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六品的武官千總,與七品知縣大人相比,到底誰的權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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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頗為有趣的現象,凡是提到古代職官,很多人想起的第一個問題,往往會是“多大官?”而不是先關心這是個“做什麼的官?”在這樣的文化心理下,給官員排大小,也成了一種比較熱門的話題。

與之相對應的,在古代職官體系中,除了有“京官”與“地方官”、“文官”與“五官”的區分外,還有一套區分官員地位高低的標準,那就是“品秩”。以“品”論官,說的直白些,就是大家熟悉的“幾品官”。

正如大家所熟悉的,正一品大員可以用位極人臣來形容,而九品小吏則被戲謔為芝麻官。當然,古代的品級制度經過了複雜的演變過程,再次不便逐一而論,僅需清楚大致排大小個的方式就行了:數字越小,代表的官職越大。

探討千總與知縣的大小前,有一個先決條件,那就是要將他們放大同一個朝代(時代)。

千總一職是明清時的武官,但在明清兩代還有差異。明朝的千總,設於嘉靖二十九年,分為隨徵千總和隨軍千總。嘉靖設千總時,初設隨徵千總四人、隨營千總二十人,其地位在中軍以下、把總以上。

明代的千總地位相對較高,一般是由軍功較大的人來擔任。清朝的千總屬綠營軍,為下級官吏,地位在守備之下,為正六品官。知縣設置的時代遠遠早於千總,故要比較的時段也只是明清時期的千總與知縣了。

就明清時期的千總而言,明代地位高於清代,而清代千總為正六品官,如果按照官階而論,正六品的千總自然要高於七品知縣的。當然,這僅僅是官階上的高低,並不等同於“權力”的大小。如果僅僅停留在這裡,是無法回答題主的問題的。

咱們都熟悉一句俗語:縣官不如現管。這很適用於分析文武官員“權力”之大小。

就品秩而言,六品官與七品官,雖有官階上的高低,倒也不至於相差懸殊,而且又不是上下級關係,兩者幾乎是可以“等量齊觀”的。

清朝的六品千總,是綠營軍中的低級官吏,又比不上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中的同階官員。如果這麼看的話,千總官的權力僅限於綠營自己所統領的部署中。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其與知縣是互不相干的,也談不上權力大小。

另外,在清代漕運總督下各位、守禦所之下,也分別設有千總官,負責領運漕糧,稱衛千總、守禦所千總;京師每門還設有千總守衛,負責京師安危;四川、雲南等地的土司中,還有“土千總”。這些特殊的千總,所負責的事務,知縣是干涉不到的。

簡單來講,千總所負責的事務是比較單一的,而知縣作為地方官,則掌控著一縣的大事小情。即便是一地同時設有千總、知縣,兩者也是處於不同的體系,作為父母官的知縣,往往能起到更大的作用,或者說掌握著話語權。

不過,如果遇到戰事或許便會出現另一種情況,那就是武官很容易凌駕於文官、地方官之上。儘管千總算不上高級武官,但手握一支軍隊的武官,還是足以令人生畏的。


史海爛柯人


清朝是實行以文制武的制度,武官與比自己低兩級的文官行平等禮,同時排名還是比你高兩級的武官前面。

不過他們說的兩級不是並不是兩個品級,那時候實行的是九品十八級,每一個品級有正有從之分,所以六品武官的千總比七品的文官知縣剛好高兩級,所以他們就是平級。同時排名的時候,文官在前,武官在後。因此,知縣比千總地位略高。

現代社會也是一樣的,如一個部隊駐軍在地方,團長政委跟縣長書記都是縣團級,但團長政委只能兼任常委,排名在縣長書記之後,同樣的道理。


彭梵先生


有位偉人說:槍桿子裡面出政權,肯定是武官大了,現在說的縣團級,(副處)平時縣長大,戰時團長大,就這個道理。

團長回地方能當縣長,縣長去軍隊不一定能當團長,當個團參謀副政委的就不錯了。


北方老頭常大昊


不知道題主問的是哪個朝代,和平時期古代文官比武官吃香,戰爭時期武官比文官重要但是封建時代和平的時候多,所以一般情況下同等級的文官比武官大,如果是宋朝,武官比文官高三級也不敢在文官面前拿架子!


老沙窮遊記


沒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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