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卡制度的通知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体温检测登记卡制度的通知

各工作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020 年 2 月 15 日,锡林浩特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 控工作协调指导组、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指挥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温检测 登记卡制度的通知》(〔2020〕5 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 下工作要求。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体温检测登记 卡制度落实工作。单位职工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 度,积极配合完成个人体温检测登记工作。

二、体温检测登记卡由职工所在单位自行印制,由专人负责 实名发卡、如实测温和登记等工作,检测登记卡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存根,一份由单位职工使用,检测登记卡使用结束后,退 还本单位方可认领新卡。

三、企业防控工作组要督促全市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和空港 物流园区内企业、建筑企业落实体温检测登记工作。

四、城区管控工作组要及时将工作要求、检测登记卡样式、 验证流程等告知各包联单位、街道社区和物业企业。

五、测温工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解决。

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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