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项举措为春季农牧业生产保驾护航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实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抓好春季农牧业生产,重点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切实保障农资供应。将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纳入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保障春耕生产。确保农资运输畅通,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提供整村、整社统一集中送货上门服务。二是推进春季畜牧业生产。加强以接羔保育为主的春季畜牧业生产,保障种畜禽、饲草料、兽药等物资调运畅通,推动乳品加工企业正常生产。三是加强农牧业生产服务。及时发布气象信息,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线上生产指导、种植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等技术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四是组织好备春耕生产。二类、三类地区要以嘎查村为单位加强管理和动态排查,指导农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农机服务原则上应就近作业。加强在田设施蔬菜生产管理,抓好闲置温室恢复生产,提高蔬菜供应能力。五是统筹抓好鼠疫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大春季集中免疫力度,开展保护性灭鼠灭蚤行动,落细落实监测排查、检疫监督、消毒灭源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突出做好鼠疫防控工作。加强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疫情防控,全力做好应对准备。

(记者赵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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