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减免陕西19条硬措施 支持文化企业平稳度疫情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职茵)2月16日,省委宣传部为支持文化企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出台了19条新政策。从税收、房租、培训、金融、项目等方向入手,全方位扶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企业。

在19条政策中,省委宣传部对旅游、电影、会展、教育培训、文艺演出、院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文旅、影视、出版、演艺、广电等因疫情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租金。对在疫情期间给予文化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微文化企业特色载体,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奖补。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文化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文化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的,纳入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范围给予全额补贴。支持文化企业创业中心建设,按照县、镇级创业中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用于补贴入孵企业房租、水电费等。

此外,还将加大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调整2020年专项资金扶持方向,重点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文化旅游、休闲娱乐、演艺等行业倾斜。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统筹整合文艺、电影、出版等专项资金,优先购买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的文化惠民、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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