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是一回事吗?

曾涵旻


只要欠债未还清都是失信人,失信人就限制消费。被执行人是有期限的。一个欠债主体不可能有上百次或者一万次财产被执行!法院也无那么多人手去做,一般法院集中一次过就把你搞掂然后进行财产拍卖分配。这样法院就终止执行结案了。但日后你有财产被债主发现。他就有权可以再申请强制再执行。这个是无次数规定的!那怕你银行账户上有个一千几百元他都可以划走你!这是现时国家无个人破产法下的好坏处同时存在了。所以欠债未清按现在法规破产者再二次创业翻身机会等于零!


TonyHu2


其实二者是不一样的,限制消费针对的是所有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乌的被执行人,这个范围更广一点,大概意思就是只要你履行义乌,不管有钱没钱都可以对你限制高消费。

但是列入失信名单就要更严重,因为失信名单是要上征信系统的,他针对的主要是那些有钱有财产但是不履行的主体,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所说的黑名单。


米糊弄我要睡觉



海天一色3799


因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以被限制了高消费。一个是因,一个是果。你也可以说是一回事。

通俗的讲,就是这个人先被认定是老赖了,然后他就被限制高消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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