覆沒。到8月,反動派組織的地主還鄉團回到萊西義潭店村,大肆翻動倒算,幾天之內活埋了8個共產黨員和翻身農民。還鄉團成員解家晉、解振漢、解保國叫囂,不交出解文卿,全村滿門抄斬!解文卿為了群眾安全,挺身而出,落入了還鄉團的魔掌。

還鄉團為了逼她說出其他黨員的下落,把解文卿吊起來,打得皮開肉綻。解文卿的腿、胳膊被打斷、手指腳趾被剪刀剪爛,匪徒甚至用木棍捅她的嘴,牙齒生生被敲掉。解文卿一個字也沒說,還鄉團匪徒無計可施,在她的腳下點燃麥秸,解文卿被活活燒死。那一天,是1947年月18日,從上午8點一直到下午5點,解文卿就這樣度過了人生中的最後一天,地獄般的最後一天。<strong>

那一年,解文卿還只有18歲,在鄰村還有一個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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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知事


一、腰斬

腰斬指的是用重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這種刑罰周代已經出現,直到雍正年間才被廢除。

腰斬最初的行刑工具是斧子或鉞,到了漢代後開始使用鍘刀,鍘刀要求刃利背厚,包青天的三口鍘刀,就是用來腰斬犯人的。

行刑時,犯人脫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來,伏在鍘床或木、鐵的砧板上,然後用鍘刀將犯人一鍘為二。

因為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犯人從腰部砍為兩截後,還會神志清醒好長一段時間才斷氣。所以為了犯人能夠少受痛苦,家屬往往會打點劊子手,行刑時從腰部偏上面一點的動刀,可以使犯人少受痛苦。;如果想要犯人多受點罪,就從腰部下面一點的部位動刀,甚至將被腰斬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塊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續兩三個時辰不死,真是殘忍至極。

被腰斬的最後一個人是雍正時期的浙江學政俞鴻圖。他因為科舉舞弊案而被叛處腰斬。由於沒有打點劊子手,俞鴻圖被腰斬後很長時間沒有斷氣,他在地上用自己的血連寫七個"慘"字後方才身亡。雍正聽說之後覺得腰斬過於殘忍,命令廢除這一刑罰。

歷史上死於腰斬的名人還有大秦帝國左丞相李斯、漢景帝時御史大夫晃錯、唐朝詩僧辯機等人。

二、車裂

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五塊。也有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俗稱五牛分屍或五馬分屍。

春秋戰國期間,車裂之刑使用得相當普遍,遺憾的是,秦代以後雖然較少使用,但並未滅絕。

隋文帝楊堅於開皇元年(581)頒定新刑律,廢除車裂等酷刑。但楊玄感謀反時,僕從者中罪惡大仍有被處車裂之刑的。唐昭帝天佑二年,原太常卿張廷範是有記載的最後一位車裂犯人。

歷史上被處車裂之刑的名人有:三國時東吳豫章太守張俊、陳勝的都將軍宋留等人。

值得一提的是,車裂並非中國專利。中世紀的英國亦曾有類似車裂的刑罰,被判車裂的犯人會先被剖腹,取出內臟及切除其生殖器並於其眼前燒燬(一說逼迫犯人將其吃下)。最後犯人身體亦會被分為四塊。其殘肢會被送到國內各處展示。

三、剝皮

剝皮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方式。但歷史上被多次使用。根據記載: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脂肪,不好分開。另外一種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歷史上被剝皮而死的名人較少,有記載的是北齊時發動判亂的侯景的妻子和兒子;朱元璋時期參與藍玉謀反案的景川侯曹震、鶴壽侯張翼、舳艫侯朱壽、定遠侯王弼四人也是被剝皮而死,死後皮囊被填充稻草,在全國巡迴展覽。


