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不能去公司而公司不發放去年12月份工資,這樣合理嗎?

簡不簡單77487351


肯定是不合理的,去年12份工資2020年1月份就應該發,首先公司就存在拖欠工資問題,其次這次疫情國家有發通知的。這麼說吧,即使公司倒閉,你要回你12月份工資也是合情合理,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


秋葦裡的蒲穗子


個人覺得合理,老闆也是人,也需要吃飯,他們壓力也很大,這場疫情不是一個兩個人受影響,而是所有人都受到了影響

所以風險來的時候不是問別人怎麼對你合理不合理,這個沒有絕對,如果有,那就是有政策法規規定,不然一切存在即是合理,而是風險來的時候想想自己為什麼抵禦不了。

待在家裡沒有了收入?房貸車貸生活費?你如果在家裡待三個月,能負擔了麼?這個時候,那些工作之外有副業的人,特別是在網上有副業的人,優勢充分發揮出來了,因為人家不用出門,也有收入對吧。

所以平時多豐富自己的認知,副業剛需時代,多份事情做累不著,但卻能讓你不會在意外風險來臨的時候措手不及

感謝自己曾經的堅持和努力,讓現在這個形勢之下,每天還能有幾百塊的收入

很贊同那句話,每一個討厭的現在,都有一個不夠努力的曾經,所以從現在開始,努力吧[贊][贊]


曉看風雲


這樣做是絕對不合理的,對於工資,應該是有一天算一天,然而現在大部分的發放工資模式,是次月中下旬的某一天發放, 這樣做的原因有兩點。

1、這樣做是為了給公司更多的時間,去統計核算員工的出勤情況、加班情況以及獎勵情況,再者給財務充足的時間整理賬務,這是情有可原的。

2、就是你擔心的這個問題,如果有什麼糾紛,或者員工要換一個公司繼續工作,當沒有拿到上月和這個月工資的時候,員工會有些顧慮,猶豫不決而放棄想法。

實際上,你上個月的工資是必須發放給你的,他已經屬於你的財產,只是公司還沒有處理好事務延期發放,最終必然會依法發給你的,可以理直氣壯的要回來,不用擔心。(ง •̀_•́)ง


喜樂凡途


十二份工資正常在一月份發放啊。如果不能去公司,你可以申請向公司預支工資嘛。具體很多不明白的,可以先找人事或老闆溝通,講清你的訴求,公司應該也會接受的。實在不行就找當地勞動局諮詢一下。

這次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範圍之廣,時間之久,無論是國家還是企業和個人,確實都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為了減輕對企業和個人影響,國家鼓勵房東減租免租,對企業要求儘快復工不要裁員等呼籲。


80後糕點大叔


12月份工資必須發放,疫情發生後,導致上班延後國家有指導措施,所以可以酌情處理薪資問題,畢竟這次疫情沒有任何贏家,公司,企業影響都非常大,所以該要的要,該支持的就支持


第三張VB不


疫情期間合理,適合近短期行為,因為公司是員工成長和工作的平臺!平臺運營需要員工的創收和平臺的合理運轉!沒有了平臺運轉和員工創收,平臺肯定會虧損或者運行不良!

但是,假如變成中長期行為,需要政府幹預和出臺相應政策!員工也需要生存!


正能量老唐


不合理,因為公司已經違反了勞動法!而且一告一個準。無論是因為疫情還是其他,公司都要按時發放。



摸金校尉1986


做了事就要給錢,天經地義,不要扯什麼其他理由條件,我也是小公司老闆,員工做了事,找理由不給結算已經完成的事情,這就是擺明著耍無賴


枯葉162848667


去年12份工資都沒有發,肯定是不合理。


慕容軒月


違法行為,必須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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