宰少


在古代,有許多刑罰雖然沒有凌遲著名,但實施起來效果與凌遲差不多。比如彈琵琶等,實施起來,受刑人受盡苦楚,看得人也心驚膽戰。

1、梳洗之刑

聽上去雖然沒有彈琵琶那麼文雅,不過也沒凌遲那麼殘酷,但實施起來,恐怖程度不比凌遲差。

梳洗之刑,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身上的皮肉。

直到骨肉盡露,犯人嚥氣。

在歐洲有一種刑罰叫“貓爪”,顧名思義就用用類似貓爪的刑具往犯人身上扒,跟梳洗刑差不多

2、菹醢

這兩個生僻字不常見,意思就是剁成肉醬。

後世刑罰中雖然不見於書,但是偶爾也會被使用。菹醢刑在先秦史中,比較常見。

比如孔子的弟子子路,在衛國被殺後,就被剁成肉醬。

宋國猛將南宮長萬殺了宋國君主之後跑到陳國,被陳國灌醉送回宋國,結果被宋人“皆醢之”。

還有西漢初年彭越,被劉邦殺後,盛其醢以遍賜諸侯

3、鑊烹

越是原始的刑罰,越樸素。比如上面說的額菹醢,還有這個鑊烹,都跟食物有關。

鑊烹:就是煮人,通常是兩種,用水或者用油。

再如鐵處女、棺刑、浴桶刑、輪刑等西方刑罰,殘酷程度與上面相比不相上下,與這些慢慢把人折磨死的刑罰相比,斬首之類反倒人道的多。


妖鬼雜談錄


古代的中國,有非常多的酷刑,這些酷刑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維護皇權,加強自己的統治,讓自己的子民臣服於自己。也是帝王權威的認證。那麼,中國的酷刑到底有多殘忍呢?我們今天來列舉一二。


(1)滴水酷刑。這個酷刑是由商代的紂王發明的,聽名字,很多人就覺得這個只是一個刑罰而已,算不上什麼酷刑,因為水滴下來,沒什麼殺傷力。但是,這個酷刑可怕之處不在於他的威力,而在於他的時長,他的持續過程長達兩年。犯人被固定在石柱上,頭部被固定死,以至於犯人不能移動,然後頭頂上有一個桶,桶下面有個小孔,往桶裡加水,等水滴完了就再加滿。日復一日,這對犯人的生理以及心理上的傷害都是非常大的。古人云,水滴石穿,隨著時間的推移,犯人的頭部表層組織會被水給滴穿,往往死的很痛苦。


(2)劓刑。也就是割掉你的鼻子,受刑者會被器具卡住全身,然後施刑人拿著刀,慢慢的把你的鼻子給割掉,《羋月傳》這部電視劇大家都應該看過吧。裡面的魏美人因為聞到了楚王身上的臭味,就被處以這個刑罰。

(3)點天燈。點天燈的意思就是把犯人的衣服全部脫光,然後用麻袋包裹起來,放入油缸浸泡,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在將犯人用高棍撐起,點火,從腳部往上燒。當然,這個酷炫還有很多加強版,那就是在太平天國時期,太平軍把犯人的大腸從肛部抽出,再抹上紅油,慢慢燒。


話筒小古


在我看來有一種刑罰甚至是比凌遲更加恐怖可怕。這種刑罰叫做貼加官。這種刑罰還是我小的時候看《鹿鼎記》的時候知道的。當時我並不知道這是一種刑罰,以為是一種整人的手段,但是細細想來,這種刑罰是人最難以接受的。

貼加官的具體操作步驟是,行刑官將預備好的桑皮紙揭起一張來蓋在犯人的臉上,然後使勁噴出事先含在嘴裡的一口燒刀子,桑皮紙因為受潮變得發軟,立刻就貼在了犯人的臉上,接著行刑官又蓋上第二張,如法炮製。犯人剛開始的時候還是手腳掙扎,等蓋到第五張的時候,人已經不動了,之後行刑官上去檢查,那五張桑皮紙快乾燥後,一張張揭起,凹凸分明,就好像是戲臺上“跳加官”的面具,貼加官的名稱就是這麼來的。


我之所以認為它比凌遲還要恐怖,是因為凌遲時,行刑官大多在工具上塗上麻藥之類的,看起來恐怖,但是犯人身體承受的痛苦相對較小,再加上有時為了方便行刑,行刑官會偷偷把犯人殺了,然後凌遲的只是屍體。而貼加官不同,犯人是在活著的時候行刑的,期間並不知道行刑到什麼時候,這在心理上有極大的恐懼,過程是緩慢的,犯人一步步感覺呼吸的不暢,心裡的恐懼也會慢慢的加大,即使是鐵人也會因為這種恐懼的蔓延逐漸的瘋掉。因此貼加官不僅對犯人身體造成極大的傷害,更嚴重的是對他臨近死亡時的心裡造成恐慌,讓犯人一步步感受到自己死亡的到來,而自己卻束手無辭,即使喊也喊不出。不能因為自己的恐懼而喊不出,去緩解這種恐懼,真真正正的無聲的死去。


工男說史


古代的酷刑很多,說一下除了千刀萬剮的凌遲外,個人瞭解到恐怖如斯的幾種酷刑。

友情提示:可能描述及圖片有點血腥和殘忍噁心,不過我相信能看這個問題大部分還是能接受的。

“虎豹嬉春”

被稱為古代女囚最怕的酷刑。是將裸體的女人和一些的貓老鼠小動物放在一個大袋子裡面,然後將點燃的鞭炮投放進袋子裡,裡面的動物因為受到鞭炮的驚嚇,便會對人發起攻擊,直至把人活活撕咬致死才罷休。有時候隔一會,把女犯人放出來,在她的傷口上撒鹽,那種疼痛簡直是撕心裂肺。

另一種形式是將犯罪的女子綁在一根柱子上,往她的下身褲子裡塞入蜈蚣、爪子鋒利的狸貓,讓這些動物慢慢的撕爛女子的下體,幾番折磨獄中都充斥著犯人慘絕人寰的叫喊聲,最後便被這樣凌虐而死。死亡的女囚渾身上下連一塊好皮肉都沒有,到處都是淤青夾雜著血肉模糊的傷痕,就是因為過於殘忍後來就被禁用,不過很多宮廷間的爭鬥中,很多權勢高的娘娘便會對其他妃子施行這種刑罰。

這個刑罰類似西方的鼠刑。在一端開口的箱子裡裝上老鼠,將開口那端扣在受刑者身上。然後在箱子上方焚燒,令箱子升溫。老鼠們為了逃脫,就會在受刑者身上打洞,往他們身體裡鑽。

肢解

肢解剛開始是比較簡單粗暴的。執行肢解刑罰的人直接剁掉人的四肢,血流遍地,受刑者好像一個小肉柱在地上顫抖,無法動彈,面部痛苦地扭曲,哀嚎著,直到聲嘶力竭血盡而亡。這中間要持續好幾個小時,自己想自殺都自殺不了,頭腦還有意識,眼睜睜看著,卻只能慢慢得等死。

肢解後來進行改造變的更加慘無人道。不再像之前沒有簡單粗暴了,慢慢地從四肢分解成更細節了。這階段的肢解大概場景:眾劊子手圍著一個犯人,先斷其手指,從各個關節處落刀,把整個手指割斷至少需要28刀,更殘忍的是他們用的是鈍刀,十指連心,犯人的慘叫聲不絕於耳,那犯人幾乎昏死。隨之一盆涼水潑醒,然後開始腳趾,然後再砍小手臂、斷掉胳膊。接著踝、小腿、去雙大腿,耳朵、鼻子、眼睛等,這個過程中他們為了防止犯人死的快,不夠殘忍和折磨,中間還想辦法止血。

肢解的成熟是呂雉和武則天創新了此刑把人變成人彘。呂雉是把戚夫人剃光頭髮,毒啞。毒啞是不想聽到淒厲的慘叫聲,然後肢解,塗上止血藥,把戚夫人扔到廁所裡,成為人彘。後來被惠帝劉盈看到,當他得知這個“不明物”是戚夫人時,嚇的大病一場,從此整個人就廢了。戚夫人數日而亡,這個刑罰的兇殘程度令人髮指。

到武則天時期,她把此刑用在王皇后和蕭淑妃的身上,她在仿效呂雉的人彘,把王、蕭二人肢解後扔到酒缸裡防傷口感染,慢慢摧殘她們,讓她們自生生滅,最後她們也是數日而亡。

血鷹

北歐中世紀一種報復性的刑罰,血鷹是維京人使用的一種令人難以忘懷的處決方式。它被描述為有史以來最殘忍、最生動的酷刑手段之一。這種酷刑的實施是,受害者背部的皮膚像翅膀一樣被剝落和撬開。然後肋骨與脊柱分離,當肺葉離開胸腔之後 ,由於壓力,足夠空間等原因迅速收縮,而受刑者也將因為無法呼吸而窒息而死。肺會被切開,覆蓋在肋骨上,使它們看起來像翅膀。這將導致屍體看起來像一隻展翅的鷹,因此酷刑的名稱叫血鷹。

船蛆

船蛆是波斯人執行死刑的一種方法。它包括將赤裸的受害者困在兩艘狹窄的船裡,船連在一起,他的頭、手和腳都伸出來。受害者將被迫攝入牛奶和蜂蜜,最終導致腹瀉。他會被留在池塘裡漂浮,堆積的糞便和蜂蜜覆蓋的身體會吸引昆蟲,昆蟲會在他裸露的身體裡進食和繁殖。為了延長酷刑的時間,受害者會被反覆餵食和塗抹蜂蜜混合物。他的長期暴露和他的肉腐爛由於他自己的汙穢和昆蟲吞噬他最終導致他可怕的死亡。

讓人覺得恐怖如斯的極刑還有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其實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目的相同慢慢折磨致死,實現目的過程千奇百怪而已。


叨說歷史


凌遲處死是古代一種極為殘忍的酷刑,民間稱其為千刀萬剮,具體實施起來,先把受刑者捆住,再用刀從受刑者身上割下一片片的肉,中間要保持犯人的清醒,最多能割三千來刀,可謂是殘忍至極。除了凌遲,古代還有很多令人恐懼的酷刑,這裡金兔簡單介紹幾種。


1.刺刑

刺刑有兩種行刑方式,過程不同,但原理都是相通的。首先將受刑者平躺,用繩子捆住,然後用一根形似鉛筆,一頭尖,另一頭慢慢變粗的木杆從受刑者的下體慢慢穿入,要求不能穿過人體的重要器官,接著木杆尖的一頭從受刑者的嘴巴穿出,最後再把木杆粗的一頭挖坑埋在土裡,好把被“穿串”的受刑者立起來受風吹日曬。而受刑者一般因感染或者流血過多而死。

第二種和第一種方法類似,不過順序顛倒,先用一根削尖的木樁立於土中,讓受刑者坐在尖端上面,這根長棒會從受刑者的下體穿入,從嘴巴或者胸部穿出。



2.鼠刑

先把受刑者的四肢捆綁好,並將之平躺,然後將幾隻老鼠放在受刑者的肚子上,接著罩上一個鐵製桶或者其它籠子,再加熱鐵製桶或者籠子,此時老鼠因為感受到生命威脅,就會尋找逃生之路,從而會啃、咬受刑者的肚子,直到老鼠進入受刑者的身體中,以躲避外部高溫的灼燒。最終受刑者死於器官損傷或流血過多。


3.昆蟲凌遲刑/蟲噬之刑

首先褪去受刑者全身的衣物,然後往受刑者身上塗滿蜂蜜或牛奶,並強制受刑者灌下大量的牛奶和蜂蜜,接著把受刑者捆在樹上,就會有無數的昆蟲前來咬食,最終受刑者會被昆蟲活活吃掉。如果中途牛奶或蜂蜜被吃完了,行刑者還會繼續塗上。如果是在熱帶地區,這種酷刑更是如魚得水。

4.銅牛刑

銅牛是專門打造的行刑工具。

先把受刑者硬塞入銅牛的肚子的,銅牛的鼻子和外界是相通的。塞入以後,行刑者會給銅牛加熱,然後銅牛的鼻孔處就會傳來受刑者絕望與悲慘的尖叫聲,猶如一頭憤怒的公牛,最終受刑者活活被“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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